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
2016年2月24日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要点推进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它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www.jiading.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69989015。
一、概述
2015年,嘉定区各级行政机关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认真贯彻《2015年嘉定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扎实、有序、稳步推进,努力使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规范、高效。
(一)加强制度建设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配套工作规范,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强化党政混合信息公开的制度建设,强化公文备案、月度统计、季度通报等工作制度,提高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化水平,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区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体系,不断强化对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考核。
(二)深化公开内容
根据国务院和上海市的工作要求,结合嘉定实际,制订公布了《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嘉定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嘉府办发〔2015〕60号)(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明确了两个大类13项具体年度公开要点事项,深入推进行政权力、政府数据资源、财政预算决算、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社会救助和社会组织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尤其是就社会关注度高、与公众切身利益密切的相关信息,及时发布本区幼儿园、中小学招生考试、保障性住房等信息,规范公布征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等信息,积极推进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环评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定期公开食品安全、生产安全等监督检查信息。
(三)优化服务质量
结合“上海嘉定”门户网站改版工作,全面梳理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新增了权力清单、重点领域、政策解读、社会热点回应、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新闻发布会等多项目录分类,并按照新的目录编排,将原有已经公开的政府信息,纳入新的目录体系,在“上海嘉定”门户网站进行部署,完善导航功能,方便群众查询、获取信息。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检索系统,加强数据库的动态管理,并进行定期清理,主动向全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各政府部门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在服务窗口设置、服务人员配置、服务水平提高等多方面不断加大力度,提升整体服务水准。
(四)夯实基础工作
加强对全区政府部门和街镇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力度,组织召开全区性政府信息公开培训2次,共有近300余人次参加培训。同时结合年度例行检查安排和实际工作需要,召开专题会议30余场次,有效提高了相关职能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公文目录报备工作规范有序,全年共报备公文类信息目录5137条。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向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送交和接收工作,较好地发挥了查阅点为社会公众服务的作用。
二、年度公开要点落实情况
《工作要点》制定发布后,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要求,立即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分解部署,细化了工作方案和配套措施,确保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信息公开服务能力和公开实效不断提升。
(一)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深化
1、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抓好行政权力责任事项梳理及公开,深入开展行政权力、行政责任事项清理工作,共梳理区级部门权力事项8350项,街镇权力事项840项。抓好行政审批取消、调整事项落实和公开,2015年市政府对外公布的4批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中,嘉定区共涉及105项取消调整事项已向社会公开。抓好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的编制及公开,按照《上海市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编制指引》格式要求,29个行政审批职能部门共编制完成包括事项名称、办理部门、办理地点、咨询电话、投诉电话等行政审批办事指南487项,并全部录入区网上政务大厅向社会公开。
2、扩大信用信息和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利用。积极推进“三个清单”编制工作,对区科委、区安监局、区农委、区人社局等多个职能部门的相关数据和应用信息进行了整理汇总,共归集数据清单490项,行为清单23项。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应用,围绕服务政府管理方式转变、服务城市管理、服务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和产业发展等多个方面,建立了14项信用信息应用,推进行政机关根据诚信状况对企业法人实行分类管理,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区市场监管局、区安监局、区环保局等行政执法部门积极拓展信用信息产品应用,如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了企业公示信息抽查结果公开,全年共抽查企业6378户,所有抽查结果均通过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进行了公示。
3、推进财政信息公开。通过“上海嘉定”门户网站和区财政局网站,向社会公开了2015年预算报告以及《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表》、《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汇总表》等报表,并首次公开了《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表》,区本级支出全部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进一步扩大部门预算公开范围,公开数量从37家增加到42家,并于2015年3月底前全部向社会公开了2015年度部门预算、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和编制说明。此外,全区所有区级主管预算单位(除保密单位外)已向社会主动公开2014年度部门决算,其中新增《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类级科目,“三公”经费决算细化说明因公出国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人数。
4、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等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落实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动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和廉租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开竣工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分配政策、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对象、分配过程、分配结果信息全面公开。拓展嘉定教育网互动功能,通过政策解读、网上调查、网上咨询等方式,增强教育类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嘉定教育网服务功能。通过区政府网站、区卫计委网站及时公开社改推进情况,内容涵盖本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启动情况及推进策略、家庭医生制服务中的标准化家庭医生工作室建设等。
(二)重点领域主动公开途径不断拓展
1、政府网站。根据网上电子政务大厅建设的新要求,不断优化“上海嘉定”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栏目设置和目录归类,方便社会公众对热点、焦点信息的查询。同时,细化目录设置,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丰富和完善公开内容。2015年通过政府网站共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服务近250万余人次。
2、新闻媒体。通过召开新闻通气会、在线访谈、专题解读等途径,着力加强对社会热点的解读回应。全年共召开新闻通气会5场,采访相关领域专家15人次,发布专题解读50余件,确保了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众发布权威的解读信息。
3、政务微博微信。积极适应当前政务微信发展的大趋势,及时加强政务微信群建设,共组织区交警支队、区卫计委、区文广局、区气象局等40家单位开设了政务微信或微博,通过重点加强政务信息官方发布体系建设,不断充实完善公开内容,着力提升公开实效,累计发布政务信息超过2万条。
4、政府公报。全年编印《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公报》6期共30000册,通过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各街镇查阅点、行业协会等,向社会免费发放。
5、公共查阅点。依托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等公共查阅点及全区街镇图书馆查阅点,为市民查阅和获取信息提供便利。
