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同意《徐汇区黄浦江南延伸段WS5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龙耀路以北综合商务区实施深化》的批复

发布日期:2014-09-25

字号:

沪府〔2014〕68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上海市徐汇区黄浦江南延伸段WS5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龙耀路以北综合商务区实施深化》的批复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徐汇区政府:

沪规土资详〔2014〕512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上海市徐汇区黄浦江南延伸段WS5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龙耀路以北综合商务区实施深化》,具体批复如下:

一、徐汇区黄浦江南延伸段WS5单元龙耀路以北综合商务区(以下简称“综合商务区”)东至龙腾大道,南至龙兰路,西至云锦路,北至瑞江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21.5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约21.58公顷。

二、综合商务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约12.24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约56.7%;绿化用地面积约4.32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约201%;道路广场用地面积约5.02公顷,占建设用地比例约23.2%。

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约39.46万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约5.16万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约25.31万平方米,文化建筑面积约1.79万平方米,科研建筑面积约7万平方米,其他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0.2万平方米。

三、原则同意建筑高度的调整。适当降低滨江第一界面建筑高度,提高规划范围内标志性建筑高度。

四、原则同意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及附加图则要求。各地块开发实施应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项控制要求。附加图则作为土地出让条件纳入待出让土地合同中。

五、要结合地区发展,进一步明确地区开发实施机制,完善地下空间实施方案,落实公共交通设施,处理好与周边地区的交通关系,做好各类市政设施的用地和管廊控制。同时,按照法定程序实施项目管理和规划监督。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7日

分享:
  •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