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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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生计生委)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电话:021-23117725、021-23117735。

一、概述

2017年,市卫生计生委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全面推进卫生计生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2017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解读回应,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

(一)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市卫生计生委在2013年组建后,及时制订了《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成立了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委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委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委办公室)。委政务公开和网站建设的重大工作决策均由委务会研究部署。自2016年起,委政务公开工作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合,明确一名委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相关职能由委办公室负责,配备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

(二)制度规范建设情况。2013年起,市卫生计生委制定并实施《实施细则》、《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网站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实施细则》等,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机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三)政策解读和回应情况。2017年,市卫生计生委完善舆情应对机制,加强新闻发布和政策解读,推行规范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编制审核,在发布规范性文件后及时发布政策解读。通过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推行委主要领导带头解读重要民生政策工作机制,通过新闻发布会、“中国上海”在线访谈、民生访谈等媒体发布平台,多次解读健康上海2030规划、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建设、家庭医生制度、分级诊疗等重要政策和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回应重大政策出台后引发的关注热点及行风建设等影响较大的社会关切。

(四)基础性工作开展情况。2017年,修订完善了《市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重新发布。结合法制工作举办了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法治和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班,对各区卫生计生委、监督所等有关工作人员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高区卫生计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卫生计生委按照《条例》、《规定》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截至2017年底,市卫生计生委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210条。

(一)主动公开范围

市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业务类、其他工作”5项二级目录,其中,业务类目录中设23项三级目录,细化反映了市卫生计生委的所有业务内容。2017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5条,其中,规范性文件18条,规划计划类信息23条,业务类信息303条,其他工作类信息11条。除及时发布各类公文类主动公开信息外,还全面公开了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相关信息,及时公布法定传染病疫情、统计数据、政策解读等非公文类信息。同时,继续开展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积极推进年度各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1.落实规范性文件和解读信息公开。市卫生计生委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设有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二级目录,分别集中发布历年来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信息,定期根据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进行维护。2017年,发布规范性文件18条,发布解读类信息16条。

2.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一是对部门行政权力事项进行调整,并及时在网站上公开调整后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行政责任清单。二是根据行政审批事项动态调整内容,对相应的办事指南进行修订。行政审批事项和办事指南均通过委网站、委监督所网站和受理大厅等多种渠道公布。三是对我委行政审批评估评审事项再次进行梳理和调整,并在网站公布。四是公布了经过调整后的市区两级卫生计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事项目录。五是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告随机抽查结果。

3.积极落实财政资金信息公开。2017年,根据市财政局的统一部署,我委网站公布了部门预决算(包括“三公”经费等),并在“中国上海”网站集中发布部门及委属各预算单位预决算信息。完成医疗卫生学科建设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财政专项资金的信息公开。按照市财政局财政专项资金联动公开工作要求,完成中央转移支付项目资金信息公开,包括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专项资金和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专项资金。

4.推进政府数据资源开放工作。2017年,我委向社会开放的政府数据资源从64条增加到69条,新增了人口前十位死因、院前急救情况、公民献血用血情况等5类统计数据信息,持续推进卫生计生数据资源开放利用。认真落实“双公示”工作,及时公布我委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并向市法人库归集

5.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推进院务公开,指导医疗机构公开常用医疗服务价格和常用药品和主要耗材价格等信息,结合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运用新媒体技术创新公开方式改善患者就医体验。结合医德医风建设,加大行业不正之风整治力度,逐步建立行风案件讲评制度,探索违规违纪问题处理结果公开机制。继续落实全市二次供水(用户水龙头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途径

1.政府网站。2017年,围绕委重点工作,加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计划生育等重要政策的权威发布,及时解读做好宣传引导,继续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实事项目等专题专栏建设,继续加强网上政务大厅建设,定期开设在线访谈。同时,根据国办政府网站普查要求,积极对委属政府网站定期开展自查监测整改,并按期公布网站抽查情况。2017年,网站共发布政务信息约1500条,开展在线访谈共29期,委网站月平均浏览量近29万次。

