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市奉贤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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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及申诉举报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上海奉贤”(www.fengxian.gov.cn或fxq.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67185033。

一、概述

2017年是政务公开工作发生深远变革的一年,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布置相关工作,政务公开的理论内涵和制度外延不断深化拓展,“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已成为新的工作要求。我区对标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提前梳理年度重点,明确公开责任。年初,我区紧扣区情要求,提前谋划,梳理2017年我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思路。4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政务公开要点及分解表后,及时对照细化本区要点,制定《2017年奉贤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工作要点分解表》,要点覆盖16个领域80项政府工作的信息公开,明确了牵头单位、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做到可对比、可监督、可评价,增强公开意识、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强化制度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全面完成与市级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对接,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与市级平台衔接,规范网上依申请办理程序和答复,推动依申请信息共享和使用。完善工作体系,在区政府办公室下设政务公开指导科,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区政务公开工作。强化保密审查,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公开前开展专项保密审查工作,确保涉密信息不被外泄。坚持工作提示制度,通过下发依申请平台对接工作提示、加大主动公开率工作提示以及做好年底收尾等提示,确保有关要求落实到位。

(三)开展多元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坚持能力提升,年初制定培训计划。6月至7月,按照《2013—2017年上海市奉贤区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意见》要求,区行政学院、区政府法制办分别开展了处级干部、科级干部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11月上旬,区政府办公室举办全区政务公开培训,分析当前形势,通报工作情况,布置近期任务。此外,通过联席会议、采取个案指导等方式,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政务公开日常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区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财政资金、公共资源、监督检查、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深化;持续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整合,信息公开渠道更加多元,强化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的联动融合。全年,我区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2085条,主动公开率为67%,主动公开率同比增长1.41个百分点。

(一)主动公开内容

1、及时更新规范性文件信息。在上海奉贤门户网站设立“有效规范性文件”、“文件草案”、“修改废止情况”专栏,发布草案征集、文件清理、备案、有效性等信息。全面落实《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如区级重大工程项目年中调整,及时将调整后的最新信息发布。

2、行政权力信息。集中公开区级机关、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市级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及时更新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内容,形成动态调整机制。做好行政审批取消和调整信息公开,通过“奉贤区网上政务大厅”,时时更新审批办理进程、结果、办事指南。公开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优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发布平台,研发“奉贤区‘双公示’信息查询服务”系统,方便公众及时获取所需信息。全年发布行政许可、处罚信息7034条,其中行政处罚信息1832条。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3、财政资金信息。集中公开区政府及其部门、街镇、社区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财政预决算信息,做到预决算向乡镇一级延伸的工作。全面公开包括部门(单位)概况、收支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以及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信息、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政府购买服务、国有资产占用等信息。加大政府债务情况公开工作,实现一般债务、专项债务余额和政府债务限额情况公开。

4、市场监管信息和其他公共监管信息。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推进产品质量信息公开,围绕办公家具、锅炉用油、儿童用品专项等4个专项监督抽查专项行动,以及化肥、液体燃油、小家电等10类商品加大监督抽查,抽查结果等信息予以公开。推进食品药品信息公开,开展食品监督抽检4917件,抽查抽样结果予以公开。推进旅游市场信息公开,在重大节日、旅游旺季等,多部门开展旅游市场安全检查,检查信息及时公开。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开,对苏宁生活广场进行专利行政执法检查,检查信息予以公开。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发布工贸行业有限空间、粉尘防爆、辐射职业危害防治等专项检查信息。推进环境保护和环境执法信息公开,包括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信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辐射项目环评审批、环保执法检查、环保重点污染企业信息。发布河长制实施方案、河长名单、河湖保护情况等信息。

5、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布区级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批准信息,包括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审批、备案、实施进展信息。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信息公开。配合上海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将碳排放交易、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机电设备招投标等信息纳入该平台。

