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区政府各委办局和街镇(金山工业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上海金山”门户网站http://jsq.sh.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金山大道2000号,邮编:200540,电话:57922122)。
一、概述
2016年,国办下发了推进政务公开的一系列文件,是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力度最大的一年。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谋划于早,突出年度重点。1月份,我区扣形势要求,加强分析研判,制定出台了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各单位聚焦重点明确了方向。在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年度政务公开要点及分解表后,及时对照细化本区要点,分解细化为4个方面34项具体工作,明确了牵头单位、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做到可对照、可监督、可考核。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也十分关注、关心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多次作出工作批示,并专门听取汇报。
(二)坚持机制先行,打牢工作基础。今年我区建立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通报制度,通过通报季度工作情况,反映各单位政务公开进展情况,督促工作进度。建立社会评议制度,与上海政法学院合作,确定评议的对象、内容及标准,确保评价客观中立。坚持工作提示制度,通过下发政策解读工作提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提示以及做好年底收尾等提示,确保有关要求落实到位。
(三)坚持能力提升,开展多元培训。年初,区政府办公室即制定了本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开展123X的政务公开培训。8月、11月,区公务员局、区政府法制办分别开展了新进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政务公开培训。11月上旬,区政府办公室举办了全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会议,分析当前形势,通报工作情况,布置近期任务。此外,还采取以会代训、片会等形式,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政务公开日常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年来,我区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财政资金、公共资源、公共监管、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持续深化;坚持整合资源、注重实效,持续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整合,持续加大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政民互动力度,信息公开渠道更加多元。全年我区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2167件,主动公开率51.0%,同比增长3.5%。
(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今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都有新的拓展突破。首次公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绩效目标项目、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扩大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范围,将使用财政资金的预算单位纳入公开范围,首次公开政府采购情况和单位国有资产占有情况。不断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政府及部门预决算均实现按支出功能分类公开到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细化公开至款级科目。区市场监管局定期对食用农产品及餐饮环节安全监督抽检的对象、品种、不合格项目及处置等情况作出通报。推进了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等执法信息及旅游市场、知识产权执法信息公开。区安全生产监管局按照法定要求及时公开了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日常安全生产检查执法信息。区环保局通过公开每日空气质量、每月公开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报告、公开重点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信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处置信息,环境保护、环境执法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重大工程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旧城改造及农村综合帮扶等信息的公开也持续深入细化。
(二)政府权力运行更加透明。规范性文件与百姓权利义务密切相关,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为此,我区在“上海金山”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完善规范性文件栏目,包括草案征集、文件清理、备案、有效性等子栏目,及时更新内容,进一步落实了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等要求。我区各行政机关的权责清单公开工作已经全面完成,做好政务信息服务工作。设置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栏目,公开行政执法单位行政许可与行政处罚相关信息,进一步接受百姓监督。行政审批的取消、调整、审批办理进程和结果也实现了及时主动公开。全面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权力行使更加透明。
(三)加大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力度。为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的工作和质量,我区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开通了网上政务大厅,公开了办事指南。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时公开了本区就业创业政策,为退伍军人提供专门就业指导,就业创业的精准服务力度不断加大。区民政局每月公布养老服务实事项目进展情况,公开本区慈善基金会2015年度慈善业务基金支出明细表,社会救助和慈善信息公开进一步深化。区教育局公开了教育重点改革项目、教育督导专报及动态信息,公开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整改通知单、招生政策等信息。通过网上监督投诉渠道受理了投诉3件。区卫生局按季度公布了二次供水监测信息,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等情况也进行公开。
(四)做好政民互动和政策解读工作。回应关切、加强互动是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发展的新要求。2016年,我区落实政策解读工作日益常态化、规范化。区政府办公室与区政府新闻办、区门户网站形成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推进公开环境综合整治情况通报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情况通报会、区领导与网友见面交流等活动。主动、正面阐释政策有助于公众全面准确把握政策内涵。为实施政策解读制度,区政府办公室借助公文审核平台、区政府常务会会议通知、新闻报纸等多渠道发现适宜解读的文件,通过及时与起草部门沟通、发工作提示等方式督促部门解读文件。推进政策解读材料、解读方案与政策性文件做到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区内九镇一街道十位主要负责人走进演播视与辖区市民面对面,并接受市民询问,对各自辖区重要政策进行解读,与市民进行热烈互动。今年本区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政策解读40余次。