6、其他途径。区行政服务中心等多个行政机关根据实际,努力拓展各种形式的公开方式,如:通过触摸屏、告知单、公告栏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556件,按照申请方式排列依次为:信函申请697件,当面申请618件,网上申请234件,传真申请7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建设项目审批、房屋动拆迁补偿安置等方面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全年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62件,94件申请按照《条例》和《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在已经答复的1462件申请中,“同意公开”690件,占总数的45.8%;“同意部分公开”7件,占总数的0.5%;其他情况765件。其中,“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职责权限范围”378件,占总数的25.9%。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结合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领取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确有经济困难情形的人员,减免了相关费用,全年未收取政府信息检索费和复制费。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全年共发生针对本区行政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77件,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4件;发生针对本区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17件,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投诉1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良好、稳步推进,进一步促进了政府的透明公开,为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需进一步完善和改进。例如,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深度需要进一步拓展,公开信息要进一步快捷、完备;还有一些行政机关信息的报备、发布、送交等工作不规范、不及时。
2016年,我区将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认真改进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丰富信息公开渠道,规范依申请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和考核,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和服务水平。
(一)继续抓好年度要点公开工作的推进和深化。在公开内容上,进一步强化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在公众关注度高的财政、审计、征地动迁、环境保护等方面,逐步建立长效机制。在公开形式上,经过多年的调整和完善,目前新版“上海嘉定”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已基本成型,相关栏目的日常更新维护制度也已制定,2016年将继续抓好这些基础工作。
(二)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和舆情应对工作。结合在实践操作中凸显的一些问题,进一步加强对新区各行政机关实践工作的调研和指导,使全区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一个层次。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重点做好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工作,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及时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基层信息公开建设。及时收集汇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讨,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域形势任务发展非常迅速、新区面临的情况相对复杂、工作人员的调整相对频繁等特点,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培训力度,通过培训,不断提高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整体水平。
附件: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5年)
| 统计指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35845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357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413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22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24861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5111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4257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2546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622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1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5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2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1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61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154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341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1556 |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618 |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7 |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234 |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697 |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1465 |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1356 |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109 |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1462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2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69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7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5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2 |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6 |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4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1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21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16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378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196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71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5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77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69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4 |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4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17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14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3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1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0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34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78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11 |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67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28.5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40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23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17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