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虹口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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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海虹口”(www.shhk.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虹口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飞虹路518号,联系电话:25658888转)。

一、概述

2015年,虹口区严格执行《条例》和《规定》,紧紧围绕《2015年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以及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扩大重点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强化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工作,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夯实工作基础,提高依申请公开服务,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稳步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大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夯实信息公开基础。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调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区委常委、副区长高香分管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做好本区城区建设、民生保障、社会监管、社区管理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政策解答、舆情回应的发布工作,在信息公开页面醒目位置新增“新闻发布”、“政策解读”、“热点回应”三个栏目,不断推进信息发布,回应公众关切,正确引导舆论,提升政府公信力。

三是按照《虹口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修订并发布新版《虹口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的发布及更新时间由20个工作日修改为10个工作日,比法定的公开时限缩短了一半,提高公开的及时性。

(二)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

一是加强申请办理规范化监督,对申请办理情况开展日常评估工作,对发现的相关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方面存在的法律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各单位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同时,针对行政复议审理过程中发现的申请办理不规范等问题,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说明申请办理存在的瑕疵点,避免类似行政争议的发生。

二是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能力,畅通公开渠道,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将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机构信息在“上海虹口”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首页面的显著位置显示,进一步方便申请人与信息公开主体单位的沟通交流,做好申请人提出申请前的咨询、解释和帮助工作。

三是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案例汇编制度,通过筛选、汇总各单位在日常依申请公开答复中存在疑难的申请,尤其是答复结果通过复议、诉讼后被纠错的申请,汇编成册,提供给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单位参考、学习,避免今后答复过程中出现相同的问题,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准确率。

(三)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畅通公开渠道。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更为便捷有效地查询政府信息,本区今年对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进行改版工作,实现内网备案,外网发布,内外网数据实时交互,平台已于11月13日正式上线。同时,本区对“上海虹口”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进行了全面调整,明确政府信息公开依据,凸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回应公众关切,强化监督保障等功能。

(四)加强业务培训,强化队伍建设。

分类分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分别组织开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专题培训,为各单位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打好基础;对新近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开展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知识业务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纳入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中;将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融入政府条线新进公务员行政执法上岗培训;结合虹口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改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新平台业务操作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97条,同比上升9%,主动公开率达81%。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为1099条,主动公开率达60%。

2015年,本区产生党政混合信息39件,其中25件已通过“上海虹口”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2件,其余12件因法定因素不予公开。

(一)主动公开主要内容。

1.规范性文件。

全年共发布4件规范性文件,主要有《虹口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虹口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虹口区关于加强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2.行政权力信息。

全面完成全区各单位行政审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编制工作,并对外发布所有事项办事指南,列明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公开了2015年本区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情况,及时发布涉及区环保局查处违法企业名单、一般程序的食品药品安全行政处罚案件、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政处罚案件等相关信息50余条。

3.财政资金信息。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做好各单位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以及2014年部门决算的公开工作,进一步扩大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做到除涉密单位以外的所有预决算独立单位全覆盖。进一步深化财政预决算公开内容,部门预决算全部细化公开到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根据国家和本市明确的财政专项资金公开范围,做好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结果的公开工作。发布2014年中央财政补助就业专项资金虹口区使用情况表、2014年中央财政补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专项资金虹口区分配结果表、2014年中央财政补助抚恤专项资金虹口区分配结果表等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信息。按月主动公开本区月度财政收支情况,并通过链接“上海政府采购”网公布政府采购公告、采购结果等信息。

4.公共资源配置信息。

加强旧区改造工作信息公开,全面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今年发布27条旧区改造信息,涉及旧城区改建意愿征询结果、房屋征收决定、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等信息。及时公布10余条保障性住房信息,发布第五批共有产权保障性住房摇号、选房房源情况等信息;公布4条土地出让信息,及时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商办及普通商品房地块出让公告。

5.公共服务信息。

及时发布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情况,公开了《2015年虹口区教育局工作要点》、《2015年虹口区教育局下半年工作补充要点》等文件;主动公开中小学及幼儿园招生政策、招生考试、办学许可、教育收费等相关信息;及时发布2015年度社会救助金发放情况;及时发布医疗卫生领域信息,主动公开二级、三级公立医院名录等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各类公共服务信息。

6.公共监管信息。

及时发布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和调查处理情况信息,累计发布13条涉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情况等信息。主动公开涉及空气质量、污染源、建设项目环评、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环境执法检查、违法违规单位、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每月发布餐饮企业抽检结果,累计发布涉及餐饮服务企业许可、变更、注销,药品经营企业许可、变更、注销,药师、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名单、从业药师挂牌名录等方面信息共28条。

7.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信息。

围绕区内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市建管委的统一要求,主动公开《2015年虹口区重大工程(正式项目)计划表》及重点工程季度推进情况等信息。

