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奉贤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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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上海奉贤”(www.fengxian.gov.cn或fxq.sh.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奉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67184754。

  一、概述

  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细化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对依法行政、公开行政和透明行政的积极作用,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我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的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创新机制,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为全面推进本区政务公开工作,成立由区长任组长的“上海市奉贤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有46个成员单位参加,其中包括区网信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等委办局和各街镇、社区等。多次召开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会议,充分发挥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筹以及工作机构的协调作用,不断加强工作能力建设,形成合力,共同打造政务公开工作格局。

  (二)明确年度重点,落实公开责任。紧扣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区情,在征求各成员单位意见并经常务会议讨论基础上,编制发布《2018年奉贤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工作要点分解表》,内容包括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强化公开、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公开、围绕提升城市功能和生态环境强化公开、围绕提升城市宜居水平强化公开、围绕科学配置公共资源强化公开等5大板块27项工作目标,明确了工作任务、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目标、职责清晰化,任务、要点具体化。

  (三)加强平台建设,板块设置清晰。加强以“上海奉贤”、“爱看奉贤”、“奉贤微报”等为首的新媒体矩阵平台建设,更好发挥新媒体信息大众化的传播优势,提高政府信息、便民服务信息的主动推送效能,提供可视化图解,优化用户体验,增强传播效果。更新上海奉贤门户网站中“信息公开指南”,便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获取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会同区网信中心对“上海奉贤”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进行改版,设置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5个专栏,设置规范性文件、政府实事项目、重大决策专栏等15个重大信息目录,将财政信息、重大项目、公共服务、公共资源设置为4个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同时,结合区情区况设立“乡村振兴”和“东方美谷”板块。政务公开栏目一目了然,使政务信息看得见、易搜索、能监督。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采取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广播电视访谈等多种方式推介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信息。完成政府公报电子化,建立政府公报数据库,开放政府公报数据。

  (四)量化考核指标,侧重分布权数。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开展独立公开评估,深化评估结果应用。严格落实国家要求,强化考核监督,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2018年上海市奉贤区政务公开社会评议指标体系”设置了四级指标,主动公开占分值的90%,依申请公开占分值的10%,其中将权责清单、双公示、建议提案、财政资金信息等公开内容作为主动公开的重点领域,占分值的24%。

  (五)培训指导并举,提升工作能级。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总结通报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部署2018年重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再次强调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该培训邀请了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市政府法制办、市保密局等领导给大家授课,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形势进行分析,并讲解操作实务。全区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人130余人参加。加强对政务公开各成员单位的日常工作指导,督促各成员单位及时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落实各成员单位政务公开联络员,搭建联络员沟通平台,畅通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指导、联系和协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继续以“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各项机制,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着力构建多渠道公开模式;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全年,我区公开公文类政府信息3787条,主动公开率为82.3%,主动公开率同比增长15个百分点。

  (一)主动公开内容

  1、规范性文件信息。“规范性文件”作为上海奉贤门户网站重点信息公开目录的专设板块之一,下设“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情况”两个栏目,全年发布规范性文件信息20件,其中包括农村集体资金管理、促进农民就业、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等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内容。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本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组织开展了对区政府、区委办局、各街镇涉及产权保护等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并公开“奉贤区行政规范性文件(产权)清理汇总表”。

  2、行政权力信息。上海奉贤门户网站重点信息公开目录中专设“权责清单”,公开包括区发改委、区经委、区教育局等32个委办局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权责清单。通过管理公开--政务服务,及时公开行政审批取消和调整信息。通过“一网通办”公开行政审批办事指南,行政处罚依据及办理流程等。优化“奉贤区‘双公示’信息查询服务”系统,方便公众及时获取所需信息。全年发布行政许可、处罚信息7034条,其中行政处罚信息1832条。

  3、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全区政府采购、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专项资金信息,其中部门预决算公开覆盖党委部门、政府部门、人大政协、司法机关、人民团体及各镇、街道社区,全面公开包括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公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分镇预算等信息。

  4、市场监管信息和其他公共监管信息。市场监管信息和其他公共监管信息。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推进产品质量信息公开,围绕服装床上用品、木地板、电动车配件、低压电器专项等7个专项监督抽查专项行动,以及化肥、坐便器、其他日用品等4类商品加大监督抽查,抽查结果等信息予以公开。推进食品药品信息公开,开展食品监督抽检3975件,抽查抽样结果予以公开。推进旅游市场信息公开,开展节假日、迎首届进博会安全大检查,检查信息及时公开。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发布“禁毒百日会战”专项行动、化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仓储安全定置管理等专项检查信息。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包括辐射安全许可证信息、环保重点污染企业信息。发布完善河长制落实湖泊湖长制等信息。

  5、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布2018年奉贤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计划,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投资额度、时间节点、进度情况等信息;公布2018年区政府要完成的28项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包括项目内容、责任部门、配合部门等信息;公布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包括“城中村”改造等旧区改造项目、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建设、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农村帮扶项目情况、土地详规调整等信息。

  6、公共服务信息。发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主动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包括招生原则、招生信息等;发布就业创业相关信息;发布每月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金额、每月医疗救助资金应用情况、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情况等信息;发布慈善资金募集、资助困难学生等信息;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本市养老机构提供社区居家照护服务的实施方案》;发布奉贤区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包括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医改各项重点工作等信息。

