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关于上海市高速公路编号命名的通告(沪市政建(2001)409号)

    为了适应上海建设成为国际大都市的需要,完善公路服务功能,体现方便使用者的宗旨。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同意,根据上海高速公路网规划,将已建和未建的高速公路统一编号命名,现予以通告。

命名路名 

 

 

A20公路 

外环线(宝山区浦东新区闵行区宝山区

环南一大道、环南二大道、环西一大道、环西二大道 

A30公路 

郊环线(宝山区浦东新区奉贤县青浦区宝山区

(规划远东、大亭高速公路

A1公路 

A20公路浦东机场 

迎宾大道 

A2公路

A20公路芦潮港

(规划沪芦高速公路

A3公路

A20公路—A30公路

(规划五号线)

A4公路 

A20公路浙江省界 

(规划四号线

A5公路 

A12公路—A4公路(嘉定区松江区金山区

(规划嘉金高速公路

A6公路 

A30公路戚家墩码头 

(规划新卫高速公路

A7公路 

A30公路浙江省界(新农镇枫泾

(规划新枫高速公路

沪杭高速(A8公路)

A20公路浙江省界 

沪杭高速公路 

A9公路 

A20公路江苏省界 

(规划沪青平高速公路

沪宁高速(A11公路)  

真北路立交江苏省界 

沪宁高速公路 

A12公路 

真北路江苏省界 

(规划沪嘉浏高速公路,已建成沪嘉高速公路

A13公路 

A20公路宝山区崇明县江苏省界 

(规划三号线、越江西线

A14公路 

A30公路长兴岛崇明县江苏省界 

(规划越江东线、北沿高速公路)

几点说明:
 1、本次编号命名范围为市域高速公路,即:城市外环线(含外环线)至市界之间的高速公路;
 2、高速公路以“A”作标识,后加数字序列进行命名;
 3、环线高速公路以十的整数倍命名,如:外环线命名为A20公路,郊区环线命名为
 A30公路;其他高速公路以十的整数号外的序列号命名;
 4、沪宁高速、沪杭高速使用双重命名,以原名称为主;
 5、已建成的高速公路在今年九月底前完成有关标牌的更换。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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