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网(http://www.shport.gov.cn/)上下载。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口岸办综合处,电话:63292508、63292528。
一、概述
2014年,市口岸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处的具体指导下,基本做到组织机构比较健全,兼职人员相对落实;相关制度落实配套,实施办法修改完善;公开内容重点突出,主要做好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重点、党政混合信息公开等内容的公开工作;基础工作比较落实,做好日常统计报送、参加教育培训、修改完成年报等工作。主要如下:
按照相关要求落实组织机构及兼管人员
目前,本办虽没有政府信息公开专门工作机构和设置专职人员,但相对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负责部门和兼管人员,综合处有2人兼职分管该项工作。
(二)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及公开内容
办专门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做到制度规范,职责明确,公开有序,并对公开的内容进行了明确。
(三)按照机构职责梳理信息公开重点
主要做好下列工作的公开:一是市口岸办机关内部机构职责;二是口岸综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三是上海口岸对外开放五年规划和每年年度计划;四是本市口岸对外开放、对外开通启用、临时对外开通启用情况分布;五是市人大、市政协有关口岸工作意见提案的办理情况和社会各界关注的口岸突发性重大事件的处置;六是上海口岸巡防评议团开展巡访情况及结果;七是上海口岸数据统计发布;八是贯彻国务院和上海市文件精神,推进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上海自贸区等重大举措和政策;九是口岸相关单位保障便利通关、优化通关环境的相关服务举措;十是本市口岸“52天”大通关工作制和“一门式”通关服务执行情况等工作。
(四)做好教育培训等日常基础性工作工作
做好公开内容的修订工作,结合举办口岸查验单位信息员例会、办内勤兼信息员会议进行相关培训,先后集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
(五)融合相关工作合理界定公开事项
结合门户网站建设,单独设置公开平台,分设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和党务公开等栏目,把三者栏目的内容进行了合理调整和界定。同时,充实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法规、内容等。结合网站服务平台,设立口岸开放申请受理办事公告栏。
(六)做好相关经费保障。做到有关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经费有一定保障。
二、主动公开有关情况
市口岸办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截止2014年底,市口岸办累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000多条(包括口岸开放管理中临时接靠业务类信息、新闻宣传、信息类等),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其中,2014年新增政务公开12条、新增党政混合信息公开3条,主动公开14条,依申请公开2条。
新增口岸相关文件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6条,其中涉及本办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主要为上海口岸主要数据统计等,全文电子化率达100%,较上年度同期主动公开量增加25%。
(一)主动公开范围
市口岸办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党务公开中主动公开范围有:
一是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文件。主要有《市口岸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要点以及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意见、通知、通报等。
二是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公开情况。主要做好上海市口岸发展“十二五”规划、“十三五”规划等口岸发展规划的公开工作。
三是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开情况。立足市口岸办职责职能,主要做好上海口岸主要数据统计、上海口岸运行分析、上海口岸发展报告和上海口岸年鉴等工作。
四是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性资金的公开情况。主要做好《2014年市口岸办“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及情况说明、《2014年市口岸办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2014年财务收支预算总表》、《2014年市口岸办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以及《市口岸办2013年度部门决算》等内容的网上公开工作。
五是行政机关机构职能、依法履职等的公开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公开市口岸办12项机构职责和派出机构职责,依法履职尽责能力进一步得到加强。
六是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的公开情况。主要做好市口岸办信息化项目招标采购、人事任免公开等工作,做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和评估机制、有关情况的梳理及报送。下一步将重点做好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情况在网上的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主要途径有上海口岸门户网站公开平台(主要有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党务公开等栏目);互动平台(主要有领导信箱、便民服务、窗口服务、公共服务等栏目);服务平台(主要有临时接靠、开通启用的公示公告等栏目)。微博平台(主要有上海口岸发布新浪官方平台、腾讯官方平台、东方官方平台、新民官方平台和上海口岸发布官方微信公众服务号)。
另外,主动公开的途径有热线电话、《上海口岸》月刊及有关信息报送渠道。全年牵头召开新闻通气会一次,组织各项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20多次,被中央媒体和上海媒体及信息刊物用稿合计3000多篇。
三、回应解读情况
2014年,本办健全和完善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重大舆情回应机制,充分运用口岸查验单位、口岸运营单位和口岸相关单位的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认真做好回应工作。主要通过季度例会的形式,积极应对民众需求,解决实际问题,汇总统计126个热点问题。
另外,结合召开上海口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参加上海自贸区一周年活动等,举办或参加新闻发布会1次。口岸相关部门发布口岸政策解读稿件12篇,上海口岸发布官方新浪、腾讯、东方、新民微博平台、上海口岸发布官方微信公众服务号等回应5次,其他方式回应20多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办201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主要为网络受理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上述申请件按时办结,没有延期现象。据初步统计,全年受理口岸开放临时接靠等事项全部在网上公示。其他涉及口岸法规、口岸通关协作等100多项申请事项,相关业务处办均作了认真回复。
涉及“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零件。
没有涉及依申请收费、减免情况及复议、诉讼、申诉举报等情况。本办2014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为零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市口岸办2014年度共接受企业、市民和相关单位各类咨询3460多人次,其中档案室查阅2次,各业务处办接听咨询电话2320多人次,传真咨询960多人次,网上信箱等200多人次。
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近5万人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工作机构组织、职责等。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重点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培训,让处办相关人员真正成为行家里手,推进市口岸办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上海口岸门户网站公开平台建设,充实政务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和党务公开有关内容。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4年度)
填报单位:上海市口岸服务办公室
| 统计指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3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0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2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1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0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126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1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1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1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12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2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2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2 |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2 |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2 |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2 |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2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2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0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0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2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2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2.0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1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3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