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结果 20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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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第05号(总第4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2022年3月至6月,上海市审计局对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农业农村委)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市农业农村委是市级预算主管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由市农业农村委本部和19个所属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市财政局批复市农业农村委2021年财政支出预算为19.67亿元,调整后的财政支出预算总额为24.1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11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01亿元。2021年,市农业农村委实际收到财政拨款收入22.99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农业农村委2021年预算执行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遵守有关财经法规,提供的决算草案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市农业农村委2021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同时,市农业农村委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主要是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及时申请调整预算、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部分费用支付方式不规范等问题,涉及金额共计813.64万元。

  (二)预算绩效管理方面。主要是存在部分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够合理或未及时调整、绩效自评价依据不足或结果不实等问题。

  (三)内部管理方面。一是个别项目的政府采购方式不合规,涉及金额212万元。二是个别单位未及时收缴房屋租金,涉及金额166.95万元。三是部分单位采购的设备、信息系统等未计入资产账,涉及金额共计1395.47万元。

  上述问题中,结余资金未上缴财政、房屋租金未及时收缴和部分单位少计资产的问题在审计期间已整改。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市农业农村委及时纠正和督促整改。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市农业农村委加强综合预算管理,将部门所有收支纳入预算,依规实施调整并规范预算支出;对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市农业农村委指导和督促所属事业单位合理编报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客观评价项目绩效;对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市农业农村委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与财务管理,并按照政府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资产,确保账账、账实相符。

  具体整改结果由市农业农村委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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