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并附相关统计表。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24033367,电子邮箱:gkbxx@shmh.gov.cn)。
一、概况
2018年,闵行区以筑牢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优化公开工作平台,加强工作监督为主线,按照“五公开”的要求,以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为抓手,进一步补齐短板,提高成效。
1.完善公开机制,加强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
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2018年对全区政务公开目录进行了全面梳理,制定下发了《2018年闵行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闵行区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2018年)》《闵行区区级政府部门及街镇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2018年)》《闵行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基本目录(2018年)》以及《闵行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试行办法》等,进一步规范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和公开内容。
2.完善公开平台,改造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
2018年,我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全面改版,重建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和信息公开网页,进一步提高了公开信息的可视性、完整性和便利性。新系统与公文发文系统、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对接,可以实现公文发文、公开、备案一体化操作,提高了信息公开的效率。
3.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和管理
建立了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并开设相关专栏,对于通过依申请渠道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除与提交申请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登记等信息外,原则上转为主动公开。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智慧政府建设的要求,增加企业、居民对政府政策、重要计划等信息的获取渠道,开通了网上“区长直通车”栏目。
4.加强工作督查和队伍建设
年内,对区级部门和各街镇(莘庄工业区)共44个单位本年度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举办区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实务培训”和“新版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操作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培训”各一次。建立工作微信群,巩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形成了经常性的业务培训和指导的工作机制。2018年,全区共有专职工作人员10人,兼职工作人员58人,全年用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经费合计26.5万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831条,其中通过政府公报公开61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16463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14161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5515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4710条。各类型政府信息的具体公开情况如下:
1.行政决策公开情况
2018年新增“行政决策”信息公开栏目,具体公开“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行政决策草案”“行政决策意见征集情况”和“行政决策会议”等信息,年内共发布信息17条,进一步加大政府重大决策的公开力度,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科学性。
2.行政权力公开情况
全区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和区政府各委、办、局按年度梳理核对本单位的行政权力,并在“行政权力-权责清单”栏目中公布。与行政权力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共3218项已全部公开在市“一网通办”平台闵行区频道,相关的办事指南同步公布。在“行政权力”栏目下设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项目,落实“双公开”工作,2018年各单位发布行政许可信息281条、行政处罚信息385条。“行政收费”栏目公布了《2018年闵行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推行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制度。开发专门的公开系统,与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办理系统对接,形成书面意见、政协提案全文和办理结果全文的直接公开。2018年,公开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办理结果276件,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274件;公开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各1件;公开了本年度办理市人大代表书面意见和政协提案工作情况。
4.政策解读情况
2018年,进一步优化政策解读信息发布效果,通过改进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实现了政策解读文件与政策文件的同步发布。通过多种形式的解读,方便市民理解政府制定政策的初衷和目的,特别是开展了区主要领导解读区内重大制度安排,业务部门和行业专家解读部门条线政策文件的工作。2018年,发布“图解”信息22条,“专家解读”信息15条,“领导解读”信息11条。
5.回应关切情况
在信息公开专栏设立“回应关切”栏目,下设“热点回应”和“网站互动”两个子栏目。通过“热点回应”,将我区交通、养老、教育、卫生、住房等市民关注度较高的民生领域的最新举措、工作进度情况向公众公开,2018年共发布信息37条。开设网上“区长直通车”栏目,受理个人或企业等需向区政府领导咨询、反映的有关事项,内容以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咨询、提出意见建议等为主。2018年接收网民提问并公开答复咨询231件。
6.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1)2018年工作要点信息方面
根据《本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对工作要点中要求公开的年度重点领域信息专设一个“2018年工作要点信息”栏目进行公开,其中发布“提升宜居水平”信息17条,“打响四大品牌”信息20条,“优化营商环境”信息19条。另外,“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又细分为“公共资源交易”和“招投标管理”两个栏目,公共资源交易主要公开区级政府采购公告、成交和结果信息,2018年共发布688条;“招投标管理”直接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系统共享信息,可查询到闵行区工程建设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信息。
(2)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方面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2018年5月出台的《上海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重点领域信息”中开设“重大建设工程”栏目,集中公开区级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计划和实施信息、审批信息、选址用地规划工程许可信息、核准和备案信息,全年共发布信息328条,初步做到了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全过程的公开。
(3)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方面
在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公共资源配置”栏目,具体分为“公共资源交易”和“招投标管理”两个栏目。公共资源交易主要公开区级政府采购公告、成交和结果信息,2018年共发布信息688条;“招投标管理”直接与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系统共享信息,可查询到闵行区工程建设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信息。同时,通过本区“小型建设工程管理系统”公开区内限额以下建设工程的报建、施工承发包、施工许可、现场监督、竣工验收备案信息,通过“资产招租交易系统”公开国有(集体)和农村(集体)资产的招租、中标信息。2018年,两系统分别公开信息4871条和2161条。
(4)市场监管信息方面
在“信息公开-市场监管”栏目中分设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文化市场、公共卫生栏目,公开重点市场领域的日常监管信息,2018年共发布信息348条。加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力度,设立“随机抽查”公开栏目,公开抽查方案和抽查结果信息,2018年共发布信息27条。
(5)环境保护信息方面
加大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力度,对企业排污许可信息、企业环境信息以及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受理、审批、备案的全过程信息进行公开。通过市区两级的数据对接,实现了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受理、拟审批、决定审批信息实时从市级系统调取并显示,2018年共发布信息921条。企业排污许可信息、企业环境信息均直接链接到国家和市级网站查看,实现了环境保护信息的同源公开。
(6)区属国有企业信息方面
在“信息公开-重点领域-国有企业信息”栏目中公开区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生产经营、业绩考核等信息。2018年共发布了《闵行区国资国企改革重组方针》《2017年度闵行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决算情况表》《2017年度闵行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决算情况表》以及《关于2018年度区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绩效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信息。
(7)社保信息方面
在“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社保信息”栏目中,公开区本级主管的社保政策,以及全市社保缴费标准信息、社保基本情况信息。2018年共发布信息5条。
(8)保障性住房信息方面
在“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保障性住房”栏目中,公开区本级保障性住房申请配租信息、旧住房综合改造信息。2018年共发布共有产权保障房、公共租赁房、廉租住房相关信息42条,旧住房综合改造信息5条。
(9)美丽乡村建设信息方面
在“信息公开-重点领域-美丽乡村建设”栏目中公开年度美丽乡村建设计划、资金使用安排和绩效评估信息。2018年共发布信息9条。
7.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
在信息公开专栏设置“规范性文件”栏目,具体公开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街镇规范性文件,以及规范性文件草案、备案和有效性情况。2018年,共发布相关信息34条。
8.财政资金公开情况
改造信息公开专栏“财政资金”栏目,按照国家和市关于财政资金公开基本目录的要求设置了区级政府预决算、财政收支、区级部门预决算、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镇(莘庄工业区)、政府采购7个子栏目,公开主体从区镇两级政府部门扩大至区级党委部门、人大政协、司法机关、街道办事处、人民团体和部分区级事业单位,2018年共发布相关信息691条。镇政府一级进一步细化公开目录,设置了镇级政府预决算、镇级财政收支、镇级部门预决算、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6个子栏目,2018年共发布相关信息485条。实现了财政资金公开全覆盖。
