嘉闵高架路北延伸(北翟路—G2公路) 及地面道路新建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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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上海市审计局对上海公路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投公司)负责建设的嘉闵高架路北延伸(北翟路—G2公路)及地面道路新建工程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11年11月,市发展改革委批准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2012年6月,原市建设交通委批准了该项目初步设计,批复概算总投资38.76亿元。

  根据建设单位及代建单位上报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反映,截至2018年7月,该项目完成总投资220473.76万元(不含前期征地动迁费),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87002.67万元、设备投资1635.87万元、待摊投资31835.22万元。经审计,该项目实际完成总投资219207.24万元(不含前期征地动迁费),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186370.01万元、设备投资1635.87万元、待摊投资31201.36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基本执行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核算基本遵循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资金管理、工程质量管理、合同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执行基本有效;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项目的投资情况。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项目建设成本1266.52万元。审计发现,该项目上报决算中,多计建安投资632.66万元、多计待摊投资633.86万元。

  (二)少计项目到位资金3000万元。审计发现,该项目上报决算中,少计项目到位资金3000万元。

  (三)尚未办理规划、档案等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审计发现,该项目的规划验收、档案验收工作以及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手续未完成。

  (四)部分实施单位的选取未按规定公开招标。审计发现,该项目中的地面路灯及配套工程、非电信架空线路搬迁、初步勘察等单位的选取,采用直接委托或内部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三、审计处理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书。对多计项目建设成本、少计项目到位资金的问题,要求公投公司核减项目成本、调增项目到位资金,并作相应账务处理;对部分专项验收、验收备案工作尚未完成的问题,要求公投公司按规定抓紧办理验收、备案等手续;对部分实施单位的选取未按规定公开招标的问题,要求公投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招投标规定,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的招投标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具体整改结果由公投公司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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