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本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由上海市体育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附表组成。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体育局政府网站www.shsports.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体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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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2017年,市体育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公开促进改革举措落实,以公开强化市场服务和监督,以公开助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政府公开实效。坚持突出重点,围绕体育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坚持改革创新,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坚持注重实效,以社会需求为向导,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行“互联网政务”扩大公众参与,推进体育工作;坚持透明高效,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增强体育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切实提升体育部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动人人参与,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和“三告知”工作
市体育局主要领导十分注重政务信息公开和行政告知制度工作,成立了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市体育局党委统一领导,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体育局系统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由党委书记、局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具体抓,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总体负责,办公室牵头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各处室作为协助部门,体育宣传工作和政务信息上网公开,将由市体育局体育宣传教育中心负责。局信息中心做技术支撑,在信息公开、检查、经费等方面给予切实保障,带头开展政务公开和行政告知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经常给予指导。并多次召开工作协调会议,促使行政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运作。
二、解放思想,加大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主动公开体育法规、制度、计划、报告、重要会议,领导讲话,年度工作要点及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等重要文件。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涉及体育的重要事项,特别是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推进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公开力度。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审计结果公开,进一步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完成情况和后续举措。
(一)加大对群众体育公开力度。群众体育设施建设、重大公共体育基础设施建设、群众体育组织管理、上海体育公共服务、包括场馆查询、上海城市业余联赛、健身团队、健身指导、青少体育、职业鉴定、各体育协会、社会体育指导培训、全民建身活动开展情况等诸多社会关注的话题。各类公共体育场馆设施免费或优惠向广大群众开放,及时正确向社会公开。并将开放施措提前在媒体进行公示,为市民健身提供条件,吸引更多人群就近参加健身活动。
(二)加大对竞技体育公开力度。竞赛管理,我市承办的各项国际国内体育赛事,如F1中国大奖赛、上海ATP1000网球大师赛、国际田联钻石联赛、上海国际马拉松赛、汇丰高尔夫球世界锦标赛、上海环球马术冠军赛、世界斯诺克上海大师赛、崇明自行车赛、NBA国际系列赛、国际滑联“上海超级杯”等冰上赛事、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建设、上海体育博物馆、上海体育年鉴、获得一、二级运动员称号信息等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加大对体育产业公开力度。有关体育产业的规定、政策、上海市体育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等系列配套文件、体育产业高峰论坛、上海市体育产业集聚区布局规划等信息、体育场馆开放信息服务、体育彩票、体育健身等新兴服务业消费情况分析报告等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四)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认真做好梳理工作,查漏补缺,将凡属于政府社会管理职能以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决策事项,政策规定、规范制度、行政审批程序、依申请信息公开流程、办事标准,尽量让市民“少踏一次门栏,少跑一次路,少走一次程序,”及时通过报刊,网站等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开。
(五)加大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要求,及时公开部门预算,(包括“三公”经费预算)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决算,并对资金使用情况不断细化,向社会公开。
三、进一步做好规范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明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操作流程和标准格式,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录以及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更新维护工作,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在认真梳理、筛选的基础上,将现行有效的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流程,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操作要求办理公众的政府信息申请;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规范运行网上依申请处理系统,利用微信传输到经办人。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有效处理公众申请。认真编制并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积极做好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录备案,按时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月度、季度、年度统计报表。
(一)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积极推行政策公开“三同步”机制(即政策文件、政策解读、新闻发布稿同步公开),并在上海体育网发布,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提高政策的知晓度,推动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积极探索建立民意征询机制,在指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公共政策时做到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推动公众有序参与。
(二)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操作办理流程,按照标准答复文本等格式,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加强与申请人的交流沟通,引导申请人准确填写政府信息内容,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公正性、合法性和合理性,注意典型案例的收集研究工作,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协调提出工作建议。
四、不断完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上海体育网建设,不断丰富网站内容。依据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设置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工作动态、计划总结、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在线访谈、网上办事、人事任免、统计数据,等固定栏目努力做到目录要素完备,目录分类规范,目录编制全面,目录内容全面覆盖,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丰富政务微博功能,即发布政务信息和体育赛事情况。普及科学健身知识,使政务微博得到更多网友的关注。要充分发挥“965365”上海体育服务热线功能,为市民排扰解难。
