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规定,2020年3月至2020年4月,上海市审计局对上海市大数据中心(以下简称市大数据中心)2019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市大数据中心为市级预算主管单位。市财政局批复市大数据中心2019年度财政支出预算为30275.33万元,调整后的财政支出预算为30345.72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支出预算。2019年,市大数据中心实际收到财政拨款29886.87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大数据中心能够根据国家预算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好本部门2019年度预算编报工作。预算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同时,市大数据中心进一步加强了预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预算执行不规范。截至2019年底,5个项目未执行,6个项目执行率低于70%,上述11个项目涉及预算金额合计4952.32万元;2个新增项目预算调整不够及时,金额合计271万元。
(二)部分项目采购程序不规范,先实施后采购,涉及合同金额3257.88万元。
(三)部分资产未办理交接手续。市大数据中心办公用房由第三方公司代为装修和采购,2019年12月已支付配套资产款15760.17万元,但截至2020年4月底,仍未办理资产交接手续,也未进行实物盘点。
(四)部分项目付款不规范。15个项目存在提前支付合同款情况,金额合计915.25万元。10个项目尚未执行完毕,涉及的16个合同款项已全额支付,金额合计2436.89万元。
(五)财务核算不规范。少计提折旧、摊销65.94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预算执行不规范的问题,市大数据中心应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及时履行预算调整报批程序,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对部分项目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市大数据中心应规范采购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对办公用房等资产未交接的问题,要求市大数据中心尽快完成相关资产交接工作,确保资产台账的完整、准确。对合同付款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市大数据中心加强合同支付管理,确保合同付款等管理制度的严格执行和有效监督。对财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市大数据中心对采购的资产及时入账,确保资产及相关折旧摊销账务核算准确。
具体整改结果由市大数据中心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