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及申诉举报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上海奉贤”(www.fengxian.gov.cn或fxq.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67185033。
一、概述
2017年是政务公开工作发生深远变革的一年,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布置相关工作,政务公开的理论内涵和制度外延不断深化拓展,“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已成为新的工作要求。我区对标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拓宽公开领域、深化公开内容,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提前梳理年度重点,明确公开责任。年初,我区紧扣区情要求,提前谋划,梳理2017年我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思路。4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政务公开要点及分解表后,及时对照细化本区要点,制定《2017年奉贤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工作要点分解表》,要点覆盖16个领域80项政府工作的信息公开,明确了牵头单位、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做到可对比、可监督、可评价,增强公开意识、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强化制度建设,夯实工作基础。全面完成与市级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对接,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与市级平台衔接,规范网上依申请办理程序和答复,推动依申请信息共享和使用。完善工作体系,在区政府办公室下设政务公开指导科,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区政务公开工作。强化保密审查,严格执行保密审查机制,信息公开前开展专项保密审查工作,确保涉密信息不被外泄。坚持工作提示制度,通过下发依申请平台对接工作提示、加大主动公开率工作提示以及做好年底收尾等提示,确保有关要求落实到位。
(三)开展多元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坚持能力提升,年初制定培训计划。6月至7月,按照《2013—2017年上海市奉贤区干部教育培训实施意见》要求,区行政学院、区政府法制办分别开展了处级干部、科级干部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11月上旬,区政府办公室举办全区政务公开培训,分析当前形势,通报工作情况,布置近期任务。此外,通过联席会议、采取个案指导等方式,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政务公开日常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区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财政资金、公共资源、监督检查、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深化;持续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整合,信息公开渠道更加多元,强化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的联动融合。全年,我区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2085条,主动公开率为67%,主动公开率同比增长1.41个百分点。
(一)主动公开内容
1、及时更新规范性文件信息。在上海奉贤门户网站设立“有效规范性文件”、“文件草案”、“修改废止情况”专栏,发布草案征集、文件清理、备案、有效性等信息。全面落实《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做好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规范发布程序和渠道,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机制,如区级重大工程项目年中调整,及时将调整后的最新信息发布。
2、行政权力信息。集中公开区级机关、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市级清单动态调整工作,及时更新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内容,形成动态调整机制。做好行政审批取消和调整信息公开,通过“奉贤区网上政务大厅”,时时更新审批办理进程、结果、办事指南。公开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优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发布平台,研发“奉贤区‘双公示’信息查询服务”系统,方便公众及时获取所需信息。全年发布行政许可、处罚信息7034条,其中行政处罚信息1832条。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3、财政资金信息。集中公开区政府及其部门、街镇、社区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财政预决算信息,做到预决算向乡镇一级延伸的工作。全面公开包括部门(单位)概况、收支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以及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信息、专项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政府购买服务、国有资产占用等信息。加大政府债务情况公开工作,实现一般债务、专项债务余额和政府债务限额情况公开。
4、市场监管信息和其他公共监管信息。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推进产品质量信息公开,围绕办公家具、锅炉用油、儿童用品专项等4个专项监督抽查专项行动,以及化肥、液体燃油、小家电等10类商品加大监督抽查,抽查结果等信息予以公开。推进食品药品信息公开,开展食品监督抽检4917件,抽查抽样结果予以公开。推进旅游市场信息公开,在重大节日、旅游旺季等,多部门开展旅游市场安全检查,检查信息及时公开。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开,对苏宁生活广场进行专利行政执法检查,检查信息予以公开。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发布工贸行业有限空间、粉尘防爆、辐射职业危害防治等专项检查信息。推进环境保护和环境执法信息公开,包括辐射安全许可证发证信息、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批复、辐射项目环评审批、环保执法检查、环保重点污染企业信息。发布河长制实施方案、河长名单、河湖保护情况等信息。
5、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布区级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批准信息,包括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审批、备案、实施进展信息。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信息公开。配合上海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将碳排放交易、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机电设备招投标等信息纳入该平台。
6、旧区改造及美丽宜居乡村建设信息。发布旧区改造信息。发布房屋征收信息,包括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集体土地房屋征收。发布保障性住房信息,包括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申请人员名单等。发布农村综合帮扶信息公开,包括分红目标、帮扶情况等。发布美丽乡村建设信息公开,如和美宅基信息等。
7、公共服务信息。发布就业创业扶持信息、公务员等招录信息、重点群体就业信息等。发布教育综合改革、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实施细则、入学办法、各类学校办学规模与设施、公办学校对口招生区域范围等信息。发布水质抽查信息。发布养老设施选址、建设情况等信息。发布社会救助资金使用、慈善捐赠、慰问等信息。
8、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信息。主发布包括财务指标、国有企业整体运行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法定代表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挖掘新媒体资源,公开国资信息,包括上海奉贤门户网站、奉贤区国资委门户网站、“奉贤国资”新浪微博号、公众号等。
(二)主动公开途径
2017年,本着“公平、公正、便民”的工作原则,我区将百姓需求量大、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紧密相关的事项,通过门户网站、政府公报、公告栏、奉贤报、便民手册、档案馆、图书馆、微信、微博、微报、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百姓公开。
1、门户网站。区政府及区政府各委办局、镇政府、街道、社区办事处、开发区管委的门户网站专设“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各类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点。继续发挥区档案馆、图书馆、政府公告栏等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的功能;继续完善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配套服务,设立公共查阅点分散于各镇、开发区、社区之中。
3、政府公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公报》主要发布政府重要工作、相关政策和文件等,市民可在区档案馆、图书馆、各镇、街道、社区办事处、开发区等公共服务点免费领取。2017年,《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公报》共计印发5期,总印数约为26500份。
