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市静安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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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静安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可以在静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网址:www.jingan.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静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上海市常德路370号,电话:021-22304306,邮箱:xxgk@jingan.gov.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是静安区围绕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实现新作为、开创新局面的重要一年。一年来,区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为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重要支撑。一是加强顶层设计,持续健全工作制度,有计划、有步骤落实任务安排。二是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切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财政资金、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三是立足需求导向积极创新,不断提高旧改征收、医疗卫生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四是持续强化渠道建设,不断规范栏目设置,推动网站、新媒体、线下平台等公开渠道融合发展,提高信息传播和公共服务合力。五是着力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优化政务服务,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19年,本区各行政机关共计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296条。在公开渠道上,坚持“上海静安”政府门户网站(以下简称“区门户网站”)为第一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4523条;政务微信作为新媒体,公开作用持续发力,公开效应明显增强,合计发布6790条;政务微博发布935条;其他方式发布48条。

  1、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作、发布和解读要求。在区门户网站设置“行政规范性文件”重点专题,集中公开、分类展示区政府和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以及备案清理信息。年内区政府制发1件以及配套解读材料1条,部门制发5件以及配套解读材料5条,文件均统一编号,与配套解读同步发布,并实现关联阅读。另外,年内主动发布2019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备案信息2条。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区门户网站设置“政府机构”专栏,细分为部门领导、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联系方式4个栏目,集中发布区政府领导分工,区行政机关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及时维护更新相关内容。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信息。主动发布《静安区“十四五”规划研究和编制工作方案》《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关于静安区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关于实施“全球服务商计划”的若干意见》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重大政策措施、重要工作报告等信息,增强区域规划、宏观经济和产业发展引导。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区门户网站设置“统计信息”专栏,每月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主副食品价格信息发布表、静安区粮油市场分析数据等统计数据,按季度发布上海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汇总表。通过“静安统计”政务微信主动公开本区主要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月报、主要经济指标简讯以及统计法规政策等信息,充分发挥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信息。依托本市“一网通办”平台,集中发布各行政机关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包括基本信息、受理条件、办理流程等内容,实现在线办理,并能实时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区门户网站设置“上海市静安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专题(以下简称“双公示”),年内发布行政许可结果7106条,包括文书号、项目名称、审批类别、许可内容、行政相对人等要素,提供在线查看详情服务。区门户网站开设“信用中国(上海·静安)”热点专题,集中发布各类信用动态、经典案例等信息,该专题的“法人行政许可”栏目公开本区法人行政许可结果2292条。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行政处罚决定信息。依托本市“一网通办”平台,集中发布区各行政机关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办事指南,包括依据、办理流程等内容。通过“双公示”专题年内发布行政处罚决定3237条,包括处罚文书号、违法行政类型/处罚名称、依据等内容,并提供在线查看详情服务。“信用中国(上海·静安)”中的“法人行政处罚”栏目公开了本区法人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年内发布531条。相关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切实用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条线主管部门网站等平台,及时发布行政处罚信息。

  7、财政预算、决算和审计信息。不断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大力推动区级项目预算、绩效评价结果、政府债务限额等信息公开。通过区门户网站“财政公开”重点专题,公开《关于静安区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关于调整2019年财政预算的报告》等重要财政报告,分栏公开各单位2019年预算信息、2018年决算信息。每月发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并做好市级财政专项资金、中央补助地方财政专项资金相关信息公开。持续做好审计信息公开,年内发布相关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专项审计调查结果、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情况的审计调查结果、跟踪审计调查结果、竣工决算审计结果等信息17条,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督。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信息。区门户网站设置“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栏目,主动发布《关于公布上海市静安区2019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内容包括本区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具体项目名称、收费部门、收费标准、资金管理方式、政策依据和批准文号等。单独编列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方便企业直接了解收费情况,助力优化企业服务。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实施情况信息。严格按照上海市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做好本区政府集中采购以及相关信息公开工作。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站集中公开采购公告、招标公告、采购合同、采购结果、招标文件、询价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澄清公告、集市成交公告等信息,以及监督处理类信息,包括投诉处理决定公告、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监督处罚、集中采购考核结果公告等。在区门户网站设置“政府采购”专栏予以链接。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信息。区门户网站开设“静安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项目集中公开批准结果、招投标、征收土地、重大设计变更、施竣工信息、质量安全监督、项目法人单位项目等信息,实现全生命周期信息公开。年内发布市北高新园区N070501单元15-02地块等19个重大建设项目相关信息100余条。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信息。

