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述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http://www.jiading.gov.cn)上下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需咨询报告中有关内容请联系: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69989015。电子邮箱:jdzwgk@jiading.gov.cn
一、概述
2018年,嘉定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法定义务,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充分发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
(一)明确公开标准规范,增强公开实效。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实施意见》,2018年,嘉定区以公开内容全面、公开渠道便民、公开程序统一、公开机制健全为目标,深入有序的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围绕信息审核、保密审查、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处理、门户网站公开专栏更新维护等9方面制订了详细的工作规范,印发《2018年嘉定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规范性文件、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监管、公共服务、公共资源等6大重点领域公开任务,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常用示范文书,着力增强政务公开制度和体系建设。
(二)畅通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不断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印发《“上海嘉定”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更新维护管理实施办法》,明确13项具体任务,有效提升全区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的整体水平。推进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等百姓关心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018年“上海嘉定”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15671万条,网站总访问量达4411.4万人次。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形式多样化,通过“上海嘉定”政务微博、微信以及各单位官方新媒体平台同步推送最新文件和政策解读信息10353条。各单位积极探索多样化公开渠道,区规土局举办“公众开放日”、区档案馆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室”,华亭镇开展“村务公开小广播”试点工作,政府信息交互共享,社会参与度不断提高。
(三)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工作质量。分管副区长多次专题研究政府网站改版、相关栏目建设等政务公开工作。召开年度全区性综合培训班,围绕落实重点领域公开任务、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关切、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有效提高全区政务公开干部队伍的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各基层单位以具体工作人员为培训重点,坚持开展常态化、分层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了本区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范围,全区各单位累计召开各类政务公开培训会议或专题会议70次。
(四)以考核督办为手段,加强公开保障。量化政务公开评估指标体系,定期开展对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媒体参与等方面的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完善常态化督查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组、分阶段对各单位,各部门开展工作督查。联合区档案局、区法制办、区图书馆、门户网站对各单位全年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避免“走形式”“表态度”式的政务公开,促进全区各单位治理水平不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本区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3183条,其中通过“上海嘉定”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2139条;政务微信“上海嘉定”信息发布9088条;政务微博信息发布1265条;政府公报及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691条。
(一)规范性文件公开方面。全区共制发规范性文件115件,所有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要求进行了网上备案,并进行主动公开。其中区政府共制发8件,主要包括《上海市嘉定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嘉定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嘉定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投资控制实施细则》等。
(二)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方面。一是全面完成我区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清单的梳理,全区12个街镇均已发布权责清单,为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打下基础。二是及时公布本区取消和调整的22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12项,调整行政审批10项。三是推进行政审批评估评审目录公开。包含了区发改委、区科委、区教育局、公安嘉定分局、区司法局等20个行政部门的104项行政审批事项。四是继续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共在“上海嘉定”门户网站发布行政许可信息2314条,行政处罚信息2050条。
(三)财政信息公开方面。一是强化政府性基金的公开透明。主动公开政府性基金报表和2017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及支出执行情况表,并分别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在2017年的执行情况和2018年的预算情况进行说明,便于公众对报表的解读。二是公开重大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水环境治理、残疾人经费保障、运动竞赛经费等13个新增的民生公益项目均已实现全过程公开。三是推进部门项目预算细化公开。全部财政资金,上半年推进区级主管部门与镇级财政部门公开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已实现全项目覆盖。四是首度向公众披露部门重点项目情况说明。以公安嘉定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等16家财政拨款超过4亿元的预算主管部门作为试点公开对象,分别对项目的立项依据、实施主体、年度预算安排等方面作了详细说明,方便市民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财政资金使用情况。
(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开方面。及时公开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计划安排、审批环节、招标投标、进展情况等信息。主动公开工程项目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结果和工程规划类许可审批结果,多渠道公开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在征收地块现场设置公示触摸屏和公告栏,实时更新地块签约情况、安置房源情况、每一户的征收补偿协议等信息,方便被征收居民获取补偿安置等信息。深入推进商品房预售信息、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住房租赁市场的相关政策法规及保障房房源信息等。
(五)公共服务信息方面。一是推进教育信息公开。通过官方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及时向社会公众澄清虚假、不完整或解读有误的教育信息,增强教育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不断加大随迁子女就读政策、招生录取工作的信息公开力度,细化各级各类考试信息的具体要求,推进政策解读、招考咨询、申诉等服务工作,形成招生考试信息公开的完整闭环,打造招生考试“阳光工程”。二是推动医疗卫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三年行动计划,以及实施情况和具体举措,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持续推进公立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确保相关医药价格、医疗费用及特需门诊等信息公开透明。动态更新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和备案的企业标准信息,配套做好各类标准的宣贯、指导、解答。三是推进养老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全年主动公开保基本养老机构床位入住条件、申请流程、服务收费标准等养老服务信息,公示2018年养老机构绩效综合考评结果,扩大养老服务信息知晓面,确保公办养老资源分配的公平公正。全年共公开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项目资金发放情况100余条,涉及各类救助帮困资金1亿余元。四是推进创业就业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新一轮鼓励创业带动就业计划、技能提升行动、人才引进等信息,同步做好政策解读。全年在东方网、青年报、上海电视台等市级平台报道发布信息20条,在嘉定报、嘉定新闻等区级平台发布信息61条。积极固化嘉定电视台、嘉定报、区“三级”就业服务平台,正式上线“嘉定人社”微信公众号,围绕高校毕业生、长期失业青年等重点人群,加强对就业机会、创业扶持政策等信息的推广推送。
(六)推进市场监管和其他公共监管信息公开方面。一是做好消费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引导消费升级,全年发布消费预警信息49条。二是推进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发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公布日常监管抽样信息,接受企业和市民监督。三是定期公布食品、药品、化妆品质量抽检信息和抽检结果。依托“上海嘉定”门户网站、“嘉定市场监管”政务微博、官方微信、今日头条三项新媒体平台,全年主动公开食品、药化械日常监督检查情况58份,市场监管、服务发展、行政执法等政府信息623条。
(七)推进房地产管理和地块征收信息公开方面。一是及时公开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住房租赁市场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保障房房源信息、摇号排序结果、选房结果,坚持征收地块的签约顺序摇号、评估结果、补偿协议内容公开透明。二是区房管局除在“上海嘉定”门户网站公示征收信息外,还在征收地块现场同步设置了公示触摸屏和公告栏,方便被征收居民实时了解本地块签约情况、安置房源情况、每一户的征收补偿协议等相关信息。三是推进市民群众办事信息公开,不动产登记流程简化为“一口受理、内部流转、并联审批、统一时限”,并为有需要的办证群众提供EMS快递服务,大幅缩短办理时限。