4、其他。全区各行政机关还积极拓展其他公开途径,如通过微博、微信、微报、公众号等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在公共办事大厅摆放电子触摸屏,方便公众自助查询;通过公告栏、居民小区橱窗、社区画廊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通过印发报纸、告知单、简报等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区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099件,已答复1099件。主要涉及城乡规划建设、征地、投诉举报等内容。其中当面申请416件,传真申请4件,网络申请489件,信函申请190件。其中按时办结1092件,占总数的99.36%;经批准延期办结7件,占总数的0.64%。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181件,同意公开的538件,同意部分公开的44件,不同意公开的34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24件,信息不存在的31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的244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3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7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14件,复议被纠错3件;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5件,诉讼被纠错0件;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集中在三个方面,如投诉举报相关单位信息公开不作为、未按规定公开政府信息、答复信息不存在等,经调查核实,上述投诉举报内容,相关单位依法依规作出了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但也存在个别申请人重复申请、滥用申请权的情形。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17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动公开深度、广度有待加强;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工作上还存在不规范的问题等,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整改。
(二)改进措施
1、拓宽公开范围。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围绕政府工作中心及公众关心的重点、热点,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挖深度,延广度,为公众提供更加全面、便捷的公开服务。
2、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继续抓好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和公共监管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公开。深化、细化“三公”经费、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招投标、教育、科技、医疗等信息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3、建立健全问责机制。明确责任追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健全考核的方式和途径,充分以绩效考核为抓手,促进各部门按规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4、加强业务培训和队伍建设。引导各级政府领导干部通过政府网站解读重大政策,回应社会关切。建立培训工作常态化机制,经常组织开展面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政务微博微信相关人员等的专业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相关人员的政策把握能力、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说明、附表
(一)其它说明
无。
(二)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7年度)
| 统计指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3176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9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9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42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3176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1466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1366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1245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302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6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6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6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6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9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2418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320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1099 |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416 |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4 |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489 |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190 |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1099 |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1092 |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7 |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1099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181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538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44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34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4 |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7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22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1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24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31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244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3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14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11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3 |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5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5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3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48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49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2 |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47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8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6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4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12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