目前上海市体育局综合管理及数据分析共享系统以“人、财、物”基础数据为底板,完成了体育人才的数据库,场地设施数据库,空间地理数据库和赛事、训练、活动数据库等专题数据库建设,全面整合各条线业务数据和管理资源,形成了统一标准的体育系统数据资源目录。通过系统整合,重建,新建,完善,累计入库45余万条数据,初步完成了综合平台项目建设,为重大赛事活动提供方案、规划便利,并可为市民提供更多更深入的公共服务。同时,根据全市智慧城市数据开放工作要求,市体育局巳开放18类数据资源,基本实现与全市资源平台的数据接口同步。明年我局还将建设上海体育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探索互联网体育模式,市体育局与支付宝“市民云”新民晚报的“邻声”App等互联网平台实现用户共享,拓宽市民参与赛事活动渠道,使每个市民都能参加体育活动。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我局按照《条例》和《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凡按规定要求公开的事项,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事项,我局均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向社会进行了公布。全年主动公开涉及群众体育、竞技体育、体育产业、自身建设等方面各种政府信息。政务微博公开6条,政务微信公开7条。2017年,上海市体育局主动公开信息29条。业务管理类依申请信息备案387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范围
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法规、党务建设、局工会建设、职业鉴定建设、上海举办了各种体育赛事、健身场地及场馆、全民健身活动、夏季游泳场所开放时间、社会体育指导员公益培训等公共服务事项的内容、竞技体育发展、全民健身、运动员保障、运动员交流、教练员管理、体育竞赛申办、赛事招标信息、竞技体育、体育产业、自身建设、体育彩票销售情况、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机关内设机构职能、主要人事任免、调整后的局领导分工信息、三公经费、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了工作流程等方面。
(三)主动公开途径
一是依托“上海体育”网;二是通过“上海体育”网在线访谈和短信平台功能;三是举行各类专题新闻发布会;四是通过“965365”上海体育公共服务热线、“965365上海体育发布”政务微博、“上海体育”微信;五是通过上海市体育局公共查阅室。六是通过各类报纸、广播、电视刊发新闻信息报等媒介。
六、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为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在市体育局网站专栏中有一项公开依申请目录,办事指南、申请方式、可供下载的申请表样式、办理流程图、收费标准、受理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帮助市民快速申请提供方便。2017年共收到上海市政务外网应用平台依申请政府信息8件,信函11件,经审核,共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9件。另4件为信息不存在。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7年网上申请共有8件,在已经答复的8件中,同意公开4件,另4件为信息不存在。。来人来函共11件,多一一答复。市体育局实行免费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未向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同时,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对复制、打印、邮寄等费用予以免费。
七、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局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本年度未发生与诉讼有关的费用,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
八、咨询处理等相关信息工作情况
2017年“上海体育热线”965365处理总话量21230次,日均58通。全年办理市民服务热线转办单1122件,接听答复市民咨询来电21182个,办理网上咨询求助331件,市民满意度等指标均有很大提高。2017年上海市体育网站信息访问量为1223716次,提供服务类信息29次,现场接待人数7人次。
九、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市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还存在着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部门信息公开意识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的广度、深度以及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能力,服务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市体育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拓展深化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和内容。2018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认真对照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相关要求,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对照单位工作,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二)突出抓好重点和热点的公开。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对重点事项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公开力度,对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三)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体育服务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公开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措施及执行情况,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四)进一步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兴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和运用,及时发布政府信息,使主流声音和权威准确的政府信息在网络领域和公共信息传播体系中广泛传播。(五)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能,落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强业务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完善各项考核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十、附表
| 统计指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29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0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29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6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7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4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16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12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3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1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4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2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19 |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8 |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11 |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19 |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19 |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19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14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1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4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0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0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2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1 |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0.8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2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3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