(五)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坚持紧贴中心、注重特色,聚焦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建设,进行了化工企业“公众开放日”、城管系统“公众开放日”等实践探索。为了加强与公众的沟通交流,增强公众对化学化工的认识和理解,听取意见建议、接受监督,今年我区积极探索化工园区及化工企业的“公众开放”
制度,上海化工区邀请了40名金山市民走进上海化工区参观环保设备。18名来自各行各业的金山市民通过网上报名,走入金山第二工业区园区近距离感受发展与变化。企业和园区代表还与市民们就大家关心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和解答。区城管局进一步搭建参与平台,举办金山城管“公众开放日”活动,动员和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关心、理解、支持城管执法工作。在“换位城管队员”活动现场,志愿者在石化街道中队城管执法队员的带领下,参与对无序设摊、跨门经营的管理和宣传等,各摊位积极配合,社会反响良好。活动进一步拉近城管执法部门与市民群众的距离,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对城管执法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率。
(六)推进信息公开质量效益。我区继续发挥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以公众需求为视角,不断优化充实栏目,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通过政府公报专栏,继续将本区重大政策文件通过印发政府公报形式满足不同人群需求;加强主动公开目录建设,提供检索功能、索引号、内容摘要及制作日期,提升信息获取便利性。积极适应新媒体时代要求,充分运用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开政府信息。信息公开专栏被授予“2016年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类精品栏目奖”。为服务公众实际,更加贴近生活,我区将“上海金山”微信等新媒体作为推进信息公开、搭建政民互动的重要平台,发布热点回应、新闻焦点、便民服务等信息,提升了信息公开的广度、速度。“上海金山”微信获得2015年中国“互联网政务”优秀实践案例50强。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区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442件,系2016年收件数的12.43倍。从下图中可以看出,2012年我区依申请公开的总量比较平稳,但是,2016年我区依申请公开数量激增,主要原因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质量技监局、区工商局于2015年机构调整合并为区市场监管局。作为区政府组成部门,自2016年起,区市场监管局信息公开的统计数据由原来市条级统计转为属地政府负责。该局2016年度受理1283件,占全区的89%,直接导致本区2016年申请数量跳跃式上升。
就全区而言,申请主要集中在食品药品、环境保护、房屋土地、社会保障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领域。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187件,占13.0%;同意公开和部分同意公开答复数849件,占58.9%;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181件,占12.6%;信息不存在数71件,占5.0%;申请内容不明确数71件,占5.0%;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数3件,占0.21%;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数1件,占0.07%;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7件,占0.49%;其他情形24件,占1.7%。
2016年,本区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费用。
四、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本区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强化依申请信息公开办理的指导,加强疑难复杂案情的会商研究,完善争议化解机制,答复质量有所提升。该年度全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申请5件,被提起行政诉讼5件,未发生复议、诉讼被纠错情形。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以下四个与新形势新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一是公开意识有待增强。随着政务公开范围的深入拓展,很多原来不要求公开的信息逐步要求主动公开,有的行政机关思想还较保守,存在推一下动一下甚至是抵触的情况。二是公开标准有待统一。当前不少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力度不断加大,但是不少部门条线上未对公开的要素作出规定,为此不少部门对公开的标准还不够清楚,存在遗漏公开或弹性公开的现象。三是公开实效有待提升问题。不少单位为公开而公开,公开的形式、解读的效果、热点的回应不够适应政民互动新形势要求。四是依申请案件办理有待规范。我区依申请公开较市区相比收案数量较少,虽然我区开展了经常性培训,但是还有不少单位在依申请受理方面缺乏处理经验,存在被纠错隐患。
新形势要求新作为。为此,我们将突出工作重点,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将2017年作为推动本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年、创新推进年和深化落实年。
总体思路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内容规范全面、程序合法严密、渠道畅通便民、机制健全有效”为目标,全面落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夯实工作基础,落实工作保障,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更高层次上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
具体路径是:努力做好四篇文章,即:
第一篇是深化落实的文章。认真对照国务院、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以落实《意见》及其实施意见为主线,按照“三化一同步”要求,实施项目化管理,进一步强化和压实各职能部门主体责任,持续抓好财政预决算、公共服务事项、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常态化工作有效落实。在此基础上,按照“五公开”的要求,重点在加强政民互动、扩大公众参与下功夫,主要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政策解读。认真落实《关于做好本区重要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的实施办法》(金府办发〔2014〕38号),重点抓好解读的及时性、可读性和多样性。二是扩大公众参与。将区领导与网民见面、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好的机制进行制度化安排,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方面进行选题设计,加强交流互动。修改完善政府议事规则,探索建立公众代表、专家、媒体、利益相关方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机制。三是主动回应关切。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开展效果评估。加大规范性文件网上公开征询意见力度,并做好跟踪回应,增强决策透明度、参与度、认同度。
第二篇是制度建设的文章。制度建设具有根本性。当前,国务院法制办牵头正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府办公厅牵头正在制定《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具体文件,这些都是指导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纲领。为此,我们将紧紧抓住制度建设这个根本,力争形成1X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通过制度建设,固化好的经验做法,作出新的部署要求。一是修订完善一批制度。重点是结合《意见》以及实施意见,修订2012年区政府下发的《关于推进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细化《金山区政务公开年度考核实施方案》;结合《条例》修改,修订《金山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处理规程》。二是起草制定一批制度。在推进“五公开”方面,拟起草制定《关于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新形势下舆情回应的通知》等;在保障机制方面,拟起草制定《关于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
