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及申诉举报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上海奉贤”(www.fengxian.gov.cn或fxq.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67185033。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促进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2016年,我区严格执行《条例》及《规定》,认真对照国务院、市政府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结合本区实际,聚焦重点领域,做好常规工作,年内各项工作依法依规全面完成。
(一)重点工作有序推动。年初,我区紧紧围绕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提前谋划,理清2016年我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思路。5月,市政府下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后,我区认真对照,结合区情,细化分解全年度工作任务,制定《2016年奉贤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工作要点分解表》,确定了12个方面的具体工作,每个具体工作都明确了责任单位、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确保重点工作有聚集,常规工作有兼顾。
(二)平台建设注重实效。加强与市级信息公开平台衔接。9月份,我区在市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通过区互联网新闻中心的技术支持,实现全区依申请公开网络平台与市级信息公开平台的成功对接。继续发挥“上海奉贤”门户网站平台功效。以国务院第三方测评工作为契机,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调整与优化,突出了规范性文件、行政权力、实事项目、政策解读、社会热点回应、重点领域等百姓较关注的热点信息,全年“上海奉贤”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4398240人次,网站获得“上海市优秀网站”称号。注重多样化公开渠道的建立。利用微博、微信等百姓喜闻乐见的信息接收方式,构筑了适应我区新形势的“双微平台”,实现微信政务信息和“上海奉贤”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同步公开、同步更新的“双同步”,方便百姓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
(三)培训提升业务水平。按照年初制定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开展了针对不同对象的多元化、多层次的政务公开培训。7月,区政府法制办将政务公开作为重要课程,组织开展了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11月,区政府办公室举办全区政务公开培训,邀请市政务公开办,市内各领域专家、教授来奉授课,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和具体责任人约180人参加。依托区行政学院丰富的教学资源,在区行政学院设立政务公开经常性教育培训点。将政务公开培训纳入多项培训中,如公务员年度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基础法律知识培训、机关干部培训(包括年轻干部培训、中青干部培训、科级干部培训和处级干部培训)等。
(四)机制建设夯实基础。建立政策文件“三同步”机制,10月制定的《奉贤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做到政策解读材料、解读方案与政策性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建立公文属性源头认定机制,11月制定的《奉贤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明确公文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的属性。加强市、区信息公开工作平台的对接联通,做到了市级平台机构信息全面完整、依申请信息及时输送、各类统计表准时报送。强化工作督查督办,通过现场查看、座谈交流、网站测评等形式督促检查各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并将督查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决策部署,按照“两高、两少、两尊重”的要求,扎实推进我区“五公开”工作。全年,制发公文信息3490条,同比增长71.50%。其中,公文信息主动公开2289条,主动公开率为65.59%。
(一)主动公开内容
1、规范性文件信息。自2015年9月起至2016年4月止,我区开展了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区政府及区政府办的清理结果为: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3件(目前有效的有9件),已经失效但拟稿机关希望继续使用的规范性文件20件,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4件,清理结果已经发布在“上海奉贤”门户网站。同时,区政府向区人大备案规范性文件3份。
2、行政权力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各行政机关梳理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经区审改办和区法制办审核后,予以公布,同时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制定《奉贤区“双公示”工作方案》,发布我区2016年度“双公示”事项总目录和具体的许可、处罚信息。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全面清理我区行政性收费事项,形成目录清单,发布《奉贤区2016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3、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各行政机关财政预决算信息,包括2016年度预算、2015年度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含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公开专项资金,主要是中央财政补助地方财政专项资金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具体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2015年资金分配结果等。公开“三公”经费,全区56家预算单位按照要求,如期公开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分项数额、增减变化原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和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和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批次和人数等。另外,区政府还积极公开政府非税收入、社会公共资金和政府采购信息等。
4、公开市场监管和其他公共监管信息。按照事中事后监管要求,我区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推进产品质量执法信息公开,侧重对电动机、给排水管材产品等开展专项监督抽查,全年专项监抽29批次。推进环境保护和环境执法信息公开,全年公布环保类信息506条,其中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信息1份,涉及企业100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270条;环境影响评价批复204条;辐射项目环评审批信息2条;环保执法检查信息18条;环保重点污染企业信息11条。另外,主动公开食品药品执法信息、旅游市场执法信息、知识产权执法信息和安全生产信息等。
5、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区级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批准信息,包括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调整、增减信息、项目实施进展信息等,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公开透明,确保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
6、城中村改造和农村综合帮扶信息。公开城中村改造信息:城中村试点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和肖塘地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工作推进情况,具体包括项目概况、项目进展等内容;房屋征收信息,具体包括拟征地告知书、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地批文、一书四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和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等;公开保障性住房信息,具体包括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动迁安置房和公租房等信息。公开农村综合帮扶信息,主要包括通过上海百村实业有限公司对全区100个经济薄弱村的扶持信息。公开美丽乡村建设信息,主要包括美丽乡村建设2015-2017年三年来的项目推进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储备申报情况。
7、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促进就业创业政策信息,包括职业培训项目批复、培训学校设立批复、创业就业指导(包括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指导)、相关人才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公开各类教育信息,包括我区教育综合改革项目推进情况、招生划片、入学办法流程、来沪人员随子女入学政策、教育督导等。公开卫生信息,将全区医疗机构概况、医疗收费标准、服务热线、水龙头水质检测等内容予以公布。公开人口管理服务领域信息,包括边境通行、本市常住户口管理、外省市户口迁沪落户审批、申补换居民身份证、门弄号审批等办理流程信息。公开社会救助和慈善信息,主要包括医疗救助、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农村五保对象救助以及慈善资金募集、使用、审计等情况。
8、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信息,包括财务指标、国有企业整体运行情况、国有企业业绩考核结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等。
9、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制定了《奉贤区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并针对我区政策文件解读工作落实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附带下发了《做好本区政策解读工作的有关提示》、《政策解读工作流程》及《政策解读参考样式》。建立了区政府办公室牵头、文件起草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新闻办、“上海奉贤”门户网站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的新媒体作用,实现解读形式多样化。年内,“上海奉贤”、“爱看奉贤”微信微博发布政策解读30余条,公众点击量分别达5万余次和150万余次。
(二)主动公开途径
2016年,本着“公平、公正、便民”的工作原则,我区将百姓需求量大、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紧密相关的事项,通过门户网站、政府公报、公告栏、奉贤报、便民手册、档案馆、图书馆、微信、微博、微报、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百姓公开。
