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徐汇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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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镇的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徐汇”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uhui.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徐汇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漕溪北路336号,邮编:200030,电话:64872222转1656,传真:64872878,电子邮箱:xxgk@xh.sh.cn)。

一、概述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徐汇区深入贯彻《条例》《规定》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及《2016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具体任务,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着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领导重视,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徐汇区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2016年全年区政府常务会议三次审议政务公开议题,分别涉及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2016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以及权责清单公布工作的情况汇报。区政府主要领导强调,要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加强政府依法行政,推进政府决策和执行公开、公正、透明;要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的主动性,把握规范性和规律性;要注重考核,推动政务公开落到实处。区政府办公室加大推进力度,编制《2016年徐汇区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解表》,对重点领域公开工作进行梳理,细化公开内容、明确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建立季度通报制度,定期通报数据统计和进展情况,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注重实效,进一步推进公开全覆盖。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落实行政权力、财政资金、重大项目、旧区改造、公共监管、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求。除涉密单位以外,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开部门预决算,并按要求公开细化内容,首次实现包括教育、卫生等200余家二级预算单位决算单独向社会公开。全面公开区政府工作部门和街道、镇权责清单,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加强政策解读,做好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配发相关图解和问答式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开展政府实事项目征集和评议,区政府制作的规范性文件,在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完善两会办理公开工作机制,在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了全部165件区两会代表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

(三)规范流程,进一步提升服务新水平。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完成全区信息公开工作平台的升级改版,确保各类申请能够依法受理、按期办结。畅通依申请受理渠道,通过当面递交、书面信函、网上系统等形式接收公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完善在区档案馆和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集中受理点功能,做好现场服务。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更加注重与申请人沟通联系,健全依申请公开协商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更好地促进依法行政。

(四)夯实基础,进一步完善保障性机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发布考核评估结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部门和街道、镇绩效考核范围并提高考核分值。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除举办全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以外,针对区规划土地局等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较多的部门,召开专题培训会。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在公文发文单上设置公开属性栏目,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要说明理由,对来文未提出公开属性建议的,实行退文处理。建立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更新完善机制。对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及时更新公开指南,每年更新公开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6年底,本区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74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2016年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182条,同比上升55%,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主动公开范围

1.规范性文件。2016年本区制定并公布了《关于调整本区征地养老人员生活费发放标准的通知》《徐汇区旧区改造房屋置换征询试行办法》等5件规范性文件。坚持推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对12件年内到期文件及时进行处理,4件文件进行延期处理,1件修改后重新发文,7件失效。

2.行政权力信息。2016年全区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目录2项,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目录6项,通过区政府文件形式公布。全面清理并发布区级政府工作部门、街道、镇的行政权力、行政责任清单,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实现全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集中公示。发布418项行政审批事项,列明办理的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材料目录等。

3.财政资金信息。扎实推进财政信息公开,细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除涉密信息外,经同级人大批准的政府预决算报告包括相关附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继续推进全区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教育、卫生等200余家二级预算单位单独公开部门决算,并新增机关运行经费、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情况等内容。做好中央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联动公开,公开了“中央就业专项补助资金”“抚恤补助资金”“张江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2015年分配情况。积极开展绩效评价结果公开,涉及“绿色账户”“社区道路整治项目”等53个项目。进一步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公开了《2015年度徐汇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公告》、《2015年度徐汇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结果公告》,以及16项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公告。

4.市场监管和其他公共监管信息。深入推进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等方面执法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监督抽检合格及不合格单位名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管检查结果等,及时发布食品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典型案例。推进环境保护和环境执法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辐射安全信息、环境检查执法信息和重点污染企业信息,实时公布空气质量状况徐汇分区评价点信息、龙华水质净化厂和长桥水质净化厂的自动监测信息,按季度发布二次供水(用户水龙头水)水质监测信息。继续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执法检查信息,发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5.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主动公开了2016年重大项目名单和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推进项目审批、核准、招标、中标等信息的公开。发布2016年徐汇区旧区改造年度目标及完成情况,主动公开征地房屋补偿各阶段公告、公示,包括拟征地告知书、征地批文、一书四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等。在征地房屋补偿基地设置查询设备,方便被征地居民获取补偿安置等信息。有序推进保障性住房申请供应,做好相关分配信息的公开。开通“徐汇住房保障”微信公众号,及时向关注住房保障工作的用户发送相关信息,并对咨询信息进行回复。