  7、国资监管及国企信息。发布区属国有企业年度整体运行情况、及时发布财务运行、资产负债情况,发布区管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考核薪酬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打造法治国企、阳光国企。

  8、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关于2017年奉贤区办理的本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已在“上海奉贤”门户网站的“区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栏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建议提案涉及主要方面,办理结果,按时办结率以及工作举措等相关内容。

  9、乡村振兴信息。发布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农民就业、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民宿管理等信息,增强有关政策的透明度,让百姓了解我区乡村振兴战略,支持、参与本区美丽乡村建设。

  10、东方美谷信息。及时发布要闻信息,了解东方美谷产业发展状况;发布主要经济指标情况,让百姓了解“东方美谷”美丽健康产业的蓬勃发展为奉贤区域经济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助推奉贤品牌建设。

  (二)主动公开途径

  2018年,继续贯彻“公平、公正、便民”的工作原则,将百姓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政务公开重点领域,通过上海奉贤门户网站、政府公报、奉贤报、便民手册、档案馆、图书馆、微信、微博、微报、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百姓公开。增强公开实效,提高主动公开率。

  1、主动公开数据。全年共公开政府信息85787条,其中公文类政府信息3118,公开率82.3%;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其中通过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38条,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65787条,通过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33273条,通过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31585条,通过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9187条。

  2、门户网站。年内更新了“上海奉贤”门户网站中“政务公开”栏目,发布“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结果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板块相关信息。

  3、公共查阅点。充分发挥区档案馆、图书馆、政府公告栏等信息公开公共查阅点的功能;不断完善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点配套服务;在各镇、社区、开发区设立公共查阅点。

  4、政府公报。《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公报》已经成为发布政府重要工作、相关政策和文件等的重要载体,百姓可在区档案馆、图书馆、各镇、街道、社区办事处、开发区等公共服务点免费领取。2018年,《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政府公报》共计印发7期,总印数约为35700份。

  5、其他。为充分体现政务公开的高效、便民、利民,各委办局、各镇、街道、社区办事处、开发区等积极拓展其他公开途径,利用互联网如微博、微信、微报、公众号等及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在公共办事大厅设立电子触摸屏,方便公众自助查询;通过公告栏、居民小区橱窗、社区画廊、印发报纸、告知单、简报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区共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957件,已答复1796件。主要涉及城乡规划建设、征地补偿、投诉举报等内容。其中当面申请931件,传真申请2件,网络申请563件,信函申请461件。其中按时办结1790件,占总数的91.47%;经批准延期办结6件,占总数的0.3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172件,同意公开的1252件,同意部分公开的30件,不同意公开的36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46件,信息不存在的36件,告知作出补充更改的213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的11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8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53件,复议被纠错0件;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28件,诉讼被纠错0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主要涉及相关单位信息公开不作为、未按规定公开政府信息、答复信息不存在等,纠错均为0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区政府办公室自2018年4月做实政务公开科,至今已初步构建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框架,公开率大大提高。当然还是存在很多不足的地方,如行政决策的公开、主要领导的政策解读工作、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等,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二)改进措施

  1、加大行政决策的公开力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或者对其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应当采取便于社会公众参与的方式就决策草案广泛征求意见,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增强与社会公众的交流和互动,及时公开最终决策。

  2、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对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规划计划等,加强主要领导的政策解读工作,可以通过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新闻发布会解读等形式,增加政策解读互动渠道,解读材料可通过文字说明及数字化、图表图解等不同方式展现,并与文件同步公开。通过政策解读,释疑解惑,增加政策公开度、透明度,让百姓明白、理解、支持,推动各项政策的执行。

  3、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上海奉贤”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增强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性,信息获得的便捷性;统一、规范各委办局、各镇、街道、社区办事处、开发区管委的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设置。

  4、加强队伍建设。我区现已配备政务公开专职人员2人、兼职人员47人。下一步有序开展政务公开各成员单位兼职人员的培训,开展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政务微博微信相关人员等的专业培训,组织经验交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进一步健全考核机制、考核方式,形成激励机制,明确责任追究,提升队伍的责任意识、作为意识和担当意识。

  六、说明、附表

  (一)其它说明

  无。

  (二)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年度)

  

统计指标 代码 单位 统计数
一、主动公开情况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1100 85787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1110 20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1120 20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1210 38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1220 65787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1230 33273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1240 31585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1250 9187
二、回应解读情况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2100 389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2210 6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2211 6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0 6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2221 6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2230 20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2240 3166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2250 3784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一)收到申请数 3100 1957
1.当面申请数 3110 931
2.传真申请数 3120 2
3.网络申请数 3130 563
4.信函申请数 3140 461
(二)申请办结数 3200 1796
1.按时办结数 3210 1790
2.延期办结数 3220 6
(三)申请答复数 3300 1796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3310 172
2.同意公开答复数 3320 1252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3330 30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3340 36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3341 0
涉及商业秘密 3342 2
涉及个人隐私 3343 3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3344 0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3345 2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46 2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3350 46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3360 36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3370 213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3380 11
四、行政复议数量 4000 53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4100 49
(二)被依法纠错数 4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4300 4
五、行政诉讼数量 5000 28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5100 25
(二)被依法纠错数 5200 0
(三)其他情形数 5300 3
六、举报投诉数量 6000 17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7000 万元 0.00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8100 1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8200 48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8300 49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8310 2
2.兼职人员数 8320 47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8400 万元 10.00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9100 3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9200 3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9300 人次 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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