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2001年度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沪府发〔2002〕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表彰为发展我国科学技术事业、促进本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按照《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的要求,在市科技奖励委员会评审的基础上,市政府决定:
授予谷超豪、刘建航为市科技功臣;
授予“基因芯片技术及产品的应用研究与开发”等31个项目为市科技进步一等奖;
授予“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等115个项目为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授予“提高一级医院检验质量的研究”等151个项目为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具体项目和全部获奖者名单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和“上海科技”(www.stcsm.gov.cn)上公布。
希望全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全体科技工作者向获奖者学习,不断提高原始性创新能力,掌握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加快发展高新技术,抢占科技制高点,努力实现技术跨越,培育经济增长点,为推动本市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持续提高,早日将上海建成现代化的国际大都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为表彰为发展我国科学技术事业、促进本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按照《上海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的要求,在市科技奖励委员会评审的基础上,市政府决定:
授予谷超豪、刘建航为市科技功臣;
授予“基因芯片技术及产品的应用研究与开发”等31个项目为市科技进步一等奖;
授予“城市消防通信指挥系统”等115个项目为市科技进步二等奖;
授予“提高一级医院检验质量的研究”等151个项目为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具体项目和全部获奖者名单在《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报》和“上海科技”(www.stcsm.gov.cn)上公布。
希望全市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全体科技工作者向获奖者学习,不断提高原始性创新能力,掌握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加快发展高新技术,抢占科技制高点,努力实现技术跨越,培育经济增长点,为推动本市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持续提高,早日将上海建成现代化的国际大都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授奖名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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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31项)
二等奖(11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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