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刘海生同志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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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发〔2015〕3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刘海生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刘海生的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5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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