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公布本市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的通告

沪府发〔2017〕59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本市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国办发〔2017〕11号)要求,本市明确,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为本市唯一合法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

特此通告。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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