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区政府各委办局和街镇(金山工业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附图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上海金山”门户网站http://jsq.sh.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金山大道2000号,邮编:200540,电话:57922122)。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2015年,我区认真对照国务院、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坚持“规定动作不遗漏、创新工作有特色,重点工作要聚焦、常规工作要兼顾”的原则,结合本区实际,逐一对照抓落实,年度各项工作全面完成。
(一)提前谋划部署,有序推动工作。1月,我区着手制订《2015年金山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6月,国务院、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要点下发后,我区认真对表,查漏补缺,以项目化的方式对年度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确定了9个方面42项具体工作,每项具体工作都明确了责任单位、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做到既统筹兼顾,又有所侧重。
(二)注重公开实效,加强平台建设。发挥“上海金山”门户网站第一平台建设,结合国务院第三方测评工作,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调整优化,突出了规范性文件、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热点回应、重点领域等百姓较关注热点信息,改善了栏目视觉效果和便捷性能,加快了数据更新速度,网站获得“上海市优秀网站”称号。同时,注重培育网络主流舆论场,构筑了覆盖不同受众、具有较强网络话语地位的官方微博微信,打造了多功能立体化平台。
(三)注重能力提升,开展多元培训。将业务培训作为重要工作,制定了123X的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了针对不同对象的多元化、多层次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区委中心组学习计划,4月以“信息公开与依法行政”为主题,开展了1次全区处级领导干部专题培训。7月,区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了全区政府信息公开集中业务培训,邀请市政府办公厅信息公开处、市政府法制办和区法院专家进行授课。9月,全市政府信息公开集中培训结束后,区政府办公室召开了2个工作片会,以会代训,交流工作,明确要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新任公务员培训计划,对全区新任公务员作了信息公开培训。11月,区政府法制办将信息公开作为重要课程,组织开展了全区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公开培训。
(四)注重机制建设,夯实基础工作。加强市、区信息公开工作平台的互联互通,做到了市级平台机构信息全面完整、依申请信息及时录入、季度统计表准时报送。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提示制度,区政府办公室围绕一个阶段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工作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进行工作提示。强化工作督查督办,通过走访调研、季度督查、工作讲评等形式,有效推动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年来,我区坚持把内容深化作为重点,坚持公文类信息与非公文类信息并重,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全年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2420件,主动公开率46.5%。
(一)做实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制定了《关于做好本区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实施办法》,并针对工作落实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区政策解读工作的有关提示》,完善解读工作流程,建立了区政府办公室牵头,文件起草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新闻办、“上海金山”门户网站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并充分发挥金山报和i金山等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作用,做到解读形式多样化。年内,对《金山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金山区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等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文件进行了比较深入的解读。
(二)深化财政信息公开。继续深化区本级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在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月度(季度)地方收支情况、区级政府预决算报告,以及公共财政收支、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调整、执行和决算等信息的基础上,全区47家预算主管部门(涉密部门已除外)的年度部门预算信息、区本级“三公”经费和部门“三公”经费预算信息于4月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各部门网站全面公开,部门预算收入科目细化公开到目级,财政拨款支出科目细化公开到项级。47家区级预算主管部门的2014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于9月全部公开,部门决算细化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并细化公开至项级。镇本级财政和财政预决算与“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同步公开。同时,对39项中央、市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的使用情况进行了联动公开。
(三)稳妥推进权力清单信息公开。区委、区政府将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作为年度五大重点调研课题之一进行研究。区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安全生产监管局、石化街道和漕泾镇作为先行先试单位,权力清单在“上海金山”门户网站行政权力专栏进行公布。其余部门完成了权力清单与责任清单的阶段性梳理,共梳理出行政权力7400余项,行政责任2200余项。目前,正在进行区级部门联合会审评估。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办事依据、办事流程、办理时限、所需材料、收费标准做到了全面公开,审批事项办理过程及其结果在门户网站同步公开,方便公众查询。
(四)全面推进公共监管信息公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年内共公开12起生产安全一般事故调查报告全文和区政府批复。落实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年内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4批26家危险化学品行业“黑名单”企业。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有效落实,全面公开568个本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书(表)以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建成了本区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对区域4个监测点的空气质量监测信息实行即时发布。加强水质监测信息公开,本区供水水质检测指标中的9项、42项、7项和106项分别实行每日、月度、季度及年度公开。定期汇总公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年内公开13大类1950批次食品监督抽检详细信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起草了《本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正在征求意见。区市场监管局先行先试,在市工商局门户网站公开行政处罚案件262件。农委、水务等部门的行政处罚信息也都在本单位网站予以公开。加强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力度,下发了《关于推进区属企业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公开了区属企业基本情况、总体经营状况、社会责任报告、财务会计报表等信息。落实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制度,每月公布重大项目进展情况。
(五)推进公共资源信息公开。全面落实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动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和廉租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开竣工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分配政策、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信息全面公开。实施阳光征收,制定发布了本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依托市规划土地局信息平台,全面公开了土地征收与房屋补偿相关信息,全年共公开地块出让计划、结果和土地征收补偿方案等信息211项。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信息公开,依托各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网上平台和服务大厅,全面公开土地流转面积、流向、用途和价格等信息,全年土地流转总面积为261499.13亩。
(六)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依托金山教育网,及时发布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情况及有关改革举措,统筹推进招生计划、程序、收费、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公开。推进社会组织尤其是公益慈善类组织信息的公开,及时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等信息,详细公开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金山区分会慈善业务基金支出明细表,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大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力度,依托金山民政平台,每月及时公开城乡低保、无业人员、医疗救助和临时救治等对象人数、救助标准和资金支出情况。继续推行“大大方方晒价格”和“大大方方晒运价”,全年累计晒商品价格184期、货运价格31期。加大政府数据公开,每月经济运行情况、农业发展状况、人才队伍情况等统计数据都予以及时公开。此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时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供求信息及分析信息发布工作,区卫生计生委及时公开了医疗卫生领域信息,方便人民群众。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区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16件,同比增长7.4%,并全部完成答复。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3件,占2.5%;同意公开和部分同意公开答复数56件,占48.3%;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23件,占19.8%;信息不存在数10件,占8.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8件,占6.9%;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4件,占3.4%;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数1件,占0.86%;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5件,占4.3%;其他情形6件,占5.2%。
