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闵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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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并附相关统计表。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24033367,电子邮箱:gkbxx@shmh.gov.cn)。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区政府按照《条例》规定,公开了《闵行区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实施细则》、《闵行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资金补贴管理办法》、《闵行区关于进一步鼓励本区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实施意见》等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闵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修建性详细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2015年度闵行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等,同时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推进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公开。区级机关和各街镇开展了行政权力和责任清理,已有25个区级部门和11个街镇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了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清单。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本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绩效评价信息等5个方面组织推进,着力打造“阳光财政”。已在区政府网站和区财政局网站公开了经本级人大审议及其常委会批准的区本级政府预决算报告、区公共财政预决算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预决算表、区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决算表等11项内容,每月及时发布月度财政收支情况。区内64家预算主管部门在区政府网站财政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了2016年度部门预算、2015年部门决算、“三公”经费的预决算信息,公开率100%。

进一步突出强化审计公开。已向社会公开了审计项目重点计划、审计工作报告、8个项目的审计结果,实现了除经济责任审计外审计项目审计结果的全面公开,继续实行被审计单位公开审计整改情况制度。审计结果公开工作继续处于全市审计机关前列。

(三)推进专项资金信息公开。在科技政策扶持资金使用方面,主动公开了科技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具体操作流程等,让服务对象在第一时间了解科技金融、孵化器、“小巨人”、研发机构、科技项目等方面的管理服务流程和补贴资金。在农业发展扶持资金使用方面,对2016年度净菜加工补贴资金、2016年度净菜加工补贴、2016年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区级补贴、2015年度闵行区粮食家庭农场考核奖补等进行了公示。

(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继续推进保障房、旧房改造等领域信息公开。目前已建成有闵行区公共租赁住房信息平台、闵行保障房平台,以及“悦居闵行”微信公众号等。通过上述平台及时公开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的申请、审核、分配的相关政策、房源信息、租金标准、年度计划等政府信息,实现公平、公正、信息透明,充分保障了广大市民的知情权。

二是继续推进规划、土地利用领域的信息公开。已主动公开规划100余条,预公示90余条,规划管理公示160余条,土地出让10余条,征地信息300余条,选址意见书110余条,以及设计要求、规划许可证、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设计方案、行政处罚等政府信息。

(五)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以闵行区重大项目推进专刊的形式,除了公开全区99个重大项目的推进情况外,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向社会公开了重大项目在推进过程中所遇问题的分析。在公开区级市政交通重大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同时,向社会公开了27项涉及我区的市级重大工程的推进情况。

(六)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重点,制定并公开了《关于落实本区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本区创业扶持工作力度,鼓励创业带动就业。同时公开了闵行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评估办法等配套措施。公开了2016年闵行区政府补贴培训目录和补贴标准,以提高本区劳动者的职业素质、促进就业。新建了社保信息批露,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等4个新栏目,通过超链接的方式连接市相应网页,方便查阅使用。

二是认真做好教育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学前至高中学段的招生政策、招考计划、招生简章、招考报名和招考公示等教育服务信息。面向中考考生提供网上报名、考分查询、投档去向查询服务。为港澳台、外籍学生提供中英文对照的特色学校(名校)介绍、教育国际交流、联系方式等信息服务,涵盖区域内8所外籍人员子女学校、5所国际课程和中外合作办学学校。开设了闵行教育机构查询频道。

三是做好公共卫生、文体等信息公开。结合上海市第二届市民运动会、ATP1000上海劳力士大师赛,及时发布各类活动信息,加强赛事活动宣传。继续打造“文趣”微信公众号,全面提供文化场所、文化活动、文化团队等信息。第一时间发布市民文化节开幕、合唱节展演、广场舞决赛等群文活动信息。在公共卫生信息方面,公开了对非法行医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核准医疗机构执业情况汇总表,对申请开设的医疗机构信息予以公示。

(七)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设置专门的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规划计划、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等多个领域的政府信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全文公开环评报告书、报告表及其审批文件;打造阳光信访,每月主动公开信访受理及答复情况,环保督察期间实现边督边改边公开;实时发布PM2.5小时浓度变化等公众重点关注的空气质量数据。优化网上办事栏目,方便公众网上办事。

