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上海市2015年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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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办〔2015〕31号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产业结构调整协调推进联席会议办公室):

沪经信调〔2015〕112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你们制订的《上海市2015年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工作安排》,请自行印发并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实施。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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