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上海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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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办规〔2018〕23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上海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上海市“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9月13日

关于推进上海市“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领导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本市农村公路建管护运协调发展,到2022年实现“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体目标,现就进一步推进本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维,牢固树立绿色生态的发展理念,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聚集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进一步优化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提升管理养护水平,使本市农村公路建设不断形成新亮点,取得新成效,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服务美丽乡村建设。

  二、指导原则

  (一)政府主导,需求导向。明确各级政府责任,强化区政府主体责任,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分层负责。尊重群众需求和意愿,充分发挥村级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

  (二)规划引领,稳步推进。加强区域路网规划,构建层次清晰、功能完备的农村公路网,与乡村振兴战略要求相协调,与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相匹配,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

  (三)管理为重,规范运行。坚持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协调发展,强化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与标准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

  (四)因地制宜,彰显特色。结合区域乡村特色,合理利用既有设施,加强资源整合,开展路域环境整治,充分体现乡村文化底蕴、人文特色、田园景观和自然生态等。

  三、任务目标

  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强长效管理,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到2022年,实现农村公路路网结构合理优化,质量安全明显提升,养护技术全面加强,路产路权有效保护,路域环境整洁优美,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完善健全,实现城乡融合发展。

  (一)通达水平全面提高。按照规划,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打通断头路,拓宽瓶颈路,改造宽路窄桥,路网通达能力明显提高。各建制村至少具备一条两车道及以上公路,满足公交、重载交通通行需求。

  (二)通畅水平全面改善。农村公路管理机构人员和养护管理经费落实到位,实现“有路必养”,路况质量总体保持良好状态,优、良、中等路的比例达到96%以上,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

  (三)路容路貌全面提标。开展农村公路提标改造,实现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完善路边景观绿化,使农村公路绿化率达到95%以上并逐年提升。全面加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充分体现田园风貌和生态特色。

  (四)安全水平全面提升。临河、视距不良、高路堤等各类安全隐患路段安全设施全面改善,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整治率达到100%,农村公路危桥及时有效处置,农村公路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

  (五)运输体系全面完善。进一步改善本市建制村公交出行条件,建制村通公交比例达到100%。健全完善“城乡一体、运邮结合”的物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符合本市实际需求的城乡货运一体化格局。

  四、工作重点

  (一)全面建好农村公路

  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市、区联手,科学编制农村公路建设规划,以五年为周期进行滚动修编,包括路网规模、布局规划和项目安排计划。农村公路路网规模和布局规划编制中,充分衔接和统筹上位规划及上海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上海市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结合上海市乡村振兴规划和相关各区、镇(乡)总体规划编制成果,构建功能完备、规模适当、布局合理、衔接顺畅、路线通达的农村公路网。梳理形成本市5年实施计划项目清单,全面覆盖新建、改建和提档升级改造三类,聚焦重点目标、重点任务和重点区域。组织编制《上海市农村公路规划设计导则》,指导“四好农村路”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通过建设规划和设计导则,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和改造力度,统筹农村公路建管护运协调发展。到2018年10月,相关各区要形成建设规划相关成果并完成报批。

  持续加大建设力度。相关各区要完善农村公路路网体系,以规划为依托,以需求为导向,制定2018-2022年农村公路新、改建项目滚动计划,形成年度建设项目清单。研究修订符合当前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并体现本地区特点的农村公路建设标准。新建农村公路要符合区镇(乡)村总体发展和规划要求,同步建设附属设施,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100%。

  完善建设管理机制。研究形成市政策引导、区总体协调、区镇(乡)村分头组织实施的四级共同推进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相关各区要明确农村公路安全质量监管部门,并配备专业管理人员,切实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质量,落实安全责任,加强行业管理,接受社会监督,有效推行“七公开”制度。

  (二)全面管好农村公路

  完善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相关各区政府的农村公路主体管理责任和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管理职责,加大行业指导力度,落实镇(乡)政府加强农村公路管养工作,建立健全“市级督导、以区为主、镇村配合”的养护管理体制。各区要加强区、镇(乡)农村公路管理机构管理技术人员配备,落实镇(乡)农村公路管理站(路政中队)人员编制,建立农村公路专管员制度,原则上,每25—30公里乡村道配备一名农村公路专管员。相关各区要足额保证镇(乡)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及人员经费,确保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正常开展。

  建立路长制度。相关各区要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制”,区政府、镇(乡)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分别设立总路长、镇(乡)路长和村路长。相关各区政府要设立区级总路长办公室,负责制定路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农村公路专管员考核管理办法,督促落实各级路长的工作要求和问题处置,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范畴,推动“路长制”不断建立完善。镇(乡)政府也要设立镇(乡)级路长办公室,可与镇(乡)农村公路管理站合署办公。

  依法依规治路。相关各区要推广“区严格许可、镇(乡)统一执法、村协助执法”的路政执法管理模式。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行政许可,规范限制行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路政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公路路政巡查;健全乡规民约条款,鼓励村民委员会成立护路员队伍。相关各区要定期组织交通、公安、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农村公路的违法行为;推进公路非现场执法建设,加强超限运输执法,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