  (1)在扶贫方面,依托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社会公益事业”专题,设置“农村综合帮扶”栏目,集中发布农村综合帮扶的政策措施、项目进展及相关动态,坚持需求导向,定向帮扶受众,不断加大公开力度。

  (2)在教育方面,区门户网站首页设置“静安教育”热点专题,发布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小学招生计划等政策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解读,发布小学报名流程图、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园办法等信息,帮助公众理解好使用好政策。不断规范栏目设置,通过招生考试、教育督导、学生管理等专栏,分类展示相关工作实施情况。

  (3)在医疗方面,大力推进医疗卫生领域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向社会公布《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标准目录(医疗卫生)(试行)》,为规范化推进该领域信息公开夯实基础。依托区门户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和“社会公益事业”专题,设置“医疗卫生”栏目,年内发布《静安区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指引(2020版)》《静安区“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静安区区属公立医疗机构药品目录(2019版)》等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20余条。

  (4)在社会保障方面,一是养老服务信息,通过“养老服务”专栏发布本区《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主动发布《关于调整本区养老服务补贴政策的通知》及其配套解读材料、《静安区深化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2019—2022年)》《关于开展2019年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方案》等政策措施文件。二是社会救助信息,制定发布本区《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积极发布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情况汇总、城乡医疗救助专项资金联动公开等工作实施情况信息。依托“一网通办”平台,集中发布老年综合津贴、特困供养人员供养救助、临时救助等20余条社会救助办事指南,指导帮扶对象更好享受政策。三是住房保障信息,通过“一网通办”公开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等事项的办事指南,可线上办事。通过“静安公租房”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公租房办事指南和审核结果,并提供在线申请服务。

  (5)在促进就业方面,制定发布本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标准目录(就业创业领域)》。向社会公开《关于进一步落实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静安区建立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专项行动计划》等政策文件和实施方案。区门户网站开设“就业创业”专栏,集中公开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公示、应届毕业生个人培训费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创业场地房租补贴等信息19条,提供精准帮扶服务。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依托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社会公益事业”专题,设置“灾害事故救援”栏目,发布《静安区消防救援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等工作指导文件,以及《静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实施方案》《芷江西路街道辖区突发事件和重要信息报告办法(试行)》《关于成立曹家渡街道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领导指挥小组的通知》等工作措施,全面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防控能力。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关于环境保护,公布《静安区第七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2019年重点项目节点安排》等政策措施,推动相关工作有序落实。公开本区2019年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名单、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加强监管力度。全面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迎检,做好本市环保督查整改,通过“中央环保督察在上海”、“上海市环保督察”专栏,集中发布整改方案、督察公告、整改情况报告等信息24条,向社会通报监督检查以及整改情况。区门户网站设置“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专题,公开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源总量控制、污染防治、监察与执法信息、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监督检查信息30余条。

  (2)关于公共卫生,通过区门户网站按季度公开二次供水(水龙头供水)水质监测结果;主动公开2019年饮水卫生、医疗监督、学校卫生、游泳场所、公共场所、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等事项的随机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发布《2019年上海市静安区公共卫生工作要点》《2019年上海市静安区公共场所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实施方案》等工作监督检查方案。通过“健康静安”政务微信,各卫生健康单位的易拉宝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重点传染病、中医药、妇幼保健等群众关注度高的公共卫生宣传讲解。

  (3)关于安全生产,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和监督结果公开透明度,通过区门户网站发布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巡查工作情况报告、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等指导文件。及时公开事故调查报告信息7条。公开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关于2019年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通报等监督检查信息,切实消除公众疑虑。

  (4)关于食品药品,区门户网站设置“静安区食品安全网”热点专题,下设“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栏目,公布每月餐饮监督抽检信息、每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样信息以及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公示表。通过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每月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通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结果公示等信息;按季度公开区医疗机构药品质量检查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情况,及时向社会披露监督检查情况。

  (5)关于产品质量,通过区门户网站公开多种品类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包括:纺织品、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类产品、车用汽油和车用柴油、空气净化器、食品相关(塑料制品)等等,公开内容包括商品名称、商标、经销单位、相关企业等关键要素,充分保障民众知情权。另外,主动公开吊照听证公告,公示2019年品牌建设奖励名单,维护市场秩序,激励良性竞争。