8.国有企业信息。

主动公开区属国有企业基本情况、主要财务指标等信息。公布区属国有企业基本情况、国有资产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含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等)。通过发文形式主动公开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改革重组、企业负责人职务变动和外部董事监事任免情况。

9.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

主动公开民办非企业和社会团体组织登记情况、2015年抚恤金、优待金发放情况、2015年居家养老服务政府补贴使用情况、2015年社会救助金发放情况等信息。

10.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

关注区城区建设、民生保障、社会监管、社区管理等领域的政府信息,集中对本区科技创新驿站建设、本区单位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等有关政策进行解答,积极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发布扬尘污染、家庭医生制工作以及各社区便民服务情况等信息,累计主动公开50余条政策解读政府信息,发布本年度热点回应信息90余条。

今年,全区围绕区重点工作、重大事件组织新闻发布会、媒体集中采访共31场,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其中,围绕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活动,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现场采访8次;围绕创建市文明城区、北外滩歌剧周、精武会馆开馆等大型活动,组织媒体集体采访共20余次。

(二)主动公开途径。

1.继续发挥“上海虹口”门户网站作为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的作用,“信息公开”专栏今年以来访问量达到95万余人次。依托“上海虹口”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组织开展“在线访谈”活动10期,区委宣传部、区环保局、区卫计委等单位就创建文明城区、环保、民生保障等方面,围绕公众关注度高的热点问题开展一系列主题访谈,畅通政府与公众互动交流的渠道,增进政民互动,为公众提供权威性的政策解读。

2.通过“上海虹口”政务微博以及各部门、街道等的政务微博群主动发布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政府信息,发布各类政府信息4000余条,与网友开展互动交流。

3.本区依托“上海虹口”政务微信平台实现每个工作日发布一期政务微信内容,今年发布335期,1668条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涉及本区区域发展动态、主要活动公告、民生保障服务、文化活动安排、公共服务公告等多方面信息。

4.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增加《虹口区政府信息公开手机报》的发布频率,由原来每月一期,增加到每月二期,提高手机报内容的时效性,不断拓展发送对象,在原有基础上按需增加部分社会团体、对外服务对象和青联青企协代表等发送对象。

5.每季度编发一期《虹口区人民政府公报》,在区行政事务服务中心、各个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区档案馆、区图书馆、部分邮政支局免费发放,共计发放10000余册。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受理情况。

2015年,本区各级政府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14件,同比增加53.59%。从申请形式来看,通过当面、网上、信函方式提交申请的申请量分别为988件、310件、516件,其所占比重分别为54.47%、17.09%、28.44%。

各部门中,申请量列前5位的是区房管局(1004件)、区政府(296件)、区规土局(222件)、区市场监管局(194件)及区发改委(31件),占全区总申请量的96.31%。

从申请内容来看,主要集中在旧区改造与房屋征收、土地规划、企业信息、行政处罚等方面。总体上,申请事项与自身权利主张和利益诉求密切相关,与社会公众的关注热点密切相关。

(二)(二)申请处理情况。

全年共办结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96件(含2014年结转至2015年办结的58件申请),另有176件申请仍在办理期限内,顺延到下一年度答复。除去“申请信息不存在”、“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等其他情况,“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541件,“同意公开”430件,“同意部分公开”8件,“不同意公开”77件,全年实际公开比例达到92.71%。

其他答复情况如下:“申请信息不存在”299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56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168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7件。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区各级政府机关按照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成本费用共计1019.6元。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5年度发生针对虹口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行政复议案共72件,主要事由是对答复结果不满,其中4件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

2015年度发生针对虹口区人民政府及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的行政诉讼案共140件,主要事由是对答复不满,其中5件败诉。当年度发生与诉讼有关的费用为250元。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遵循“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稳步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高,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公开内容的广度与深度有待进一步深化,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能力与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本区将继续按照国务院、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以民生保障为导向,积极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进一步提高依申请规范化水平;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社会关切工作,推进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附表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条  299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条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件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55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299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3042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1168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次  9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次  3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次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1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次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篇  15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次  153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件  1814 
1.当面申请数  件  988 
2.传真申请数  件 
3.网络申请数  件  310 
4.信函申请数  件  516 
(二)申请办结数(含2013年结转至2014年办结58件)  件  1696 
1.按时办结数  件  1308 
2.延期办结数  件  388 
(三)申请答复数(含2013年结转至2014年办结58件)  件  1696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件  54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43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件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件  77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件 
涉及商业秘密  件 
涉及个人隐私  件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件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件  4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件  16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件  156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件  299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件  168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件  17 
四、行政复议数量  件  7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件  65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三)其他情形数  件 
五、行政诉讼数量  件  144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件  128 
(二)被依法纠错数  件 
(三)其他情形数  件  11 
六、举报投诉数量  件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元  1019.6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个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个  13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人  75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人 
2.兼职人员数  人  73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20.3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次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次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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