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浦东新区新场镇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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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2018〕7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浦东新区新场镇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的批复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沪规土资总〔2018〕512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浦东新区新场镇总体规划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7—2035)》(以下简称《镇总规》),具体批复如下:

  一、严格落实底线约束要求。要落实规划建设用地“负增长”的总体要求,严守人口规模、土地资源、生态环境、城市安全底线,实现城镇可持续发展。严格控制城镇常住人口规模,推进产城融合和农村人口集中居住,优化人口布局。到2035年,规划常住人口不超过12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约10.4万人。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到2035年,规划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13.71平方公里。2020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820公顷。至2035年,在确保满足耕地保有量要求的前提下,实施基本农田分类管理,严格保护粮食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到2035年,规划城镇公园绿地不低于124公顷,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2平方米,主干河流水质提升至Ⅱ类标准以上,大气环境质量稳定控制在二级标准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和防灾减灾设施规划建设,提升城市生命线安全运行能力、应急响应能力和灾后恢复能力。

  二、构建城乡统筹的空间格局。要依托良好的区位、文化、生态条件,将新场镇打造成为古今融合、生态宜居、特色鲜明的全国历史文化名镇。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形成由“镇区—社区—村庄”组成的镇村体系和“一城一园、双廊四轴”的空间格局。加强镇区统筹服务功能,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村庄规划落地,鼓励农村居民点向镇区、社区集中,实现设施集聚共享。

  三、优化提升空间品质和生活质量。要以绿色、生态、宜居为主要目标,建设具有较高品质公共服务的独立型小城市。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完善由郊野公园(区域公园)、地区公园、社区级公园组成的城镇公园体系。形成多层级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实现镇域15分钟生活圈均好配置,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全面达标。到2035年,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低于82公顷。推进老旧住区改造,加强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鼓励建设租赁性住房,提升城镇居住水平。坚持公交优先,加强镇域公共交通体系建设与慢行交通体系建设,优化综合交通系统,完善“三横两纵”的镇域骨干路网体系。

  四、加强历史文化保护。要保护好历史文化资源、历史风貌格局和自然人文环境,强化城市设计,提升城镇风貌,保护乡野特色,保持文化传承。新场镇文化保护控制线范围面积为960.5公顷,其中历史文化风貌区保护范围面积146.9公顷。保护范围内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规划要求,保护范围周边建筑的性质、高度、体量和色彩必须严格控制。

  五、处理好近期与远期发展的关系。要强化近期建设规划,优先确保环境设施和基础设施,实现公共绿地、公共空间、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推进减量化与经营性土地出让工作同步协调。

  《镇总规》是新场镇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及历史文化保护的主要依据,新场镇各项规划建设都必须服从《镇总规》安排。浦东新区政府要及时公布依法批准的《镇总规》,并依据《镇总规》,开展下层次规划编制、实施和管理,认真落实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镇总规》落地实施。市、区规划土地部门要加强对《镇总规》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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