6.公共服务信息。推进社会救助和慈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在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因病支出型生活救助方面的信息,公布最低生活保障等救助对象人次数、资金支出,及时向社会公开慈善捐款情况和慈善救助项目。加大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发布徐汇区老年人口状况,公布徐汇区老年综合津贴发放的相关信息。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徐汇区2016年就业政策汇编》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招生考试信息,加大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划片工作、以及入学办法、流程等,同时配发相关解读材料。对有关学校开展教育督导,公开徐汇职业高级中学、高安路第一小学、徐汇实验幼儿园等学校的综合督导通知书。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方便群众了解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职能、工作规则、办事程序、服务内容、服务承诺、收费项目、监督渠道等信息。

7.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布上年度徐汇区国有资产总体运行情况、区管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上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及绩效年薪总体情况、区国资监管履职清单等。及时公开区国资委系统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以及区国资委系统企业外部董事、监事任免情况。公开有关国资国企参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建设,国有企业自身改革发展和管理等信息。

8.政策解读和回应。健全政策解读机制,通过图解、视频的方式解读徐汇区“十三五”规划。《徐家汇地区综合管理规定》《徐汇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在发布的同时配发解读材料。区教育局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幼升小信息登记等进行专题解读。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对《徐汇区“美丽小区幸福家园”住宅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方案(试行)》进行专家解读。建立舆论收集和回应制度,做好舆论收集、回应和整改。针对“永康路酒吧街综合整治”“夏令热线”报道的相关问题,及时作出回应和整改。

9.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徐汇区作为市政府系统办理结果公开试点单位,完善办理结果公开的工作机制,公开了2件市两会代表建议和全部165件区两会代表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

(二)主动公开途径

积极发挥政府网站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第一平台作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对群众关心的财政资金、行政权力、旧改征收等重点领域信息,通过专栏导航方便公众查询。加强新媒体信息发布,积极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渠道发布政府信息。积极打造上海徐汇政务服务微信号和徐汇一站通APP,通过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设备,更快捷地浏览最新发布的信息,更便利地使用“上海徐汇”政府门户网站提供的各类服务。

继续发挥政府公报、公共查阅点等公开渠道的作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政府公报》全年出版2期,分发到各街道、镇及其所属的居委会。开展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包括区档案馆、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图书馆以及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在内的16个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室均提供了上网电脑、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供公众查询使用。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区2016年共受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87件,同比上升12.3%。其中当面申请242件,传真申请5件,网络申请189件,信函申请451件。本区设在区档案馆和区行政服务中心的政府信息公开集中受理点是依申请公开受理的重要渠道,全年共受理申请125件,占全区887件受理量的14.1%。

从受理申请的部门来看,主要集中在区市场监管局、区规划土地局、区政府办公室、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与公众关系密切的房屋拆迁、征收补偿、企业登记注册、行政处罚等方面。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887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答复864件,其余23件申请按照《条例》和《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计入已经答复的上年度23件申请,本年度共答复申请887件。

在已答复的887件申请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52件,“同意公开”的349件,“同意部分公开”的3件,三者合计占总数的45.5%;“不同意公开”的40件,占总数的4.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89件,占总数的10%;“信息不存在”的107件,占总数的12.1%;“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243件,占总数的27.4%;“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4件,占总数的0.5%。

四、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度发生有关本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19件,被纠错1件。年内发生有关本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52件,被纠错0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徐汇区政务公开工作在财政资金、行政权力、政策解读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部分委、办、局和街道、镇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主动创新意识不强,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能力和服务水平需进一步提高,配套制度和工作机制等公开基础尚需进一步制定和完善。

2017年,本区要以提高政务公开质量与实效为着力点,聚焦重点和难点、夯实基础、补齐短板,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深入开展。一是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二是进一步细化公开目录,探索推进主动公开目录标准化建设。三是进一步创新公开方式,根据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以及公众关切,做好重点任务的细化分解,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四是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强化考核评估机制,采取第三方评估、民意调查等方式,根据评估结果调整优化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

六、说明、附表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报告统计范围为《徐汇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所列的各行政机关(不包括公安、税务等2个按条线统计的区级行政机关),统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6年度)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518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5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6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518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905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92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30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7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1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1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7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887
1.当面申请数 242
2.传真申请数 5
3.网络申请数 189
4.信函申请数 451
(二)申请办结数 887
1.按时办结数 849
2.延期办结数 38
(三)申请答复数 887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52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49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40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1
涉及商业秘密 3
涉及个人隐私 2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6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89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107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243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4
四、行政复议数量 19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16
(二)被依法纠错数 1
(三)其他情形数 2
五、行政诉讼数量 5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28
(二)被依法纠错数 0
(三)其他情形数 24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291.8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16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7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9
2.兼职人员数 62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20.85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32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1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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