1、门户网站。区政府及区政府各委办局、镇政府、街道、社区办事处、开发区管委的门户网站专设“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继续发挥区档案馆、图书馆、政府公告栏等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的功能;继续完善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配套服务,设立公共查阅点分散于各镇、开发区、社区之中。
3、政府公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发布政府重要工作、相关政策和文件等,市民可在区档案馆、图书馆、各镇、街道、社区办事处、开发区等公共服务点免费领取。2016年,《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公报》共计印发5期,总印数约为26500份。
4、其他。全区各行政机关还积极拓展其他公开途径,如通过微博、微信、微报、公众号等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在公共办事大厅摆放电子触摸屏,方便公众自助查询;通过公告栏、居民小区橱窗、社区画廊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印发报纸、告知单、简报等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区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701件,已答复1701件。主要涉及城乡规划建设、征地补偿方案、投诉举报类过程性信息等内容。其中当面申请929件,传真申请45件,网络申请149件,信函申请578件。其中按时办结1696件,占总数的99.71%;经批准延期办结5件,占总数的0.29%。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985件,同意公开的361件,同意部分公开的44件,不同意公开的21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45件,信息不存在的31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183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31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6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申请6件,复议被纠错0件;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29件,诉讼被纠错0件;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0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重视解决的问题:有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有的单位缺少主动作为精神;有的单位对新型公开方式的整合利用不够;有的单位工作上还存在不规范的问题等,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整改。
2017年,我区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内容、规范依申请信息公开、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提高我区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一是加强职能整合,实现理念转变。充分认识到“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已经不止是公开领域的扩大,也不是原有“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的简单相加,而是通过健全机构设置、理顺职责关系、加强基层管理体系建设等,将政务公开理念植入人心,顺利完成由原先政府信息公开到政务公开的理念转化。
二是以权力清理为主线,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在全面梳理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清单的基础上,加强权力清单结果应用,作为明确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事项及依据,推动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行政许可信息深入公开;推动本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策、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策、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信息深入公开;推动保障房建设、环境保护、食品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等公共资源、公共服务、公共监管信息深入公开;推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国有企业信息深入公开等,主动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政府信息需要。
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强化服务水平。进一步通畅依申请受理渠道,方便群众提出申请。强化政务公开具体责任人员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市级政务公开推进情况,建立依申请公开与主动公开的协同转化机制,对申请量大、重复性高、涉及范围广或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依申请件在做出答复的同时可以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逐渐形成“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公开体系。
四是建立健全公开制度体系,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推行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发布审查。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等。健全科学完善的考核评价体系,在网站信息公开测评中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综合日常工作及第三方评估,年底对各部门工作进行排位通报,发挥绩效考核促政务公开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七、说明、附表
(一)其它说明
无。
(二)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6年度)
| 统计指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2289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7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7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39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2289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1856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1913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49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102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8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8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6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6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6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18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109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1701 |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929 |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45 |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149 |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578 |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1701 |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1696 |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5 |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1701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985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361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44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21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1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14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6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45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31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183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31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6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6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29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29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50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52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3 |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49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8.1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4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5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12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