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区政府各委办局和街镇(金山工业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上海金山”门户网站http://jsq.sh.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金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金山大道2000号,邮编:200540,电话:57922122)。
一、概述
今年是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年、创新推进年和深化落实年。一年来,我区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本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及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群众需求关切,建立完善制度、加大探索创新、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效果、加强组织保障,有力地推动本区政务公开工作在新形势下实现了新跨越。
在制度建设上,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加强顶层设计,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金山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对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全面统筹谋划;做好配套跟进,制定了《金山区政府公文公开发布规程》《金山区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认定一般原则和方法》《金山区利益相关方列席区政府会议试行办法》《金山区政策解读分办办法》《金山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办法。
在探索创新上,紧贴形势要求加大实践创新。今年,我区被纳入国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100个区县之一,区人口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6家试点单位以试点工作为契机,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出了“获利清单”等新思路,主动探索实践政务公开工作的新做法。区审计局、环保局、各街镇等行政机关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公众开放日活动,区内各行政机关不断创新向公众征询意见建议的方式,加大公众参与的力度。此外,各单位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公开“五违四必”“河长制”推进情况等当前公众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
在深化落实上,以项目化方式强化目标管理。通过制定年度工作要点,确定了6大方面20项具体工作,目标更加明确,跟踪更有抓手,督促更为有力,进一步深化财政资金、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各领域全过程信息公开;通过加强制度保障,建立了政务公开试点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按照依法有据、程序规范、便民服务的目标,持续改进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加强会商研究,完善争议化解机制,答复质量进一步提升;通过整合资源,进一步推进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互补融合,积极开展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政民互动,政务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通过社会评议,客观分析、准确摸清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持续有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年来,我区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落实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着力推进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国资国企、公共资源、公共监管、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加大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公众参与,政务公开在促进改革深化、促进民生改善、促进市场监管等方面作用不断显现。
(一)以政务公开促进改革深化
1.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区科委、经委、交通委等单位公开了本区科技创新、制造业转型升级、综合交通等“十三五”专项规划以及年度招商引资工作要点,及时推进供给则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区农委围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公开了本区打造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新体系的政策措施。以试点工作为契机,加强政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的联合联动,通过农业网、“农民一点通”、村务公示栏,进一步规范涉农补贴政策、补贴申请、农机具补贴购置咨询方式、补贴结果等信息,强化资金监管和精准补贴。此外,区农委还及时公开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第三次农业普查等进展情况。
2.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区政府建立了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见图1)。

(图1)
在“上海金山”门户网站“权责清单”栏目中增加了在线提交意见建议窗口,征询公众意见。在“上海金山”门户网站网上政务大厅内为公众提供审批事项办理查询功能,推进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见图2)。及时公开

(图2)
《金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金府发〔2017〕9号),公布2017年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20项,调整行政审批事项4项。设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栏目,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3.深化财政国资改革信息公开。区财政局不断完善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公开政府、部门及单位的预决算及其运行情况(见图3),推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向镇一级预算单位延伸,并同步做好图文解读。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政府债务及审计结果等信息。区国资委不断加强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力度,公开了2016年度本区国有企业总体情况、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经营业绩考核及企业领导人员薪酬情况和制度建设等信息。

