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公务员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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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公务员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复议、诉讼、收费等工作情况。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www.shacs.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我局综合处联系(地址:高安路19号,邮编:200031,联系电话:24022696)。

一、概述

2015年,我局根据《条例》、《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为:一是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年报以及年度考核等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二是公开我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及职能、领导人员以及办事指南,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三是在公文类信息制作时同步明确信息公开属性,在公文制作阶段执行信息公开属性同步审核的工作机制;四是规范处理依申请公开申请,对每件申请均做到按程序办理;五是做好信息公开报送工作,及时报送、编制月度统计和年度报告;六是按时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更新完善了我局官方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条例》和《规定》,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指导思想,继续深化主动公开工作。至2015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0条,2015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包括规划、年度计划,以及考录、培训、表彰、惩戒等公务员管理工作政策,在此基础上,2015年,我局把权力清单和财政资金信息也作为了主动公开的内容。在实行公务员考录、表彰奖励、公开招聘等工作过程中,我局及时将公示公告、进行情况和结果在我局门户网站进行了主动公开。

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途径是市公务员局官方网站。为方便社会公众了解信息,我局还及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公文在市档案馆备案,以方便群众多渠道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2015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其中网络申请19件,信函申请2件。在答复形式上,同意公开答复2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1件,其余18件申请人主动撤销了申请。申请人提出了1件行政复议,主要原因是申请人不服我局的答复,行政复议机关维持了我局作出的信息公开决定。

四、其他情况

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按规定执行;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案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尚需不断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夯实公开基础,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提高工作人员专业水平,不断增强透明度,提高行政效能。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5年度)

上海市公务员局

2016年3月17日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上海市公务员局

统计指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0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21
1.当面申请数 3110 0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19
4.信函申请数 3140 2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21
1.按时办结数 3210 21
2.延期办结数 3220 0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2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0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1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18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1
2.兼职人员数 832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0

单位负责人:庄炜审核人:翁春来填报人:谭文锋

联系电话:24022696 填报日期: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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