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署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工作 应勇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 2019-09-10 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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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副书记、市长应勇9月9日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工作,推动形成全方位高水平开放新格局;部署推进本市林业健康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修改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和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决定,市有关部门制订了《关于本市进一步促进外商投资的若干意见》,提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吸引外商投资、保护外商合法权益三个部分共26条意见。

  会议原则同意《若干意见》并指出,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也是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上海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的窗口,经济外向程度高,外资、外经、外贸工作格外重要。要高度重视、坚定不移推进外商投资工作,以更加务实的举措,营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动投资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为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更大的发展空间,努力打造外商投资的首选地,不断开创高水平对外开放新局面。

  2003年以来,上海连续实施了五轮三年林业政策,对增加本市森林资源总量、提升林业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文件精神和上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市有关部门制订了《2019—2021年本市推进林业健康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继续推进生态廊道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探索建设一批开放休闲林地,为市民提供更多休闲去处;优化经济果林政策,增加农民收入;建设一批保障性苗圃等。

  会议原则同意《措施》并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市委的部署,加快推进生态廊道建设,持续推动长江两岸防护林、高铁和高速公路沿线林带、农田林网和农村道路两侧防护林等建设,提高森林覆盖率。要加强本市生态建设政策保障,努力提升林地、湿地等生态资源综合效益,让生态文明成果惠及广大市民,为上海建设“生态之城”目标提供有力的支撑。

  2009年,市政府发布了《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并在2010年进行了修改。为进一步加强本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环境,市政府决定再次修改《规定》,包括调整文明施工监管体制;完善围挡管理;明确分段施工,尽量降低对周边交通的影响;提升重点区域文明施工管理要求;明晰建设工程各参与方责任,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等。

  会议原则同意《规定》修改稿并指出,上海作为国际化大都市,城市管理要像绣花一样精细。建设工程管理关乎城市形象,也影响到市民的生活。要高度重视建设工程精细化管理工作,按照新情况、新要求,不断提升文明施工标准,努力实现少扰民、不扰民。要学习借鉴国内外城市的好经验好做法,将其转化为长效管理措施,持续提升上海城市建设工程的管理水平。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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