强化水务工作信息动态公开,包括污水管网疏通计划、污水输送量、截污纳管情况及水域保洁整治月度数据统计等,对时限性、阶段性事项定期公开,对临时性事项随时公开。

(八)推进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国资等领域的信息公开。积极推进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信息,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信息以及日常食品药品的专项监督检查信息等的公开,已公开相关信息29件,公开了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公开。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主动公开企业登记信息、备案信息、经营异常情况,行政处罚等信息。

公开了国有企业董监事人员任免。公开了《闵行区2015年度国有资产经营情况报告》,其中包括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分析等内容。公开安全生产监管领域动态信息近500条,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近270条,事故报告近20条。

(九)推进村务公开工作。继续做好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运营情况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公开。对村级重大经济决策方案和实施情况、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审计结果、民主理财结果、月度会计报表、季度公务消费等情况进行公开。在涉农补贴方面,一是做好涉农补贴政策宣传工作,通过发放“致农民朋友公开信”等形式宣传涉农补贴政策;二是做好涉农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公开工作,做好涉农补贴资金监管平台数据更新维护、校对核准。全年共公开45个大类的涉农补贴项目。同时加强“平台”终端“农民一点通”查询机管理及相关的培训工作。

推进行政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完成“三资平台”、“涉农补贴资金监管平台”和“土地流转信息”在村级终端“农民一点通”上公示,同时推进区政府相关公开信息在“农民一点通”上的运用,共在“农民一点通”上共公开村务信息30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43件。其中,区级机关收到3649件,街镇收到94件。从申请渠道看,除了2件为传真形式之外,其余均为网络、信函、当面形式。

在区级机关中,申请量主要集中在市场监管局、规土局、区房管局。在街镇中,申请量主要集中在吴泾镇、梅陇镇等。

(二)申请处理情况

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711件。在答复中,“已主动公开”37件,“同意依申请公开”529件,“同意部分公开”46件,“不予公开”101件,“信息不存在”428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244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2242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52件。其余情形32件。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各级行政机关未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成本费用进行收费。

三、复议、诉讼及投诉举报情况

本区各级行政机关共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52件,被依法纠错3件。本区各级行政机关共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294件,被依法纠错2件。

全区未发生投诉举报情况。

四、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闵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单位的主动公开意识不强;依申请公开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的数量与质量不高等问题。

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仍将以深化主动公开、完善公开渠道、做好依申请公开、推进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主。具体如下:

1、深化主动公开方面。根据市政府有关主动公开方面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推进主动公开工作。(1)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政策解读工作的主要对象包括区政府、各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要求,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政策解读内容做到全面、详尽、准确,主要包括政策文件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口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2)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推进各区政府工作部门、镇街道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3)切实做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单位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向社会主动公开。按照“谁处罚、谁公开”的要求,各行政执法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等。

2、渠道建设方面。(1)以门户网站为主,不定期地对公开专栏的更新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信息维护工作。(2)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区长网上办公栏等的维护更新工作。

3、在依申请公开方面。将进一步贯彻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加大公开的力度。加强培训,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能力。

五、附表

统计指标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3515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3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33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406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23269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8815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2338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802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10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6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44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7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85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439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16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一)收到申请数 3743
1.当面申请数 386
2.传真申请数 2
3.网络申请数 662
4.信函申请数 2693
(二)申请办结数 3711
1.按时办结数 1926
2.延期办结数 1785
(三)申请答复数 371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7
2.同意公开答复数 529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46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101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0
涉及商业秘密 1
涉及个人隐私 2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1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7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9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244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428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2242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84
四、行政复议数量 52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35
(二)被依法纠错数 3
(三)其他情形数 14
五、行政诉讼数量 294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288
(二)被依法纠错数 2
(三)其他情形数 4
六、举报投诉数量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万元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24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59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93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6
2.兼职人员数 87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万元 19.57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47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47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人次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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