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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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府〔2019〕17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批复

市应急局:

  沪应急〔2019〕8号文收悉。经研究,市政府同意《上海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请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按此实施。同时,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等的要求,依法加强安全综合监管,深入开展执法检查,扎实推进安全隐患整治,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受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特此批复。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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