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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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人民政府合作交流办公室秘书处,联系电话:23115456。

一、概述

根据《规定》要求,2004年5月1日起我办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并依托上海市档案馆外滩新馆作为公共查阅点。截至年底,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得到顺利开展。

本办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健全了工作机制。一是及时在“上海合作交流”网站上更新有关公开信息,并对网上咨询和投诉做到认真及时回复;二是及时向上海市档案馆递送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资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办到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条。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于本部门业务类信息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0%。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在“上海合作交流”网站上主动公开,向市档案馆主动送交有关信息等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众提供有关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办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办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219次,咨询电话接听176次,网上咨询18次。本办截止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2967676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办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政府信息公开配合相关兼职人员2人。

未发生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所有信息公开内容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免费提供。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由于合作交流工作的特殊性,本办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多,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总结整理,更好地服务本市合作交流与对口支援工作。

八、说明与附表

说明:以下附表的统计时限为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

附表一主动公开统计情况 
指标  单位  数量 
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30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条  30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条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条 
申请总数  条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2.传真申请数  条 
3.电子邮件申请数  条 
4.网上申请数  条 
5.信函申请数  条 
6.其他形式申请数  条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条 
4.“信息不存在”数  条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条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条 
7.“重复申请”数  条 
8、不予公开总数  条 
其中(1)“国家秘密”数  条 
(2)“商业秘密”数  条 
(3)“个人隐私”数  条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条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条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条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提供服务类信息数  条  219 
网上咨询数  人次  18 
现场接待人数  人次 
咨询电话接听数  人次  176 
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  人次  2967676 

 

附表四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指标  单位  数量 
行政复议数  件 
行政诉讼数  件 

 

附表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收取费用总数  元 
其中:1.检索费  元 
2.邮寄费  元 
3.复制费(纸张)  元 
4.复制费(光盘)  元 
5.复制费(软盘)  元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人 
其中:1.全职人员数  人 
2.兼职人员数  人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万元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万元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万元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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