  14、公务员招录等信息。“上海市公务员局”官方网站集中公开了本市公务员招生简章,包括招考报名条件、报考程序、考试内容、时间、地点、职位、名额等详细信息,并公示拟录用、录用人员名单。着力提高信息传递时效,通过“上海静安”政务微信及时发布本区招考职位报名表、招考职位简章、笔试合格分数线、报名时间提醒等信息,以公开促服务。

  15、市政建设和城区管理信息。切实做好路桥、绿地等市政建设项目工程信息公开,通过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工程立项批复、初步设计批复、设计变更批复、竣工决算信息、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等信息。及时公布美丽家园、美丽街区项目立项批复,以及无违建先进居村创建实施方案、考核方案、抽查方案等工作文件,加强城区建设指导。每季度公开2019年区政府实事项目进展,向社会通报美丽家园、美丽街区、河道治理、垃圾分类等推进情况,方便公众及时知晓。

  16、公共服务信息。区门户网站设置“公共服务”版块,通过整合政府公共资源和社会服务资源,从生活、工作、投资、旅游四个维度,向市民、企业提供各类服务信息。依托“一网通办”集中公开全区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实行动态管理。滚动式修改完善办事指南,及时完成网上更新。不断强化办事服务信息精准推送,除了网站、微信等公开渠道,还通过自助设备服务、现场服务等方式传递信息,为企业、市民提供办事指引。

  17、公益事业信息。该领域涉及的扶贫、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社会救助等信息公开情况已在前文详述。除此之外,本区向社会公布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积极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通过区门户网站的“静安文化快递”专题、“静安文旅”、“静安区文化馆”等政务微信,发布重点文化事项、各类文化活动、馆所开放情况等信息。“静安体育”政务微信主动发布体育赛事活动,集中展示各体育场馆地址、开放时间等详情;并开通“静安体育公益配送”通道,免费发放体育专用券、公益券。主动公开慈善超市、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静安区本级福利彩票公积金使用情况等公益信息。

  18、土地和房屋征收信息。本区2019年未发生集体土地征收。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方面,以2018年旧改征收领域信息公开标准化目录为基础,发布2019年新增版本,不断拓展公开范围。将房屋征收纳入区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切实做好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决策依据、征求意见情况和修改公告等决策预公开。区门户网站设置“旧改征收”专栏,年内发布洪南山宅等地块的征收决定、补偿方案等信息83条。充分发挥线上线下平台作用,通过“北站旧改”、“芷江旧改”等微信公众号、征收基地电子触摸屏等多种渠道,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公开效果持续向好。

  19、治安管理信息。通过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娱乐服务场所治安整治行动方案、开展治安防范集中入户走访宣传活动方案等工作文件,切实加强管理指导。通过“静安公安”网站主动公开治安管理措施、工作开展情况、警方提示、警营文化、便民服务,以及涉及治安管理的行政处罚结果。街镇扎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通过政务微信、小区公示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发布相关工作提示、整治通知、典型案例等信息,营造更加安全有序的生产生活氛围。

  20、国资国企信息。积极稳妥推进区管企业信息公开,发布《关于推进区管企业信息公开的指导意见》,明确区管企业公开范围、公开时限,规范公开程序,促进法治国企、阳光国企建设。区门户网站设置“国资国企”栏目,年内公开《静安区区管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的实施办法》《静安区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方案》等工作指导文件,以及区国有资产经营情况、职务任免通知、企业资产变动情况、领导班子成员调整情况等信息34条。

  21、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区门户网站设置“建议提案办理情况”重点专题,依法、及时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以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办理复文,并向社会公开区政府年度建议提案总体办理情况。年内发布市建议提案办理情况5条、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107条、区政协提案办理情况205条,涉及经济发展、城区管理、劳动保障、社会事业、城市建设、综合管理等多项领域。

  22、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根据市里统一部署,依托“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归集和集中展示:一是“政府采购”包括采购公告、合同公告、结果公示等信息。二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包括地块名称、四至范围、招拍挂类型、出让方式等信息。三是“国有产权交易”包括交易公示、结果公示等信息。四是“住房保障”包括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摇号排序结果公告等信息。在区门户网站设置“公共资源配置”专栏予以链接。

  23、其它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域信息。在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设置旧改征收等9个栏目,归集展示各领域信息。旧改征收、促进创业、社会救助、医疗卫生、养老服务信息公开情况已在前文详述。

  (1)社会保险领域,发布《医疗保险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静安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标准目录(社会保险领域-工伤、失保、居保)》2个目录,分不同社会保险种类公开相关政策问答、补贴计算基数口径等信息。