第三篇是创新推动的文章。政务公开是一项实践性很强的工作。随着政务公开的日益深化,各地都在积极探索,国家和市级层面也都在按照试点先行、全面推广的思路,推进相关工作。而且,持续务实的工作创新也是创先争优的有力支撑和保障。为此,我们将在工作创新上持续发力,积极争取国家和本市政务工作相关试点契机,在政务公开重点领域、重点工作中选取2-3个创新点,先行先试,形成亮点。一是在数据开放共享方面。按照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的要求,本着先易后难、分步推进的原则,优先推动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领域的政府数据向社会有序开放。二是在标准化建设方面。国务院决定在全国选取100个县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我们在争取入围试点的同时,结合区域实际,选取行政监管、公共服务等不同类型的部门,开展政务公开正面清单、负面清单标准化试点,为面上推广积累经验、提供借鉴。
第四篇是固本强基的文章。基础性工作需要常抓不懈。明年,重点抓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优化整合机构职能。根据新要求,国家和市层面都已将原由监察部门负责的政务公开职能划转整合到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办公厅),并进行了更名。我区也将调整充实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将重点难点政务公开事项提交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决定,借助联席会议推进本区政务公开发展瓶颈问题,推动联席会议常态有效运作。二是扎实做好教育培训。落实123X的培训计划,全方位、分层级开展业务培训。在常规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的同时,建议将政务公开、媒体素养等纳入区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发挥行政学院主阵地作用,纳入公务员局年度培训计划,保证政务公开培训的多层次开展。三是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借鉴市级层面的做法,探索建立部门自评与互评相结合、社会评价为重要参考的政务公开工作评价体系,重点是全面推行第三方评议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部门、街镇(金山工业区)领导班子绩效考核,优化考核方案,适当提高考核分值,与市对区的考核相衔接。实施部门间差别化的考核政策,提升考核科学性。
附件: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
| 统计指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9781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1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1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32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5722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1095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1367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33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137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4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4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17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1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38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137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139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1442 |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14 |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179 |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1249 |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1421 |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1419 |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2 |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1421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187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849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27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28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1 |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3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24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181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71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71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7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5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5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5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5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1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3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29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47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7 |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4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6.0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16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8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