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上海市监察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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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监察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17年工作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市监察局门户网站(http://www.shjcw.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上海市监察局办公室,地址:宛平路7号,电话:64336979。

一、概述

2016年,市监察局按照《条例》、《规定》和《2016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立足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情况如下:

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责任落实。市监察局聚焦中心任务,围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通过上海纪检监察网、“廉洁上海”政务微博等渠道,解读和宣传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方针政策、重要决策部署及本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并结合工作实际,明确责任分工,加强人员培训,确保责任落实,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审核规定,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在公文产生过程中同步确定其公开属性。同时,健全规章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工作要求,严格工作程序。责任部门与相关业务部门密切配合,依法依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机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加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通过上海纪检监察网站转载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学思践悟”专栏文章、《人民日报》和《中国纪检监察报》等重要言论文章,及时传递解读高层声音。根据实际情况,更新了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领导班子简介等。向社会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50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10起。按照全市统一要求,认真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及时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公开2016年部门预算、2015年部门决算内容。2016年,通过上海纪检监察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251条,通过“廉洁上海”政务微博公开信息298条,进一步提高了市纪委市监察局工作透明度,为本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出良好氛围。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机关2016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12件。其中,通过网络提出申请的有5件,通过信函申请的有107件。除2件申请于2017年答复外,在按照规定答复的其余110件申请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的11件,占总数的10%;“不同意公开答复”的3件,占总数的2.7%;“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5件,占总数的13.6%;“申请信息不存在”的6件,占总数的5.5%;“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50件,占总数的45.5%;“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25件,占总数的22.7%。

2016年度,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

2016年度,没有市民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

四、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度,针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复议有1件,相关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

2016年度,针对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诉讼有4件,人民法院均作出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决定。

五、2017年工作措施

2017年,我们将按照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部署,紧密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进一步夯实公开基础,深化公开内容,提高办理质量,提升服务水平,特别是要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作用,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强化纪检监察政策法规宣传,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违纪违法问题的曝光力度;进一步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回应社会关切,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六、说明与附表

(1)说明

统计期限: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统计范围:市监察局机关

(2)附表

统计指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1549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1251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298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0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0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112
1.当面申请数 3110 0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5
4.信函申请数 3140 107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110
1.按时办结数 3210 86
2.延期办结数 3220 24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110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1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3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15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6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5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25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1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1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4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4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0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0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1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0
2.兼职人员数 832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0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0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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