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本市体育、文化、教育设施资源向社区开放的指导意见》 2007-10-25 16: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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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2006年11月2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最近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委、市文广影视局、市体育局《关于本市体育、文化、教育设施资源向社区开放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要求不断增强本市社区服务功能,推进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广大社区居民读书、阅报、健身、开展文艺活动的需求。《指导意见》的出台是上海为全面落实六中全会倡导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精神推出的重要实质性举措。

  经过多年建设,目前,本市已拥有较为完善的文化、体育、教育设施,促进了各项事业的发展。但也发现不少社区居民反映缺乏就近开展文体活动的场所,而与此同时,分布在全市各个地区的企事业单位却有大量可供社区利用的体育、文化、教育设施。

  根据市领导有关社区建设要使“群众得实惠”的要求,有关部门在进行试点工作时,将推进社区内的教育、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开放共享列为重要内容之一。目前,全市已有不少中小学校和大学的体育场馆以不同方式向社会、社区开放共享,不少企事业单位也将其所拥有的体育、文化、教育设施资源向社区开放共享,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在认真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市民政局等五个部门起草了《指导意见》,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焦扬简要介绍了《指导意见》中提出的本市体育、文化、教育设施向社区开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及实施范围。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和市委八届六次全会提出的“社区党建全覆盖、社区建设实体化、社区管理网格化”的总体目标,《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最大程度地发挥政府投入的社会公共资源的效用,通过规范、有序地向社区开放公共设施,满足社区居民对体育、文化、教育的基本需求,更好地为市民群众服务。

  本着政府主导、有序组织、因地制宜、服务社区的基本原则,《指导意见》提出的总体目标是围绕建设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社区内企事业单位的设施资源为载体,加大资源整合统筹力度,向社区居民开放,通过委托各类群众性活动团队进行市场化、社会化管理,提高资源共享利用水平,以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对体育、文化和教育的基本需求。

  《指导意见》要求,本市各市、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自身工作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其所拥有的有关设施符合社区居民需要、符合安全标准的,必须向社区居民开放。

  具体有四个方面:

  (一)体育设施

  市、区县所属体育场馆,市民体质监测站,学校(含普通高校、中学、小学、中专、技校、职校等)单位的操场、球场、田径跑道等露天运动场所,要安排适当时段向社区居民免费开放。

  (二)文化设施

  市、区县所属的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包括行业博物馆)、档案馆、纪念馆等,以及其他单位的公益性文化设施,在规定时段内向市民免费开放,并在节假日延长开放时间。倡导各类影剧院定期、定时向市民开设公益场。条件许可的影剧院,要向学生、老人和低收入人群提供低价票和实施优惠服务。

  (三)教育设施

  对公办学校的阅览室(含电子阅览设施)、普通教室(含多媒体教室)、会场等教育设施,可根据社区实际需要,在与学校协商基础上,在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以外的适当时间段,由社区会同学校组织实施开放。

  与此同时,要鼓励其他体育、文化、教育设施的业主或经营者参与资源开放、共享工作,在一定时间段或非高峰时段以优惠方式向社区居民开放。

  为确保设施资源向社区开放的安全、有序、长效,《指导意见》要求,各街道(乡镇)应在区县政府的统筹下,牵头组建由相关单位共同参加的社区体育、文化、教育设施资源开放管理委员会,承担相应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责任。

  体育、文化、教育设施资源开放共享的日常管理,可采取俱乐部、专业协会以及各类群众性活动团队形式(简称“管理组织”)的管理方式,由街道(乡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委托或组成各类文化、体育管理组织实施。管理组织与管委会协商后,可招募社区志愿者、聘用学校教师和专业人员担任设施开放期间的管理指导工作。

  对参加活动的社区居民,可采用会员制等方式进行管理和指导。管理组织可按照活动人数与活动场所容量相适应的原则接纳会员,发放定期的《会员卡》或《活动卡》。可向会员适当收取会费,用于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等。管理组织与会员要有协议约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指导意见》还对各相关部门、单位、管理组织的职责分工、有关安全保障、经费补贴等作了相应规定,要求各区县政府和市体育、文化、教育部门应结合行业和区域特点,按系统进行指导,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并与社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统筹结合,将体育、文化、教育设施资源向社区开放纳入社区共建、共议、共治的范围加以落实。

  焦扬表示,推进教育、文化、体育设施向社区开放工作涉及面较广,工作难度较大。本市各有关部门、有关方面要坚持以“群众得实惠”作为目标,以社区内企事业单位所拥有的体育、文化、教育设施资源为载体,加大资源整合统筹和向社区居民开放共享力度,并通过委托各类群众性活动团队进行市场化、社会化管理,以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对体育、文化和教育的需求,进一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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