(图3)
(二)以政务公开促进民生改善
1.深化教育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区教育局及时公布高考综合改革、2017年本区中考中职校、普通高中等投档分数线招录信息。健全互动机制,举办了“开门办教育”公众开放日活动,把教育质量和校园管理置于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之下,回应社会关切。区卫生局制定公开了《2017年金山区深入落实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工作安排》,公开了《金山区主要传染病政府减免治疗费用实施办法(2017版)》,向社会公开各医院院务信息,不断强化医疗服务。
2.深化就业养老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加大就业创业服务,及时公开《金山区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评估管理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操作办法》《金山区大中专毕业生专场职业指导活动预排表》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招录工作等信息。区民政局加大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力度,按月公开老年综合津贴发放情况,结合政务公开试点契机,及时发布区内养老设施建设情况。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基本数据发布工作,公开了《金山区城乡低保经费财政集中拨付汇总表》《金山区关于为高龄群体和特殊群众提供三项基本殡殓服务费用补贴的通知》等信息,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获得保障。
3.深化重大建设项目、旧区改造信息公开。区发展改革委、区建设管理委加强年度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批准及实施信息公开,并于每月公开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见图4),规范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各环节信息公开。公布本区2017年度重大工程和实事项目清单,全面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相关政策文件,制定公开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机构库管理暂行办法》。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图4)
加强“城中村”和旧住房综合改造信息公开。金山卫镇及时公开了城中村改造工作推进信息,朱泾镇有序推进了老旧房屋改造实事工程信息公开,有效地引导居民参与改造。区规划土地局依法公开拟征地告知书、征地公告等信息。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及时公示保障性住房房源信息,公示25批次廉租住房申请复审信息,对5批次摇号排序结果、选房分配结果进行公告。各街镇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及时公开“五违四必”工作方案、推进情况、经验成效,引导公众参与。区农委丰富政府门户网站“美丽乡村”专栏,及时公开农技推广、村庄改造计划等信息。
三、以政务公开促监管到位
(一)推进产品质量监管公开。
区市场监管局在产品质量监管政策法规栏目及时公开有关政策法规。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大力公开缺陷产品召回信息,有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区规划土地局发布了本区2017年土地出让公告,公示了成交结果。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公开了商品住房和地下车库的住宅价格承诺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
区市场监管局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监管,及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方案,定期通报食品监督抽检情况,2017年度对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14期。及时公示消费者提示等服务类信息,提醒消费者安全、理性消费。落实《上海市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办法》,向社会公开违法行为处罚信息。
(三)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海金山”“i金山”官方微信上实时发布监测与预测空气质量指数、空气质量等级及首要污染物、影响和建议措施等信息。区环保局开设环评审批专栏,推进建设单位环评信息公开。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卫生计生委继续定期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信息公开(见图5)。各街镇及时公开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河长名单及河湖保护情况。

(图5)
四、以“三位一体”格局提升公开效果
(一)规范公文公开。
依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强化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工作。区内各行政机关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拓展和定期审查,定期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未公开的信息及时进行公开,多措并举提升公文主动公开率。2017年,本区公文主动公开率为64.5%,同比上升13.5%。严格落实《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有关要求,充实草案征集、文件清理、备案、有效性等子栏目,定期向社会公开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意见,共发布了《金山区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金山区征收集体土地居住房屋安置房供应指导意见》等6件规范性文件,对2017年9月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公开了5件失效、16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二)加强政策解读。
为推进政策解读工作常态长效,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的要求,加大图片、图表、音频视频等解读形式的运用,本区制定出台《金山区政策解读分办办法》,并通过工作提示进一步强化政策解读工作。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多次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如:区长胡卫国介绍了金山在打造“城市生态滋养地”政策措施方面取得的成效(见图6)。区经委、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规范性文件作了问答式解读。年内,我区通过“上海金山”政府网站及“上海金山”“i金山”官方微信公众号,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发布政策解读60余次。

(图6)
(三)积极回应关切。
区政府高度重视回应工作,年内多次回应公众关切。区长胡卫国坐客“夏令热线”,倾听民声解难题;区政府有关负责人就2017年枫泾特色小镇建设情况、“五违四必”及中小河道综合整治情况、金山区“三个百里”建设情况等在通报会上向媒体作了通报,获得文汇报、上海电视台、新民晚报等多家媒体关注(见图7)。年内我区积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区突发公共事件和公众性事件舆论引导和舆情处置工作的意见》(金委办发〔2013〕3号)文件,及时有效回应舆情热点,如水务局对如何在整治中小河道提高群众参与度问题作出回应。

(图7)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7年我区各行政机关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767件,同比降低46.8%(见图8)。申请总数降低的主要原因系本区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便民提供信息不断强化。从申请渠道看,信函、网络是主要申请形式,申请量分别为312件、433件,所占比重分别为40.7%、56.5%。申请量位列前3位的分别是区市场监管局、区环保局、区规划土地局。总体上,申请主要集中在食品药品、环境保护、房屋土地、社会保障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领域。

(图8)
(二)申请处理情况
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59件,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63件,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答复数489件,公开率为64%;答复“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信息不存在”“告知作出更改补充”分别为33件、109件、60件,占申请总数的4.3%、14.3%、7.9%(见图9)。

