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咨询解答等政务服务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我局政府网站(www.12333sh.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联系电话:23110032。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根据《条例》、《规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提高公开实效。
按照工作要点的要求,我局进一步夯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及时编制和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及时报送、编制月度统计和年度报告,及时做好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组织和落实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指导、培训、考核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底,我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35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37108条。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1.推进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加强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的信息公开和社会保险信息披露等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情况,包括2016年财务收支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说明、部门预算编制说明,以及2015年度部门以及部门所属全部基层预算单位决算。二是有序推进公开财政专项资金。先后公开了2015年领军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发展、博士后日常工作、浦江人才计划专项资金、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医疗保障、促进就业专项资金等专项资金的操作流程和分配结果信息。此外,还公开了2015年度中央财政下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以及就业专项资金分配情况。三是完善本市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主动发布了《2015年度本市社会保险基本情况》,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和收益情况等信息。同时,按季度发布了季度本市社会保险基本情况。
2.全面有序公开各类民生政策信息。一是调整了最低工资、失业保险、各类就业补助、工伤待遇等民生保障待遇标准,发布了2016年工资指导线。二是进一步降低社保费率。贯彻落实国务院“三去一降”要求,从2016年1月1日起降低了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率2.5个百分点;三是完善外来从来人员社保制度。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从4月1日起,将外来从业人员“三险”调整为“五险”,其中,外来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由原来的7%调整为12%。四是推动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工作,修订了生育假、配偶陪产假、婚假等待遇。
3.深化人才开发信息的公开。一是配合做好上海国际人才网上线运行工作。做好2016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及上海市“白玉兰奖”、第十二期“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国家人社部2016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和“赤子计划”项目组织申报工作。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本市深入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的实施细则》。启动了2016年度领军人才工作的选拔推荐工作。落实《关于完善本市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的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研究完善工程技术应用开发领域、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领域及基础科研领域的中高级职称评价要素和评议形式。三是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完成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资助项目评审。启动了2016年度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评估工作。完成举办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上海市选拔赛。开展了上海地区“第十三届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2016年上海地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高技能人才候选人以及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候选项目、“第九届上海市杰出技术能手和技术能手”、2016年“上海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和“首席技师工作资助”的选拔、评审等工作。四是借助“互联网政务服务”,稳步推进“两证整合”试点工作。根据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市“人才新政30条”的文件精神,本市于2016年11月1日起,在全国率先启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试点工作,并稳步推进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两证整合”试点工作。借助“互联网政务服务”,使用全国统一的“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实行实体服务窗口与网上系统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形成线上线下相辅相成、功能互补的服务模式,实现“一网”管理外国人来华工作。
(二)公开的主要途径
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新闻发布、自办媒体、市档案馆、公共图书馆等主要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另外,我局还注重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优化公开渠道,不断提高公开信息的透明度和服务性。
1.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公开信息。
优化网络平台建设,继续发挥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截至12月底,我局网站群累计浏览量达6.02亿次,其中12333门户网站设置“新闻发布”、“信息公开”、“网上办事”、“便民服务”和“互动评议”等五大频道,访问量9674.65万次,其中“信息公开”专栏的浏览量为1134.94万次。
2.注重做强新媒体,政务微博拉近民心。
我局依托新浪、腾讯、东方网平台,把“上海12333”政务微博作为政府网站的延伸,全年累计发布微博4439篇,回应粉丝评论和提问386次。为配合各类民生保障政策的宣传,今年我们设计制作了“最低工资标准等民生保障待遇调整”、“2016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上海赛区)”等多项专题内容,受到粉丝的关注和欢迎。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2016年,我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开762件申请,已经全部作出答复且无超期答复的现象。
从申请内容来看,养老、工伤、医疗、失业(就业)等民生政策是群众高度关注的领域;涉及职称评审、工资福利、引进优秀人才等内容的申请数量继续保持平稳;另有少数涉及征地劳动力安置等政策或者历史遗留问题。总体上,申请事项仍是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与自身权利主张和利益诉求密切相关,与社会热点密切相关。
