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阮青同志任职的通知
沪府发〔2016〕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阮青为上海市物价局局长。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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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发〔2016〕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市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阮青为上海市物价局局长。
特此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