  (三)全面护好农村公路

  实施提档升级改造。以“提速、提质、提标”为目标,结合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开展既有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专项行动,重点加强道路拓宽、路面改造、危桥改造、宽路窄桥改造、安防工程及附属设施增设、绿化景观改造和公路服务设施建设等。到2022年底,完成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2000公里。相关各区要结合规划梳理项目清单,建立2018—2022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项目库,逐年推进实施。以“路长制”为依托,加强区内发展改革、财政、交通、住建、农业农村、水务、绿化、市容等部门综合协调,同步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通过联动整治,打造一批旅游路、生态路、景观路、文化路和产业路,提升农村公路品质。

  重视设施安全管理。相关各区要结合提档升级改造,加大农村公路安全隐患路段整治和危桥改造力度,按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要求,重点针对临河、高路堤、视距不良、穿越城镇路段,科学合理制定治理方案,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整治。到2022年底,完成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800处。持续开展农村公路危桥改造,确保桥梁安全受控。对易积水下立交开展整治,确保下立交汛期安全。

  提升养护技术水平。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实现科学化、信息化、专业化和机械化。相关各区要加强农村公路科学养护,推进周期性和预防性养护,每年要定期全覆盖开展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检测评定,根据检测评定结果,制定养护对策,确保年度大中修里程占农村公路总里程比例不低于8%。在农村公路日常养护中,要加大道路保洁、绿化和附属设施养护力度,积极推广“四新技术”,加强小型机械设备和预防性养护技术应用,提高农村公路信息化、智能化养护水平。

  (四)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

  提升建制村公交运营水平。因地制宜发展农村公交,相关各区要积极创造通行公交的条件,提高郊区公交线路的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同时,在郊区农村公交线路上,全面推广实施公交时刻表公布服务,方便郊区市民公交出行。

  提升农村物流运输服务水平。提高农村货物运输信息化水平,大力发展适用于农村货物运输的厢式专业化车型,逐步提高农村物流运输服务水平。提倡物流资源共享,鼓励行业创新农村货运组织模式,发展适应本市实际需求的物流运输服务。

  五、实施步骤

  (一)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工作启动阶段)。相关各区结合本区农村公路现状,制定符合实际的“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办法与细则,明确工作方向与目标,全方位开展宣传动员。相关各区完成建设规划编制,启动试点示范工作。

  (二)2019年1月至2022年6月(全面推进阶段)。相关各区全面推进实施农村公路新改扩和提档升级改造工程,同步健全长效养护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政策扶持、制度建设、标准完善、资金保障、机制创新等措施。

  (三)2022年7月至2022年12月(总结评比阶段)。系统总结五年来“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经验做法,评估实施成效,进一步巩固实施成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体系保障

  相关各区政府要以区级总路长办公室为依托,加强领导和组织保障,建立推进工作机制与制度,全面协调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市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协同推进,加强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建立推进督导制度,有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

  (二)强化资金政策保障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相关各区政府要结合区内各镇(乡)经济实际状况,实施差别化资金支持,建立更加完善的资金保障体系,保障农村公路建管护运协调发展。市相关部门要在现有资金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四好农村路”建设市级资金支持力度。具体资金支持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另行研究制定。

  相关各区要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级补贴资金要确保专款专用,全额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区级财政配套资金要同步到位;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办法,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市级补贴资金。

  (三)完善技术保障措施

  在“四好农村路”建设中,要严格落实各项技术保障措施,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规范化和专业化。制定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农村公路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农村公路新改扩项目实施,提高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制定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项目管理和技术指导意见,为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提供技术支撑;修订农村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日常养护与大中修经费定额标准,提高农村公路养护维修质量;组织养护技术培训,加强农村公路桥梁工程师和专管员、公路管理和养护从业人员养护技术培训,提高农村公路管养人员专业水平。

  (四)简化项目审批流程

  相关各区要结合实际情况,简化农村公路新建、改建和提档升级改造项目前期程序,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有关要求,路面宽度不超过8米的农村道路用地,不作为建设用地;须占用耕地的(不包括基本农田),相关各区要通过土地整治等补充耕地的方式确保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鼓励采用工可一阶段项目审批模式,加快新改建与提档升级改造项目推进实施。

  (五)建立督查考核机制

  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的年度绩效考核,制定监督考评细则,加强监督指导。相关各区要结合“路长制”“农村公路专管员制度”等,加强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年度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要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各类资金和项目管理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程序规范,工程质量优质。监督检查要邀请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参加,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的作用。

  (六)开展示范镇(路)试点

  相关各区要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示范镇(路)试点工作,结合美丽乡村示范村、精品村创建,先行创建一批“四好农村路”示范镇(乡)和示范路,打造上海特色“四好农村路”。市、区要对示范镇(路)制定适当的激励措施,通过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充分调动镇(乡)政府的积极性,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发挥“四好农村路”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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