从答复的形式来看,答复“同意公开”(含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部分公开)的有561件,占73.6%;答复“不予公开”的有18件,占2.5%,主要原因是涉及“国家秘密”、“非政府信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另外,答复“非本机关公开职权范围”的有35件,占4.6%;答复“信息不存在”的有28件,占3.7%;告知需更改补充的有118件,占15.6%。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6年,我局共发生涉及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6件、行政诉讼案6件,经复议机关、诉讼机关审理后,无纠错案例。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的主要原因是申请人不服我局的答复。
五、咨询解答等政务服务情况
2016年,我局重点策划组织了世界技能竞赛上海赛区比赛、“海纳百创”及“乐业上海”品牌推广等专题宣传活动,刊播相关报道384篇,包括42个专版报道。全年共发布新闻稿93篇,媒体刊播报990道篇,其中头版报道130篇,主要媒体头版报道25篇;举办新闻发布会3次,组织媒体现场采访46次;接待媒体采访74次。全年共编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报纸50期,印发505万份,在本市各职业介绍机构、社保经办服务窗口免费发放,并张贴于全市各社区的宣传栏,供市民就近阅览。另外,编印《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杂志12期,共印发36万册,同时上载局门户网站,供市民在线阅读。
2016年,我局利用现有咨询热线的资源,依托齐全的知识库,为广大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权威的政策解读服务,全年来电总量达到1289万个,直接为市民解答、宣传政策达到419万人次,市民自助服务(包括自助查询账户、自动索取传真、自动听取录音等服务)210万次,服务功能、服务量均居全国前列。我局还承接处理市政府“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工单2万多件。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的同时,我局还利用人机互动对话的先进技术,开发了“12333智询通”服务系统,通过“智能提示”和“人机交互”,模拟客服人员在线接待,将传统的“用户自助式浏览”提升为“提示式智能服务”,实现了网站在线咨询形式和交互流程的创新。为进一步加强信息服务的功能,我们有效的将“12333智询通”和“网上咨询”紧密结合,第一时间为用户解疑释惑,截至12月底,“12333智询通”访问量已经突破3940万次。继续做好网上政民互动工作,共收到评议平台群众诉求件5.49万件,举行“12333在线”34期,浏览人数超过14万;策划开展4期在线调查活动,参与人次逾3750人次,浏览量达27.7万。依托新浪、腾讯、东方网平台,我局把“上海12333”政务微博作为政府网站的延伸,“上海12333”累计发布微博28257篇,累计回应粉丝评论4439次。为配合相关政策的宣传,“上海12333”微博还专门推出系列栏目延伸服务,如“上海人才30条解读”系列栏目,“上海12333”微博特别精选了“人才30条”中的一些亮点进行解读,相关内容涉及“更积极更开放向海外引才”、“发挥户籍政策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等方面,受到粉丝关注和肯定。
我局还高度重视政务舆情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2016年,我局网上评议平台共收到并办理市民的咨询、评议等各类诉求件约5.49万件。举行“12333在线”互动34期,浏览人数超过14万。同时,网上互动活动与新浪、腾讯的微博平台联动进行,回应网民关切,其中第14期《工伤保险与您风雨同舟》以工伤保险费率调整为契机,深入宣传本市工伤保险新政,回应群众关切,是全年受关注程度最高的一期活动。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力度仍需增强;二是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全面性仍需提高;三是依申请公开的服务水平仍需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央和市政府要求,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量,通过便民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增强透明度,提高行政效能。
七、附表(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统计指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1235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60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6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962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21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20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43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24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3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3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34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8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12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762 |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406 |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2 |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297 |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57 |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762 |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734 |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28 |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762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557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4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18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13 |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2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1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2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35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28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118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2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6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6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6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6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3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4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2 |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2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1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6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1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