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有效期的通知

沪府办发〔2015〕3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评估,2010年9月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本市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0〕38号)需继续实施,其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9月30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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