9.公共服务公开情况
为推进“一网通办”工作,公共服务公开现已全部整合到市“一网通办”平台闵行区频道。2018年对外公开十大类行政权力事项共计3218项的办事指南,其中行政审批事项283项。各事项办事指南均已实现标准化发布。
10.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
在教育、卫生、交通、水务、农业、文化等领域,主动公开其下属公共企事业单位与市民日常生活关系密切、市民关注度较高的信息。2018年共发布相关信息6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申请情况
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92件。其中,“网络申请”404件占45.3%,“信函申请”347件占38.9%,“当面申请”141件占15.8%。在区级机关中,申请量主要集中在市场监管局、规土局、房管局。在街镇中,申请量主要集中在浦江镇、梅陇镇、吴泾镇等。
2.申请处理情况
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62件。在答复中,“已主动公开”38件占4.4%,“同意公开”238件占27.6%,“同意部分公开”20件占2.3%,“不同意公开”65占7.5%,“申请信息不存在”182件占21.1%,“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96件占11.1%,“告知作出更改补充”87件占10.1%,“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36件占15.8%。“不同意公开”的信息类型主要包括“涉及国家秘密”1件,“涉及商业秘密”1件,“涉及个人隐私”2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56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件。
3.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情况
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开设“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专栏,建立公开内容拓展机制,定期整理依申请公开文件。对于通过依申请渠道予以公开的政府信息,除与提交申请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身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登记等信息外,原则上转为主动公开。
4.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区各级行政机关未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印、邮寄等成本费用进行收费。
三、复议、诉讼及投诉举报情况
本区各级行政机关共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29件,复议结果“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3件、“其他情形”6件,无“被依法纠错”案件。共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74件,行政诉讼结果“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55件、“被依法纠错”3件、“其他情形”16件。行政复议和诉讼数量较上一年分别下降59.1%和47.5%,降幅明显。
全区未发生投诉举报情况。
四、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经过2018年的努力,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开平台完成升级改造,工作队伍基本稳定,取得了一定进步,但和国家、市对政务公开新的工作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公文类信息主动公开率在全市排名靠后,仍有提升的空间。二是公开信息来源主要仍通过手工方式采集和发布,自动采集和同源发布程度较低。三是公开信息的规范化、标准化程度还不够高。
2019年,闵行区将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补齐短板。深入实施政务公开标准化,加快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通过政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度。主要措施包括:
1.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一是巩固公文主动公开、文件备案等基础性工作,稳步提高公文主动公开率,做好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等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的工作。二是加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能上网、必上网”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的可见性、展示度和规范化水平。三是稳定基层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年内区级层面要组织集中式业务培训不少于2次,实时开展在线业务指导,根据需要开展具体工作指导。
2.深入实施政务公开标准化
一是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建立较为完整的政务公开基本目录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细化重点领域公开事项的基本目录,对每个事项的公开内容、更新频率等提出具体要求。二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标准化。根据市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调整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和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的信息公开目录和展示方式设置,达到全市统一标准。
3.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
一是结合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工作,探索从源头上归集政务数据资源,通过技术手段进行信息筛选和编成后,转入公开流程,从而进一步提高信息采集和公开的效率,提高公开信息的准确度。二是深化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建设,完善数据统计功能、督办反馈功能、问题提交功能等内部管理模块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内部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五、附表
| 统计指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37831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11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条 | 11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61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16463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14161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5515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471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56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36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8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1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9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142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607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107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892 |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141 |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404 |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347 |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862 |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743 |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119 |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862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38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238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2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65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1 |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1 |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2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56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5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96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182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87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136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29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23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6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74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55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3 |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16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786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元 | 0.0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1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69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68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10 |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58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26.5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3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2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1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