本区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费用。
四、复议、诉讼情况
本区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申请4件,被提起行政诉讼1件,未发生复议、诉讼被纠错情形。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重视解决的突出问题:思想认识存在“偏”的现象,有的单位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工作落实存在“等”的思想,有的单位缺少主动作为精神;公开渠道存在“单”的表现,新型公开方式的整合利用不够;基础工作存在“弱”的情况,工作不规范的问题还存在等等,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整改。
2016年,我区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目标任务,聚焦重点领域工作,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进一步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服务、提升治理能力方面的重要作用。
一是以权力清单为主线,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以梳理公布的权力清单为基础,推动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行政许可信息深入公开,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继续深入抓好本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有组织有计划地公开保障房建设、环境保护、食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安全生产等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公共监管信息,继续推进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有力保障群众及时了解社会民生,畅通监督行政权力运行渠道,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社会效益。加强权力清单结果应用,试点探索信息公开清单制定工作,明确各部门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及依据,减少应主动公开而不作为情形,主动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政府信息需求。
二是以平台建设为支撑,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加强信息供应主体沟通协同,发挥网站、微博微信、电视报纸等新旧媒体各自优势,打破政府信息发布碎片化局面。调整优化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统筹整合部门之间、上下级政府之间现有门户网站,避免重复建设“信息孤岛”,提升政府信息发布效能,打造传播主流声音的政府网站集群。对本地区突发事件、应急事件,依法按程序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动态信息。借助新旧媒体开辟多元化公众参与渠道,提升政府感知能力。通过发布规范性文件草案、重大工程建设等政府信息,征求群众意见,反馈采纳情况,完善重大决策,凝聚社会共识。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对政策文件进行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解读,增强网站的吸引力与亲和力。
三是以培训指导为保障,强化依申请应对能力。继续做好具体案例指导,仔细研究、认真回复部门咨询的依申请信息公开问题,避免不必要的行政诉累。致力开展优质高效的点对面指导,精心收集、详细点评发放区内外典型案例,促进有关单位把好收件受理关、答复内容关、答复程序关。高度关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案例,及时通报司法机关关于依申请公开案件疑难复杂问题观点看法。全面实施《上海市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并将其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搭建互动交流平台,改变单向传播知识模式,组织具体工作人员共同探讨难题、交流互鉴经验,调动具体工作人员主动学习、深入研究、努力推进工作的积极性。
四是以跟踪落实为抓手,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着力源头管理,通过收文环节确定发文主体、标注是否解读等,确保精简公文、政策解读要求落实到位。对照年度重点工作,实施项目管理,坚持牵头抓总,督促牵头部门研究制定、组织实施细化量化的操作规定及标准。强化数据统计报送、培训会议参加等工作动态跟踪,建立实时台帐,按季通报情况,及时肯定先进、鞭策后进,形成抓落实的倒逼机制。加强走访调研,坚持问题导向,会同有关部门分析原因、明确计划、解决问题,强化难题破解,确保责任目标顺利实施。健全科学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将实时记录的台帐作为年终考评依据,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综合日常考核及第三方评估,年底对各部门工作进行排位通报,充分发挥绩效考核引领工作落实的“指挥棒”和评价工作实施的“测量仪”作用。
附件: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
| 统计指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8869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5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5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22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5079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3605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1100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2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127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4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3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15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3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6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43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104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116 |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25 |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89 |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2 |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116 |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116 |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116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3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45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11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11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1 |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4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6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23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1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8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5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4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4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1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1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1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3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29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47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7 |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4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26.6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24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8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11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