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02号(总第40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1年1月至4月,上海市审计局对上海市奉贤区2018年至2020年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18年至2020年,奉贤区共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等资金21.16亿元,农村综合帮扶项目分配收益资金3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奉贤区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出台了相关文件和具体政策,提升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促进农民增收。但审计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措施落实方面的问题。
1.部分高标准农田后续管理养护不到位。一是741.38亩高标准农田未按项目设计用途种植粮食,而是用于种植花卉、蔬菜和水果等。另有128亩高标准农田被用于其他经营项目。二是164亩高标准农田存在道路破损、水泥明沟损坏等情况,未及时得到修理。
2.部分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存在绩效不佳、选址不当和推进较慢等情况。一是7个项目绩效不佳,涉及投资共计2564.58万元,其中4个项目因其配套经营项目不符合用地政策,导致设施无法运行,涉及财政资金289.3万元;2个项目仅实现预期利润的6%;1个项目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部分设施闲置。二是部分项目因选址不当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或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涉及批复投资1352.46万元。
3.5个村完成村庄改造后,仍存在宅前屋后堆放杂物、垃圾的情况,其中部分村还存在部分新整修道路开裂的情况。
4.9个非正规固体废弃物堆点未完成清运整治,堆放垃圾共计约1.12万吨,堆放面积共计约1.09万平方米。
5.区农药废弃物贮存仓库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贮存仓库屋顶有漏洞且未按要求配备污染防治设施。
(二)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
1.部分农村综合帮扶项目收益资金使用不规范。一是部分村超范围使用142.36万元村级扶贫帮困基金,用于非困难人员补贴等。二是将农村综合帮扶项目收益296.72万元用于应由该区自行承担的帮扶工作支出,与本市有关规定不符。此外,由于该区未及时明确村级扶贫帮困基金的具体使用范围,且对各村缺乏细化指导,导致基金账面结余较大。
2.部分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的镇级配套资金不到位,涉及金额1348.07万元。
3.涉农补贴审核不严,存在多发放和未按规定发放至补贴对象问题,涉及金额23.53万元。
4.部分镇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村庄改造项目工程款,涉及金额1638.85万元。
审计期间,奉贤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整改,收回多发放的补贴资金20.53万元,支付工程款1456.05万元,清运4个非正规固体废弃物堆点,对其他5个堆点加装防尘及围挡设施,清理了5个村宅前屋后堆放的杂物、垃圾。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政策措施落实方面的问题,建议奉贤区加强对高标准农田的管理和养护,及时修理损坏设施;加强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前期论证和后续运营跟踪,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程序,加快项目进度;加强村庄改造项目的长效管理、非正规固体废弃物堆点清理整治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监管。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问题,建议奉贤区加强对农村综合帮扶项目收益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指导各村合理使用村级扶贫帮困基金,按照本市农村综合帮扶政策要求,合理使用市级帮扶项目收益资金;足额配套都市现代农业发展专项项目资金;加强涉农补贴资金审核及发放管理;及时支付村庄改造项目工程款。
具体整改结果由奉贤区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