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张小松同志任职的通知
沪府发〔2015〕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张小松为上海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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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发〔2015〕1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张小松为上海市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主任。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