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上海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18-09-30 来源: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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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农村公路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本市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中央领导重要指示作为行动指引,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工作要求,将“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推进本市农村公路工作的重要载体,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努力改善农村地区交通条件,助力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

  但农村公路发展中带来的一些问题也不容忽视,主要表现为专项规划难以到位、管理力量有待加强、建设标准有待提高等。为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上海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分为“总体思路、指导原则、任务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6个方面,总体思路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维,结合本市实际,坚持“政府主导,需求导向;规划引领,稳步推进;管理为重,规范运行;因地制宜,彰显特色”为原则,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进而达到“通达水平全面提高、通畅水平全面改善、路容路貌全面提标、安全水平全面提升、运输体系全面完善”的目标,使本市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不断形成新亮点,取得新成效,服务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

  深入研究集思广益,全面调研贴近实际

  根据党中央、交通运输部工作要求,本市于今年1月起,结合大调研工作,深入研究本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工作。市交通委作为牵头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机构、镇乡人民政府以及行政村的实地走访座谈,认真研究采纳基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人员意见建议,委托设计、科研单位开展问卷调研,并赴江苏、浙江学习相关工作经验。在此基础上,开展了农村公路规划编制、提档升级、资金政策、流程简化等专题研究,代拟了《实施意见》,并征求了市发改、财政、规土和农委等部门意见。

  强调规划引领作用,加强建设管理工作

  为充分发挥农村公路规划引领作用,《实施意见》要求市、区联手,科学编制农村公路建设规划,以五年为周期进行滚动修编,包括路网规模、布局规划和项目安排计划;衔接和统筹上位规划、上海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上海市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结合上海市乡村振兴规划和各区、镇总规,建立功能完善、规模适当、布局合理、衔接顺畅、路线通达的农村公路网,为下一步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打下规划基础。同时,《实施意见》中明确各级政府要结合地区特色研究建设标准,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同时通过完善建设管理机制,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过程符合相关政策和规范,切实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与安全。

  明确各级政府职责,完善管理体制机制

为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完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实施意见》重点对各级政府管理职责进行了明确,强化了各区政府对农村公路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了“市级督导、以区为主、镇村配合”的养护管理体制;要求区级层面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并加强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建立农村公路专管员制度,确保养护、执法等各项管理工作均能正常开展;要求进一步加大农村公路路政许可与执法工作,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农村公路的违法行为,加强农村公路超限运输执法,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重视技术安全管理,提档升级全面提标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实施意见》中提出2018年到2022年,全市将开展以“提速、提质、提标”为目标的农村公路提档升级专项行动,重点包括农村公路道路拓宽、路面改造、危桥改造、宽路窄桥改造、安防工程及附属设施增设、绿化景观改造和公路服务设施建设等。其中,尤其提到要针对农村地区800处安全隐患路段进行整治,旨在全面提升农村公路服务和安全保障水平。《实施意见》中也提到提档升级改造还需以“路长制”为依托,加强区内各相关部门的横向联动,共同把农村公路周边路域环境同步完善,切实打造一批旅游路、生态路、景观路、文化路和产业路。《实施意见》中提到除开展提档升级专项行动,还需在未来一段时间里全面提升养护技术水平,包括信息化、机械化养护水平,树立农村公路科学性、周期性和预防性养护理念,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提升一个层次。

  市交通委同步制定了《上海市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技术指导意见》,明确提档升级改造工程标准与要求,确保提档升级改造取得良好成效。

  提升公交物流服务,惠及农村居民生活

  上海农村地区公交化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但在细节上仍需完善。《实施意见》中提出,在未来五年内,要进一步提高郊区公交线路的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严格确保建制村村村通公交,全面推站点行时刻表公布,确保农村地区老百姓出行准时准点。在物流运输方面,《实施意见》中也明确要大力推进农村货运信息化水平,进而提升农村物流运输服务水平。

  资金技术同步保障,全面确保整治到位

  针对目前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欠缺、技术力量薄弱的现状,《实施意见》中提出在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过程中要加大资金和技术保障力度。资金方面,明确各区要完善农村公路资金保障体系,加大差别化资金支持力度,市级层面也应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工作开展到位。技术方面,为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工作推进的规范化和专业化,要进一步制定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建设与养护技术标准,修订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与大中修定额标准,提高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质量。

  强化管理考核机制,简化项目前期手续

  《实施意见》中明确,要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四好农村路”建设作为全市乡村振兴战略重要组成部分,已经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市对区考核。因此,无论在政府层面,还是在行业领域,未来一段时间将全面建立相关督查考核机制,并与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中涉及的工程质量、资金使用等各方面的监督考核。《实施意见》还根据国家规土部门相关要求,对建设用地界定简化明确,并对在建和提档升级工程鼓励采用工可一阶段项目审批模式。

  示范试点全面引领,切实推动乡村振兴

  根据交通运输部要求,“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要全面加强示范引领作用,《实施意见》中要求各区结合美丽乡村示范村、精品村创建,创建一批“四好农村路”示范镇(乡)和示范路,同时加大宣传力度。

  市交通委已要求各区在2018年完成创建一个“四好农村路”建设示范镇(乡),以此全面拉开上海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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