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气象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沪府发〔2016〕47号

中国气象局各职能司,上海市各区、县人民政府,上海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气象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上海气象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中国气象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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