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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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监察局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监察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市监察局门户网站(http://www.shjcw.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上海市监察局办公室,地址:宛平路7号,电话:64336979。

一、概述

2015年,上海市监察局按照《条例》、《规定》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积极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情况如下:

找准定位,聚焦中心任务。按照中央和本市的统一部署,在纪检监察合署办公情况下,聚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围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充分运用上海纪检监察网站、“廉洁上海”政务微博等传播平台,解读和宣传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决策部署以及本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及时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和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主动回应社会热点,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严格程序,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市监察局严格执行《条例》、《规定》要求,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对市监察局制定的文件,由负责文件起草的部门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认定,需要公开的,按照审批流程主动公开;可以公开的,按照依申请流程审批公开。领导层层把关、严格审核,相关业务部门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监察局办公室定期统计汇总分析数据并报市政府办公厅备案。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机关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回应社会关切。2015年,通过上海纪检监察网站公开政府信息979条,包括重要案件信息、案例通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等;通过“廉洁上海”政务微博公开信息165条。组织开展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纪条规的解读宣传,主动公开了市纪委市监察局内设机构职责、市监察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等情况,为推进本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机关2015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7件。其中,通过网络提出申请的有3件,通过公开受理窗口提交申请的有1件,通过信函申请的有3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公众关注的主要涉及市监察局机关内部分工及职能、动拆迁政策等方面。

在按照规定答复的7件申请中,属于“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14.3%;属于“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的1件,占总数的14.3%;属于“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28.6%;申请描述信息不明确,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申请人放弃补正的3件,占总数的42.8%。

2015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

2015年度,没有市民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度,针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复议有2件,相关复议机关均作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

2015年度,针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有1件,人民法院作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市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但与公众期望还存在一定距离,需要在以后工作中进一步加以完善,尤其要进一步加强监察政策法规的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情况的曝光;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要提高回应速度,满足公众获取信息的需求。

六、说明与附表

(1)说明

统计期限: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统计范围:市监察局机关

(2)附表

统计指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1144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97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165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7
1.当面申请数 3110 1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3
4.信函申请数 3140 3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7
1.按时办结数 3210 7
2.延期办结数 3220 0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7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1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1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2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3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2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0
2.兼职人员数 832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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