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粮食局
2018年1月16日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粮食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等其它相关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政府网站http://www.shgrain.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粮食局办公室,电话021-62878501。
专有名词解释
1.粮食:小麦、稻谷、玉米、大豆、杂粮及其成品粮。
2.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3.粮食收购:为了销售、加工或者作为饲料、工业原料等直接向农民或者其他粮食生产者批量购买粮食的活动。
4.粮食加工:通过处理将原粮转化为半成品粮、成品粮、或者将半成品粮转化为成品粮的经营活动。
5.副补:即副食品价格补贴。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本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配备了3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并开辟了电子阅览室。截至2017年底,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一、注重平台渠道建设
1、积极发挥政府部门门户网站作用,进一步提高“上海粮食网”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质量和水平。认真抓好“上海粮食网”网站内容保障和制度建设管理工作,坚持以公共服务为核心,及时发布信息,提供网上办事和在线服务功能,丰富为民服务内容,增强与公众交流互动,在提高政府部门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加强宣传方便公众参与粮食工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加强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更好地为广大公众服务。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把好审核关,做好“上海粮食网”政府信息公开、粮食要闻、粮油市场、行业动态等栏目信息发布工作,为社会公众提供粮食政务信息、上海粮食批发市场信息监测周报和国内国际粮油市场信息服务。二是对“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和国家粮食局网站等发布的粮食政策法规、规章和重要政策信息等,及时充分转载。三是及时向社会公开可公开的市粮食局文件、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审批公示信息、地方储备粮竞价交易公告、“副补”和帮困粮油供应政策等信息。四是搞好便民服务,采用便民问答方式,提供“副补”等政策解读;设置“粮食收购点”、“粮食批发市场”等电子地图,方便市民查询。五是加快数据更新,优化搜索功能,拓展网站互动功能,更好地为公众获取信息提供便捷性。
3、狠抓责任落实,切实做好网络安全服务保障工作。加强网络信息内容安全审查,治理违规转载。开展网络与信息系统检查和风险评估,及时更新恶意代码库和修补漏洞,定期备份数据,做好防攻击、防病毒、防篡改、防泄密。加强机房日常监控管理和网络设备与应用系统巡检,确保信息系统持续平稳运行。
二、扎实推进“五公开”
1、规范公文发布。全面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规范发布程序,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专人审核,一文一审,确保公文发布及时、准确、安全。根据要求,向市审改办备案,并在“上海粮食网”及时发布我局修订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上海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实施细则》(2017年版)。
2、继续做好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有关要求,按时公开我局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情况、政府采购情况、预算绩效情况和2016年度部门决算等政府信息。
3、继续落实政府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工作。确保数据开放和更新及时、准确,着力提升数据服务能力。通过市政府数据资源服务平台报送“原粮质量监测信息系统”及“地方储备粮信息管理系统”的编目信息。同时,做好我局网上政务大厅与市政务大厅的内容报送、数据核对等运维保障工作。
4、加强政策解读。认真收集有关粮食流通方面的舆情,及时了解各方关切。做好粮食政策解读和宣传,传递权威信息,增进社会认知和认同。
5、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工作,及时在“上海粮食网”公开、更新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行政审批事项信息公开,及时公布取消、下放、保留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等事项;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信息。积极指导区粮食部门做好粮食收购资格认定“证照分离”改革推广工作。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推进上海市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在我局应用。
6、及时公开更新有关政府信息。为有效提供便民服务,及时更新《上海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文件目录。
三、深化依申请公开工作
为规范、有序、有效地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实际,修订印发了《上海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工作程序、保密审查机制及责任追究制度等。在对接全市信息公开平台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程序,做好现场解疑释惑工作,实现标准化流程和全过程监控,保证各类申请能够依法受理,按期办结,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经济社会活动和公众生活的服务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7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公文类信息32条。其中,主动公开范围包括业务类信息20条,占58.9%;其他类信息12条,占35.3%;规划计划类信息0条,占0%;政策法规类信息1条,占2.9%;企业优惠扶持政策,信息0条,占0%;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2.9%。
业务类,包含粮食收储、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和市场监管等,主动公开信息有:(1)关于做好本市2017年夏粮、秋粮收购工作的通知、关于本市启动2017年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2)关于开展2017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上海市粮食局转发《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在粮食安全隐患“大快严”集中行动中认真开展秋季粮油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的通知;(3)关于切实做好2017防汛工作的通知;(4)关于开展2017年度本市城镇居民户粮油消费调查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中国好粮油”产品遴选工作的通知、上海市粮食局、财政局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5)关于转发《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两节”期间粮食行业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做好本市粮食行业“一规定两守则”培训情况测评的通知、关于印发《上海市粮食行业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6)关于做好进口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7)关于印发《上海市2017年世界粮食日和爱粮节粮宣传周实施方案》的通知;(8)关于组织参加2017黑龙江第十四届金秋粮食交易暨产业合作洽谈会的通知等。
其他类,主动公开信息有:(1)2017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情况、政府采购情况、预算绩效情况等、上海市粮食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2)关于做好本市2017年春节期间粮油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3)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修订印发《上海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的通知;(4)关于本市开展重点支持粮油产业化龙头企业认定和扶持发展工作的通知;(5)印发《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粮食收购资格认定“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经验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上海市粮食局建立实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6)关于在上海粮食行业开展“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的通知、转发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深化改革转型发展”主题征文和“我为粮食行业改革发展献一策”活动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课题调研的通知;(7)转发《国家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粮食行业技能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等。
政策法规类,主动公开信息有:关于修订印发《上海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实施细则》(2017年版)的通知等。
机构设置类,主动公开信息有:(1)局领导分工;(2)市粮食局主要职能;(3)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职责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7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电子邮件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其它形式申请0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7年受理的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答复0件。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度,无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件,其中被行政复议处理机关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本年度发生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为0元。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0件,其中被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等其它相关工作情况
2017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0次,其中公共查阅室接待0次,咨询电话接听0次,当面咨询接待0次,网上咨询0次。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监督检查、其他工作、收购储备、财政资金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们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深知,工作中仍存在不足,需要不断完善提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1、加强政策执行情况公开。依托政务公开各种渠道,做好政务公开后续工作,注意收集社会各方对有关政策实施情况的反应,向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吸纳合理意见,为推进政策实施、完善政策提供依据。
2、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进一步严格分类,积极做好各项准备,针对依申请公开事项,认真、严谨、及时按照受理流程进行受理答复,尽最大努力服务好公众。
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度)
| 统计指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34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1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1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34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0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1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1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0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3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3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0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1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