2.大众媒体。2017年,市卫生计生委加强宣传报道,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大众媒体发布重要政策及解读、重点工作进展等。推行主要领导带头解读重要民生政策工作机制,委主要负责人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民生访谈、政风行风热线等形式解读本市卫生计生重要政策,开展互动交流,帮助公众更加全面、正确的理解相关政策。

3.微博微信。通过健康上海12320微博微信发布图文并茂的重大政策解读信息、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和健康科普知识,与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同步开展微访谈,扩大权威信息影响力。2017年,微博微信发布信息总数超过5千条,总阅读量超过1636万人次。政务微博的网民关注量(订阅数)超过32万;政务微信的网民关注量(订阅数)超过21万。

4.卫生计生热线。依托12320卫生计生服务热线扩大政务信息传播范围,通过12320热线及其网站,发布各类便民服务信息,全天候24小时以电话、短信、留言等方式解答市民有关卫生计生政策、健康保健、疾病防治等方面的咨询。2017年,人工接听市民来电数量超过24万人次,发送健康提示性短信超过142万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卫生计生委在办公地点和市卫生计生委监督所分别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建立网上申请渠道,受理公众通过当面、网上、信件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情况

2017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8件,其中,当面申请153件,网上申请157件,信函申请48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约47.5%涉及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执业等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信息;约24.0%涉及食品安全标准备案等信息;约12.8%涉及医政、医疗服务监管、药政、综合监督等管理信息;约5.3%涉及统计数据和收费信息;约5.0%涉及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促进管理信息;约4.2%涉及其他业务管理信息;约1.1%涉及信访事项。

(二)申请处理情况

2017年,应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67件(包括2016年结转至2017年9件),共办结申请364件,3件结转至2018年处理。已办结的364件情况如下:

同意向申请人提供政府信息的有228件,占总办结数62.6%。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13件,“同意公开”115件,主要涉及审批许可、行政处罚、食品安全标准备案、收费标准、政策文件等相关信息。

“不同意公开”4件,占总办结数1.1%。属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情形1件,涉及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属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件,主要涉及过程性信息及信访事项等。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40件,约占总办结数11.0%,主要涉及国家和区卫生计生委,以及食品药品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本市其他委办局信息。

“申请信息不存在”39件,约占总办结数10.7%,主要涉及食品安全企业标准信息、统计数据以及医疗服务监管、疾病预防控制等管理信息。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11件,约占总办结数3.0%,主要涉及统计数据等信息。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42件,约占总办结数11.5%,主要涉及食品安全标准备案、公共场所控烟、信访事项等有关咨询。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取费用0元。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本年度共办结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起的行政复议1件和行政诉讼1件。全年,无被确认违法或者有瑕疵的答复,无相关申诉举报。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2017年,12320卫生计生服务热线共提供公众咨询服务超过24万人次,答复网上咨询超过1600人次,网站、政务微博同步开展在线访谈29期。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超过92万次,专栏中点击率排序前三栏目依次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最新公开政府信息和疫情信息。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市卫生计生委政务公开不断推进,但与公众需求期望相比,仍需进一步强化公开观念,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下一步,我委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从提高行政透明度和需求导向出发,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继续推进卫生计生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解读回应和公众参与,加强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等公开渠道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服务能效。

七、说明、附表

统计指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条  355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条  18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件  18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条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条  355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条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条  337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条  86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次  30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次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次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次  3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次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篇  16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次  35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次  103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件  358 
1.当面申请数  3110  件  153 
2.传真申请数  3120  件 
3.网络申请数  3130  件  157 
4.信函申请数  3140  件  48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件  364 
1.按时办结数  3210  件  356 
2.延期办结数  3220  件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件  364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件  113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件  115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件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件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件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件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件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件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件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件  40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件  39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件  11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件  42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件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件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件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件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件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件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件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件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件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个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个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人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人 
2.兼职人员数  8320  人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次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次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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