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10号(总第4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1年2月至4月,上海市审计局对本市2018年至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涉及上海市民政局等部门,并延伸审计了相关单位。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20年1月,财政部出台《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对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购买主体、承接主体和购买内容等均做出了明确规定。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本市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不断完善,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本市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的实施意见》《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市财政局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逐步规范。但审计调查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未按规定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涉及合同金额3769.48万元。
(二)个别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由于监督不到位,项目受益对象的覆盖面不均衡。
(三)个别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委托第三方对全市各区进行测评,其中2个区委托该服务提供方在全市测评前先行开展自查,影响了全市测评结果的客观性。
(四)个别下属事业单位将承接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违规全部转包给第三方,涉及合同金额18万元。
三、审计调查建议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分别出具了整改意见函,要求相关部门严格按规定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全过程跟踪监督,督促所属单位纠正违规转包等违法行为。
具体整改结果由相关部门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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