(八)推进涉农资金和美丽乡村建设公开方面。及时做好农业综合补贴、都市农业发展专项等涉农资金的相关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三公”经费、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国家和市级专款的联动公开。全年公示含水稻生产补贴、高水平良田设施建设资金、休闲农业专项补贴资金等数据共计4199条,涉及资金26626万元。每月推出美丽乡村工作简讯,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信息监管系统上定期更新村庄改造项目推进情况,及时将项目建设内容、工程量等信息在村务公开栏中公示。为便于村民民主监督,村庄改造项目建设资金、农户情况、建设内容等相关信息均已公开在“支农惠农资金网上监管平台”和各村的“农民一点通”中,村民触手可得。
(九)推进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方面。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信息审核、发布、监督等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区属国有企业年度经济运行情况、年度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改革重组情况、任期经营考核结果、企业领导人员职务变动以及区管企业领导人员年度薪酬情况74条,公开民生领域相关服务信息75条,区管企业公务用车的使用和管理76条;公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重点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77条。
(十)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结果公开方面。一是制定办理结果公开制度,出台《区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试行办法》,通过“上海嘉定”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渠道,对主办件办理复文、办理工作动态等内容进行公开。二是建立办理结果公开阵地,在“上海嘉定”门户网站上设置“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专栏,集中展示本区办理工作成果,方便公众查阅检索。三是实施办理结果公开考核,将各承办单位的办理结果公开情况列为2018年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引导各承办单位在更大范围、更好效果上推动办理结果公开。全年区政府共收到代表建议86件,已主动公开本年度代表建议办理复文84件公开率97.7%,剩余2件因内容涉及区再生能源中心项目农民补偿、李店角动迁安置基地信访事宜,基于社会稳定因素不予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及受理情况
2018年,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25件,比上年减少36.4%。其中区政府及区政府各部门共收到565件,同比减少35.7%。各街镇共收到60件,同比减少43.9%。其中网络在线申请296件、信函申请228件、当面申请101件。被申请量前三位的部门分别是区市场监管局(178件)、区规土局(160件)、区房管局(41件)。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内容来看,主要涉及市场监管、土地征用、房屋拆迁、规划建设等方面内容。
(二)办理情况
2018年的全区所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都已办理完毕,并以申请人要求的方式答复申请人。申请内容已主动公开的有79件,同意公开(含部分公开)的有211件,不属于被申请行政机关公开权限范围的有62件,不存在的有96件,告知做出更改补充数的有93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45件,不同意公开的有46件,其中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28件、涉及商业秘密1件、个人隐私4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3件,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主要为各级党委部门以及村委会等自治组织制作的信息。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27件,被依法纠错4件;行政诉讼9件,其中8件具体答复行为得到了复议机关和法院的维持,1件为其他情形(当事人撤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全区各单位未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的政府信息检索费和复制费。
六、举报和投诉情况
全年没有收到针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投诉举报。
七、人员投入期情况和经费投入情况
目前,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20个,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66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人员76人,其中专职人员(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16人,兼职人员60人。全年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61.3万元。
八、主要问题
2018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不够重视,缺乏科学细致的安排,部分单位公开的内容只注重对办事依据、程序的公布,对办事过程、结果不公开或少公开,部分栏目缺少实在、有价值的信息等。
九、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区将认真分析,创新举措,分类施策,全面提升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度。严格按照市公开办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健全完善政府文件办文及源头认定等相关工作机制,加强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内容规范化建设,提高政府透明度。二是充分学习借鉴兄弟区标准化试点经验,结合我区实际,延伸细化公开内容,全面提升本区政务公开基础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监督考核,落实“一周一更新,一月一监测,半年一督查,一年一考评”工作机制,强化过程管理,整体推进全区的政务公开工作。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8度)
|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3183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15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条 | 115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7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139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265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9088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64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196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1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7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1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55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3052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35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625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101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296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28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612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599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13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632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79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187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24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46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1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4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28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13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62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96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93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45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27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23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4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9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8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1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20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66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77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6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6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61.3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70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39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