  (2)户籍管理领域,发布《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梳理变更或更正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证号码的审批等28个公开事项,按照办事流程拆解公开内容,信息涵盖全面。

  (3)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发布《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公开事项清单》和《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公开目录》,梳理310个公开事项,内容丰富全面。以“7.15城管公众开放日”为契机,结合垃圾分类执法等重点工作,通过开放日、开放周等活动,有效提升市民参与度和获得感。

  (4)社区自治领域,天目西路街道围绕“业主委员会组改建”,积极探索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通过区门户网站“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社区自治”专栏、我区“自治号”官方微信等渠道,公开业主委员会组改建《标准化流程手册》和《规范化运作指导手册》,以及流程图、文书范式等信息。

  24、政策解读。年内通过区门户网站“政策解读”重点专题发布解读信息33条,其中:领导解读5条、图片解读8条、文件解读6条、在线访谈12条、视频音频解读2条,内容上涵盖“四大品牌”建设、养老服务补贴、电竞产业政策、总部经济政策等方面。区委书记陆晓栋通过接受新华网专访、澎湃下午茶、书记手记等多种形式,全方位解读“全球服务商计划”等重要政策,充分发挥领导解读效应。各行政机关综合运用政务微信、微博、微门户等新媒体和公告栏、座谈会等线下渠道,不断丰富解读形式,提升公开效果。

  25、回应关切。区门户网站设置“回应关切”栏目,集中展示热点回应、新闻发布会,以及重点工作信息。区长于勇做客“2019夏令热线·区长访谈”节目,倾听群众呼声,正面回应民生难题。对群众广泛关注的政府实事项目,每季度按时公布工作推进情况,并开通留言功能,为群众打开言路。年内组织在线访谈12期,各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聚焦教育、医疗、垃圾分类、美丽家园建设、旧住房改造等群众关切,进行现场访谈和在线互动,让公众充分知晓工作进展以及下一步打算。

  26、公众参与。主动公开2019年度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决策草案、意见收集采纳情况等信息,促进决策公开透明。发布《静安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操作办法(试行)》《静安区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区政府会议试行办法》等文件,不断健全公众参与制度。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增强公众参政议政的参与感和获得感。全区各单位积极开展政府开放日、公众开放日等活动12次,邀请利益相关方和公众代表参与工作监督和评价。区门户网站专门开设“政府开放”栏目,集中公开市场监管、环境保护、垃圾分类等公众参与情况。

  27、依申请转化主动公开。严格贯彻落实好“依申请转化主动公开”工作机制,结合《条例》修订实施情况,及时作出工作调整。对多个申请人向同一行政机关申请的相同政府信息,且该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经审核后及时转为主动公开。做好区门户网站“依申请转化主动公开”专栏维护,年内依申请转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涉及旧区改造、用地批文、市场监管、工程建设批复等内容,公开范围不断拓展。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本区2019年依申请公开工作平稳推进。一是结合《条例》修订情况和本市工作部署,及时组织业务培训,确保新老政策下工作衔接有序。二是全区各行政机关根据政策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服务指导。三是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审核、办理等工作流程规范。四是建立专项培训、业务提醒、日常指导等多方式相结合的培训机制,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五是各行政机关集中接入、全面使用本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实现办理工作全链条管理,助力全市依申请大数据库建设。

  1、收到申请情况。2019年度全区各行政机关共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37件,上年结转151件。当年新收申请中,自然人提交申请2794件,约占全部新收申请量的98.4%;商业企业、科研机构、法律服务机构提交申请43件,约占1.6%。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房屋征收补偿、原房屋拆迁、土地审批、城乡规划、城区管理、市场监管等方面。

  2、申请受理渠道。2019年,本区各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畅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三种主要渠道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当面提交。在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置区集中受理窗口,可集中受理全区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邮寄提交。可向行政机关邮寄信函提交申请,各行政机关的地址等联系方式可通过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查询获取。

  (3)互联网提交。区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依申请公开”栏目,设有“网上提交申请”,可在线填写、提交申请表。

  具体情形由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予以说明。

  3、申请处理情况。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区各行政机关已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答复2839件(含上一年结转),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49件。主要答复情况如下:

  (1)“予以公开”979件,“部分公开”24件,占总数的35.3%;

