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字号:

  引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民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和诉讼情况、下一步工作打算,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局门户网站即“上海民政”网站(www.shmzj.gov.cn)上下载。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查阅室,电话021--63210156。

  一、概述

  2018年,上海市民政局认真贯彻实施《条例》、《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8〕16号)等文件精神,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提升政府的公信力为重点,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始终注重把“上海民政”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第一时间在网站发布重要政策、公开重大举措、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定期进行维护,确保栏目分类科学,各项信息全面归集,集中展示;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建立基本目录定期更新机制,细化重点公开内容。发挥政务微信微博作用,注重公开的便捷性、服务性,提高政府信息的可及性,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二)突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根据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社区养老机构及养老设施布局情况,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慈善组织、公募组织、慈善信托等信息,以及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基本数据,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一是养老服务方面。加大养老服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设置指引(试行)》《关于鼓励和引导本市养老机构提供社区居家照护服务的实施方案》《关于开展2018年市政府实事项目—郊区农村薄弱养老机构改造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开展养老服务政策文件的宣传和推广;做好养老机构日常管理信息发布和管理,提供养老服务办事指南及各项实用信息,方便群众了解相关政策,知晓办事程序。

  二是社会救助方面。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救助政策的发布工作,公布了《上海市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方案》、《关于开展粮油帮困电子信息化平台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切实让困难群众知晓政策、得到保障。及时发布社会救助基本数据,通过门户网站公开《上海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汇总表》(内容包括本季度享受低保的人数、户数、资金情况等),方便公众查看和监督。

  三是慈善公益方面。及时公布彩票公益金、慈善超市等信息。公布了《慈善超市设施和服务规范指引》等政策文件,发布了“2017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全市慈善超市标准化项目各区资金分配汇总表”。贯彻落实《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要求,于6月底前公布了“2017年度上海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及使用情况公告”和“2017年度上海市中央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重点公开了福利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及使用项目、资金支出等信息。

  (三)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站在线访谈和上海人民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市民政务通-民生访谈”等多种形式,政策宣讲、咨询问答、接受投诉,回应市民关注热点;通过“上海民政”网站、政务微博微信、信息公开查阅室、社区服务热线“962200”以及各大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在发布涉及群众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文件时,同步编制发布政策文件解读,使文件信息更可视、可读、可感。全年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41次,参加或组织网站在线访谈5次。

  (四)扎实办理“两会”建议、提案。2018年,我局共收到“两会”办理件14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76件(主、合办42件,会办34件)、政协提案69件(主、合办35件,会办34件)。工作中,我们注重落实办理责任制,抓住办理工作中的重点环节,主动解决重点和难点问题,积极协调,狠抓落实。从办理结果来看:主、合办的42件代表建议中办理结果为“解决采纳”的有39件,占比92.8%,“计划解决”的有1件,占比2.4%,“留作参考”的有2件,占比4.8%;主、合办的35件政协提案中办理结果为“解决或采纳”的有33件,占比94.2%,“列入计划拟解决”“留作参考”的各有1件,分别占比2.9%。从代表或委员的反馈情况来看没有不满意件。

  (五)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举办2018年上海民政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邀请政务公开办有关专家专题讲授政府信息公开理论、申请公开答复及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等内容;选派工作人员参加市政府办公厅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积极做好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全年,通过“上海民政”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18条,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150条,“上海民政”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13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16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8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7件,其中网上申请32件、当面申请15件、信件申请20件。

  (二)申请处理情况

  已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7件,其中主动公开和同意公开的30件,“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的5件,申请信息不存在的8件,告知其它途径办理的1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的2件,重复申请等其它情形的21件。15个工作日内办结66件,依法延期办结1件,平均办理时间7.2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申请人申请相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均免费提供。

  四、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被行政复议7件,被行政诉讼3件。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坚持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透明型政府为目标,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为核心内容,重点加强公文规范管理,加大政策解读,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1.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建设。根据《上海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按照“先重点领域后全面覆盖”的步骤,梳理民政政务公开事项,编制信息公开事项清单,做细做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2.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围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事项,做好救助对象认定、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审批程序等政策,及救助款物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彩票公益金使用等信息公开工作。

  3、加强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查阅室、热线电话等各类资源,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为公众获得信息提供方便。在发布涉及群众利益、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要政策文件的同时,同步编制发布政策文件解读,并回应群众关切。

  4、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服务工作。拓宽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提升网上受理、网上办理深度。坚持审慎、合法原则,进一步优化流程,提升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附件:上海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附件:上海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度)
 
统计指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418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21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21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418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167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313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0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5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41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3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12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0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0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67
1.当面申请数 3110 15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32
4.信函申请数 3140 20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67
1.按时办结数 3210 66
2.延期办结数 3220 1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67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20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10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22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2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5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8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1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1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7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6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1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3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3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0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1
2.兼职人员数 832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5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9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120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