6、旧区改造及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信息。发布旧区改造信息。发布房屋征收信息,包括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发布保障性住房信息,包括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申请人员名单等。发布农村综合帮扶信息公开,包括分红目标、帮扶情况等。发布美丽乡村建设信息公开,如和美宅基信息等。

7、公共服务信息。发布就业创业扶持信息、公务员等招录信息、重点群体就业信息等。发布教育综合改革、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入学办法、各类学校办学规模与设施、公办学校对口招生区域范围等信息。发布水质抽查信息。发布养老设施选址、建设情况等信息。发布社会救助资金使用、慈善捐赠、慰问等信息。

8、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信息。主发布包括财务指标、国有企业整体运行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法定代表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挖掘新媒体资源,公开国资信息,包括上海奉贤门户网站、奉贤区国资委门户网站、“奉贤国资”新浪微博号、公众号等。

(二)主动公开途径

2017年,本着“公平、公正、便民”的工作原则,我区将百姓需求量大、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紧密相关的事项,通过门户网站、政府公报、公告栏、奉贤报、便民手册、档案馆、图书馆、微信、微博、微报、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百姓公开。

1、门户网站。区政府及区政府各委办局、镇政府、街道、社区办事处、开发区管委的门户网站专设“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继续发挥区档案馆、图书馆、政府公告栏等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的功能;继续完善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配套服务,设立公共查阅点分散于各镇、开发区、社区之中。

3、政府公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发布政府重要工作、相关政策和文件等,市民可在区档案馆、图书馆、各镇、街道、社区办事处、开发区等公共服务点免费领取。2017年,《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公报》共计印发5期,总印数约为26500份。

4、其他。全区各行政机关还积极拓展其他公开途径,如通过微博、微信、微报、公众号等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在公共办事大厅摆放电子触摸屏,方便公众自助查询;通过公告栏、居民小区橱窗、社区画廊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印发报纸、告知单、简报等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区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099件,已答复1099件。主要涉及城乡规划建设、征地、投诉举报等内容。其中当面申请416件,传真申请4件,网络申请489件,信函申请190件。其中按时办结1092件,占总数的99.36%;经批准延期办结7件,占总数的0.64%。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181件,同意公开的538件,同意部分公开的44件,不同意公开的34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24件,信息不存在的31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244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3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7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14件,复议被纠错3件;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5件,诉讼被纠错0件;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集中在三个方面,如投诉举报相关单位信息公开不作为、未按规定公开政府信息、答复信息不存在等,经调查核实,上述投诉举报内容,相关单位依法依规作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但也存在个别申请人重复申请、滥用申请权的情形。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17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动公开深度、广度有待加强;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工作上还存在不规范的问题等,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整改。

(二)改进措施

1、拓宽公开范围。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围绕政府工作中心及公众关心的重点、热点,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挖深度,延广度,为公众提供更加全面、便捷的公开服务。

2、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抓好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深化、细化“三公”经费、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招投标、教育、科技、医疗等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3、建立健全问责机制。明确责任追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健全考核的方式和途径,充分以绩效考核为抓手,促进各部门按规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4、加强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引导各级政府领导干部通过政府网站解读重大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经常组织开展面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政务微博微信相关人员等的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说明、附表

(一)其它说明

无。

(二)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

统计指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条  3176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条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件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条  42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条  3176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条  1466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条  1366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条  1245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次  302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次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次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次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次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篇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次  2418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次  320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件  1099 
1.当面申请数  3110  件  416 
2.传真申请数  3120  件 
3.网络申请数  3130  件  489 
4.信函申请数  3140  件  190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件  1099 
1.按时办结数  3210  件  1092 
2.延期办结数  3220  件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件  1099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件  181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件  538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件  44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件  34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件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件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件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件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件  2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件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件  24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件  31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件  244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件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件  14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件  11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件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件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件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件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件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件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件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万元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个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个  48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人  49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人 
2.兼职人员数  8320  人  47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次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次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1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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