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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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委政府网站http://www.shac.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21-63587691。

  一、概述

  2018年,按照国家以及本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市农业农村委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深化落实“决策”“执行”“服务”“管理”“结果”五公开的要求,稳步推进市农业农村委网站集约化建设,完善网站、微博、微信等公开载体建设。2018年本委政务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规范制度正在逐步完善建立。一是完善规章制度,相继印发了《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公文公开发布实施细则》《上海市农业委员会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成立领导小组,明确由委领导分管,办公室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专人从事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实际,将委内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整合,有利于信息报送和政务公开的落实。2018年4月,本委政务公开工作获上海市政务公开考核评估结果优秀。

  (一)突出重点,公开效果取得新进展

  1.整合网站,全力打造公开平台。为规范运行系统各类网站,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和规范性。本委在全市率先实现“上海农业”网集约化建设,对系统21个网站、45个系统进行跨部门业务协同、业务流程再造、数据资源共享、服务统一规划等方面的资源整合。2018年6月8日,新版网站上线,实现了本委系统一张网。

  2.突出服务,做强公众服务栏目。新版网站通过进一步优化再造市农业农村委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事中事后监管事项流程,构建市农业农村委电子政务管理系统,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便捷度、体验度和满意度。设立公众服务一级栏目,包括:行政许可、服务事项、农业公共服务平台、农技服务、12316热线、在线访谈、主任信箱、纪检举报、调查征集等栏目。2018年11月28日,网站“公众服务”获2018年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类精品栏目奖。

  3.拓宽宣传及服务渠道,推进媒体融合发展。全力打造系统上农APP,2018年3月,上农APP正式上线,形成了《东方城乡报》、市农业农村委政务新媒体平台、上农APP、报社微博微信为载体的全媒体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宣传格局。

  (二)规范流程,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在文件主动公开方面,通过建立办公自动化系统,规范流程,把信息公开属性认定流程嵌入到办文流程中,提高信息公开属性认定效率及信息公开率。除在市农业农村委网站上公开的文件信息外,按照《2018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本委重点对美丽乡村建设、涉农资金补贴等方面加大了公开力度。完成2018年度涉农补贴资金公开等。制定《市农业农村委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并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梳理公益事业领域公开目录及内容,以标准化、规范化来促进本委主动公开工作。

  (三)其他领域公开情况

  1.开展新闻宣传情况。积极回应媒体关注热点,及时处置,有效回应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内河非法捕捞等舆情,取得了良好效果。加强本委主要领导主动发布政策工作,完成新闻发布会1次、“中国上海”网站在线访谈1次,完成机关处长参加部门网站在线访谈2次。围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9.21”讲话精神等热点、亮点进行广泛宣传。据不完全统计,完成各类“三农”宣传报道4000余篇,特别是新华社编写的多篇报道被中国政府网转发,反响强烈。

  2.公开建议提案办理情况。2018年,我委共承办市人大代表建议54件(其中主合办20件,会办34件)。承办市政协提案28件(其中主合办12件,会办16件)。所有办理件均按要求对答复情况进行了信息公开属性分类,32件主合办件中有23件主动公开(含全文公开和摘要公开),占总数的72%,相关内容可通过上海农业网建议提案办理专栏查阅。

  3.其他办事服务事项情况。全面公开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信息,通过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主动接受公众社会监督,提升执法透明度,提高执法威慑力。2018年共公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7件。优化网上办事工作。2018年全年共受理行政审批申请6634件,作出准予许可决定6630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委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贯彻执行《上海市人民政府公文公开发布实施办法》,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2018年,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2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一)主动公开范围

  2018年,除在市农业农村委网站上公开的常规信息外,按照《2018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本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规范公开渠道,拓宽公开内容,注重公开质量。一是规范公开渠道,集约化建设部门网站,只保留“上海农业”网。结合“上海三农”微信、微博,“上农”App,东方城乡报线上线下齐发力,协同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突出重点,拓宽公开内容。网站栏目设置更加科学,制定网站管理规范定期维护更新,及时开设“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专题。集中展示国家、本市乡村振兴的政策文件和解读,及时公开各区乡村振兴工作中的典型案例,以图文方式集中展示上海市美丽乡村示范村,全年点击量近50万次,宣传效果良好;三是注重质量,推进涉农补贴信息公开。在部门网站开设“支农惠农资金公开”专题,集中展示支农政策和农业补贴政策。涉农补贴资金在监管平台公开,并在“农民一点通”和“上海农业”网站上公开,做到公开、公正、透明。

  (二)主动公开途径

  目前,本委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发布的形式:一是市农业农村委“上海农业”网,信息公开栏目动态更新;二是上海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仙霞西路779号),公众可免费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三是市政府门户网站;四是市档案馆,市农业农村委定期将主动公开的文件,报送市档案馆;五是通过设在行政村的为农综合服务信息站(农民一点通)将公开信息送到最基层,方便农民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委2018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件,其中网上申请18件,信函申请3件。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农业科技政策、养殖业布局规划等信息。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2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21件。

  在已经答复的21件申请中,“主动公开”的3件,“同意公开”的13件,占总数的62%,主要涉及农业科技政策等信息。

  其他情况5件。其中,“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2件,占总数的10%;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2件,占总数的10%;申请的信息非政府信息的1件,占总数的5%。

  本委在仙霞西路779号上海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设立了代理点,可直接接受公众当面申请。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本委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根据《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7〕27号)规定,本机关停征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8年度,本委发生0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委2018年度共接受市民电话咨询410余次。2018年专栏访问量33,510,851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农业政策法规、农业农村委机构职能、畜牧管理。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在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本委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按照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本委的政务公开工作仍然存在着不足,在实践中也碰到了各类新的问题。例如,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理解和推进力度还不够大;对部分专项涉农补贴资金的全流程公开研究得还不够深入;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不够多样生动等情况。下一步,将在加强政务公开的同时,进一步优化公开平台、拓宽公开内容、着力公开实效,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效果。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它说明

  本报告数据的统计日期: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统计范围:市农业农村委机关及下属单位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的组织。

  (二)附表、附图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8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市农业农村委

  

统计指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1252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9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9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0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1252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928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910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245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3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50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1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5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1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21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15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6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21
1.当面申请数 3110 0
2.传真申请数 3120 0
3.网络申请数 3130 18
4.信函申请数 3140 3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21
1.按时办结数 3210 21
2.延期办结数 3220 0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21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3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13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1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0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0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0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2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0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0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2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0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0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0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0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0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1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2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1
2.兼职人员数 832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1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1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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