(图9)
2017年,本区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费用。
四、复议、诉讼情况
2017年,本区不断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修订了《信息公开申请指南》,组织多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强化依申请信息公开办理的面上指导。针对行政机关在办理依申请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区政府办公室积极牵头会商研究,争取市政府办公厅指导,征询区政府法制办意见,有效保证了依申请答复办理质量。本年度全区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申请17件,被依法纠错1件,纠错率为5.9%;被提起行政诉讼7件,未发生诉讼被纠错情形。
五、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本区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而言稳中有进,但是,当前各地都在以前所未有的领导力度、工作措施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期待也越来越高,政务公开工作的形势要求发生了重大变化。在此背景下,本区政务公开工作要保持活动、不断创新,亟待破解一些问题:一是理念亟待更新。随着信息化的快速发展和法治化水平的不断提升,本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知识储备、意识理念亟需更新。二是创新较为乏力。当前,我区主要围绕全国基层标准化规范化政务公开试点工作进行创新,未参与试点工作的部门和街镇在探索创新方面的主动性、积极性、计划性还不足。三是监督不够有力。区政府办公室在抓落实上对发现的问题通常采用通知提示予以提醒,对通报等引起部门高度重视的严厉措施运用不够,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2018年本区将以制度建设为关键,以推进试点为重点,不断改善薄弱环节、加大探索创新,强化成果运用,确保本区政务公开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发展。
一是加强建章立制。结合中办、国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意见以及当前各地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完善2017年制定的《关于全面推进金山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相关配套制度,同时对试点过程中好经验、好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并用制度进行成果固化,形成本区1X【1是指《金山区推进政务公开三年行动计划》,对2018-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作出顶层设计及总体安排,X是指进一步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热点回应等工作领域形成若干配套制度】的严密、完善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促进政务公开的制度化、流程化、规范化。
二是深化试点工作。2018年,我区在推进面上工作的同时,进一步聚焦推进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多出成果、出好成果。在八大试点领域公开事项梳理和要素清单编制已完成的基础上,按照“领域主导、部门协同”的思路和“五公开”的要求,将体现我区区情的涉农补贴作为重中之重,制定本区涉农补贴信息公开标准和规范。采取模块化方式,拓展公开事项的梳理和目录编制,再就面上同类补贴事项作拓展延伸,确保做一个成一个,实现以点带面效应(例如涉农补贴目录编制后,其他补贴事项可以参照涉农补贴目录要素进行梳理编制),发挥试点工作在区内的示范引领作用。将政务运行的部门“小循环”转为政府“大循环”。
三是优化平台流程。坚持“统筹设计、分步实施”的原则,以“方便群众获取、利于群众监督”“可视化、立体化”为目标,以公众需求为导向,对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全新改版,努力将其打造成为全区各部门协同应用、统一发布、信息共享的平台。坚持以公开为手段,服务群众为目的,结合“三个一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通过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优化业务流程,推进政务公开与网上政务大厅、事中事后监管平台的协同,实现政府服务流程再造,使政务公开工作,尤其是试点工作在群众和企业最关注的政务服务领域出成效。
四是加大探索创新。2018年,本区将国务院、市政府年度政务公开要点作为本区年度必选工作进行细化落实,推动各重点领域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加强对兄弟区县、外省市先进经验的学习借鉴,推动各行政机关有计划、有重点地结合部门实际、地方实际,在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公众参与等方面不断探索创新,将创新意识渗透到政务公开工作的方方面面,力求在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上更加深入、效果上体现需求、渠道上更为便民,力求展示出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新的区域特色,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充满活力、形成品牌。
五是强化保障措施。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发挥政务公开与“互联网政务服务”领导小组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作用,强化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推动。要加强日常工作的督促检查,通过政务公开工作月报,及时反映试点工作、各重点领域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进一步优化考核方案,细化考核指标,用好考核指挥棒。加大培训力度,从理念、理论、实务着手、对区内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全方位、多层次、不间断的培训。做好依申请疑难复杂问题分析、典型案例汇编以及依申请实务手册的修订,确保依申请工作规范合法无瑕疵。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7年)
| 统计指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9880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17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17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5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5885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2005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2200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4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15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5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5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2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2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40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145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103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767 |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22 |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312 |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433 |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759 |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757 |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2 |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759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63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32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169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2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2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33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109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6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3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18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17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1 |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7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7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0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29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47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7 |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4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20.0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17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10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