  (2)“不予公开”111件,占总数的3.9%。主要包括“属于国家秘密”1件,“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37件,“危及三安全、一稳定”20件,“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9件,“内部事务信息”1件,“过程性信息”11件,“属于行政执法案卷查询”3件,“属于行政查询事项”29件;

  (3)“无法提供”1110件,占总数的39.1%。其中,“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884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10件,“补正后内容仍不明确、逾期未补正”216件;

  (4)“不予处理”190件,占总数的6.7%。其中,“重复申请”131件,“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59件;

  (5)“其他处理”425件,占总数的15%。该情况包括“咨询”、“申请人主动撤销”、“非政府信息”等类型。从本区总体申请情况来看,部分系以信息公开形式提起咨询,需要行政机关予以解答或者解释说明;部分系要求获取党委文件等不属于《条例》第二条所规定的政府信息类型;部分系申请人因重复提交、放弃申请等作出的主动撤销行为,均属于“其他处理”情形。

  4、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19年度本区各行政机关发生涉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72件(包括:结果维持60件,其他结果3件,尚未审结9件)。行政诉讼107件,其中:未经复议直接起诉的86件(包括:结果维持39件,其他结果34件,尚未审结13件);复议后起诉21件(包括:结果维持15件,其他结果1件,尚未审结5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被依法纠错的案件数量均为0,全区依申请公开答复继续保持高质量水平。

  2019年,全区共收到2件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投诉件。经调查核实后,相关单位已及时整改。

  (三)政府信息管理和服务

  一是加强机制建设。不断优化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政策解读三同步等工作机制。有力落实定期审查和动态拓展机制,各行政机关定期审查公开情况,对原不予公开的历史信息,经审核根据情势变化属于公开范围的,及时转化为主动公开。进一步推进依申请转化主动公开工作机制,重在落实。组织做好每半年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材料移送工作。

  二是强化信息管理。大力推进数据归集和共享,着力加强政务公开、一网通办和政务服务工作联动。全面梳理本区各行政机关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集中接入本市“一网通办”平台,方便公众一键知晓。全面做好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的使用,不断推动工作全过程管理。各行政机关通过加强数据录入、维护等工作,不断夯实平台数据质量。

  三是切实做好服务。各行政机关均对外主动公开联系方式,并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写明电话、邮箱等信息,方便公众联系。年内共计收到市民(企业)咨询1931人次,其中现场接待1600人次,电话咨询331人次;区集中受理窗口接待905人次,占全部现场接待量的56.5%,工作人员就是否公开某个信息、如何提交申请、申请办理进度等事宜进行耐心指导释疑。

  (四)公开平台渠道建设情况

  2019年,本区持续强化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以及线下公开场所等平台建设,不断拓宽公开渠道。切实做好内容管理,优化展示方式,着力提升服务水平。

  1、“上海静安”门户网站。始终将区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依托“信息公开”专栏,分栏分类展示信息,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3548条,其中:主动公开26945条;依申请公开6603条。

  一是持续强化网站建设。年内完成网站首页改版,突出“一网通办”、“信息公开”等办事服务功能展现,切实提升网站服务能级。加强集约化管理,实现“一区一网”,通过融媒体中心、微信矩阵等模块,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

  二是不断规范公开栏目。强化信息归纳和集中展示,年内新建“重大决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等五个专题,各专题涵盖不同领域信息。升级改版“政府机构”、“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信息公开依据”等六个栏目,分类集中发布相关信息,进一步方便公众浏览查阅。

  三是切实做好内容管理。根据本区机构改革情况调整政府信息公开部门范围,并对网站栏目作相应调整。结合《条例》修订施行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依申请公开常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等内容,确保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和不缺位,提供有效指引和服务。

  2、政务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充分发挥“上海静安”官方微信、微博为首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作用,不断增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能力。“上海静安”微信年内发布信息1900余篇,“上海静安”微博年内发布信息11805条,及时传递重要改革、重大政策、重点任务等信息。充分发挥新媒体短、平、快的信息传播优势,对重大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第一时间响应,传递权威声音,发布动态信息,积极引导舆论,公开效应持续增强。2019年9月,区融媒体中心成立,“上海静安”客户端同步上线,目前已实现与区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开放平台的数据对接,并与人民号、上观号等媒体平台实现数据贯通,舆论阵地、综合服务和信息枢纽作用强效发挥。

  3、政府公报。严格落实上级关于政府公报的各项工作要求,

  对主动公开的区政府文件、区政府人事任免事项、区政府办公室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以及政策解读材料进行汇编公开,年内刊发政府公报4期。区门户网站设置“政府公报”专题,提供在线浏览、下载、打印服务。结合本区国际化城区定位,充分考虑受众需求,定期制发英文版内容,主动公开在区门户网站(英文版)。另外,还通过区行政服务中心、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等地点向公众免费发放。

  4、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年内举办6场新闻发布会、13场媒体通气会,包括静安区“全球服务商计划”、电竞产业规划、静安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助造”文化强区、2019年上海静安(郁金香)国际女子马拉松赛等重要活动,邀请市区领导、市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同参加,就活动内容、工作推进、开展意义等问题作详细讲解,就社会关心问题一一回应。

  5、线下公开场所。在区档案馆、区图书馆、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等处设立查阅点,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服务。区行政服务中心设有政府信息公开集中受理窗口,提供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相关问题咨询等服务。对公众广泛关心的教育、医疗、城建、市民办事等信息,通过公示栏、业务办理窗口、滚动屏幕等多种途径及时公开相关信息,确保到达率和公开实效。

  (五)工作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在区政府的统筹指导下,整体工作扎实有序开展。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年内区政府常务会议3次审议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部署推进相关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定期研究专项工作和重要问题。切实做好日常指导,各部门在分管领导、专门机构、人员的工作体制下,推动各项任务高效有序落实。

  二是健全制度体系。以健全的制度体系保障工作规范化开展。年内制发《静安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静安区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的实施办法》等制度文件。结合《条例》修订,组织各行政机关排摸梳理制度建设情况,及时调整、补充,通过区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制度”专栏予以集中发布,全区工作制度体系逐步完备。

  三是抓好培训监督。新录用公务员均参加市区两级初任培训,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积极开展专项业务培训,突出授课重点,有针对性地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组织开展工作检查,存在短板的要求及时整改、落实到位。严格落实社会评议机制,邀请第三方对全区工作开展专项评议,及时查漏补缺。抓好年度绩效考核,分值权重在考核指标体系中不低于4%。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 / /
规范性文件 6 6 4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0 -5 5443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557 20 17039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62 82 15733
行政强制 95 5 19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1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402 566,862,110.42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794 34 1 0 1 7 283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1 0 0 0 0 0 15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64 13 0 0 1 1 97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4 0 0 0 0 0 2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7 0 0 0 0 0 37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20 0 0 0 0 0 2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9 0 0 0 0 0 9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9 2 0 0 0 0 1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8 1 0 0 0 0 29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876 5 0 0 0 3 88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9 1 0 0 0 0 1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10 4 0 0 0 2 216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9 0 0 0 0 0 59
2.重复申请 131 0 0 0 0 0 13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415 8 1 0 0 1 425
(七)总计 2796 34 1 0 1 7 283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49 0 0 0 0 0 14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60 0 3 9 72 39 0 34 13 86 15 0 1 5 2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本区积极主动作为,勇于探索创新,整体工作完成情况较好,但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提高的地方:一是整体工作的实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在政府职能转变、《条例》修订背景下,还需要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公开渠道的多样性离人民群众新期待还有一定距离;三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还需要进一步提速并拓展公开范围,成果应用仍需不断强化。对此,2020年在积极稳妥推进全年工作的基础上,要以更有力的工作举措,更规范的工作方式着重做好以下方面:

  一是着力提升公开质效。持续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大重点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高公开“含金量”。加强和改进政策解读工作,不断丰富解读形式,帮助公众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加强工作培训指导,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二是强化公开功能作用。把握好公开渠道的多样性和平衡性,对经济社会、发展热点、群众办事等堵点痛点,积极回应关切。组织落实好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充分听取公众意见,不断提升决策科学性和透明度。严格贯彻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项工作要求,加强落地实施,强化成果应用,发挥标准引领作用。

  三是全力优化政务服务。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作用,不断优化完善政府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信息,提高办事服务透明度,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搭建政民互动平台,通过政府开放日等活动不断扩大公众参与,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本报告第二、三、四部分表格数据,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区公安分局、区税务局。

  2、根据静安区机构改革方案,2019年2月起本区政府信息公开部门范围作了相应调整,新增区退役军人局、区医保局、区统计局、区金融办、区地区办。因新组建等原因部分单位名称发生变更,主要是:组建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不再保留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组建区生态环境局,不再保留区环境保护局;组建区文化和旅游局,不再保留区文化局、区旅游局;组建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再保留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建区应急管理局,不再保留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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