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由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区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hhuangpu.gov.cn)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联系(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福建中路2号;邮编:200001;联系电话:33134800转12766;传真:63264871;咨询邮箱:qfbxxk@huangpuqu.sh.cn)。
一.总体情况
2019年,黄浦区坚持聚焦公众需求提升公开质量,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创新公开方式,全面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规范有序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对《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新产生的及时发布,有变化的及时更新,确保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准确。
围绕群众关心强化公开。分别设立专栏,及时公开年度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统计公报、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主副食品价格监测情况等信息。细化财政资金及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实现项目预算公开全覆盖,原则上每个部门选择1个反映部门履职特点的项目,将项目经费绩效申报表(包括项目概述、立项依据、实施主体、实施方案、实施周期、年度预算安排、绩效目标)随部门预算一并公开。深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信息公开,全区各部门和单位新增公开《资产负债情况表》。根据市级要求,全面公开政府债务预决算信息,内容包括预决算公开范围的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及时发布机关公务员、社工的招录信息。
围绕重点工作强化公开。及时增加“黄浦区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题栏目中项目,更新相关项目的批准、实施信息。持续推进旧区改造信息公开,跟踪公布每季度各旧改地块的启动、收尾进展情况。政府网站及时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及相应补偿方案,房屋征收基地通过专门的公示栏、信息查阅系统、新媒体平台等,做好各类征收信息公示工作。做好国家战略推进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结合进博会,推出具有黄浦特色的金融外滩、文化豫园、创意田子坊等三条投促考察路线。开设长三角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专窗,列出“代收事项清单”、“办理事项清单”、“引导网办清单”,为江浙皖三地居民办理“异地通办”业务,使广大市民享受到长三角地区一体化的“无感”服务模式。
围绕社会公益领域强化公开。设立“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公共服务”专栏集中展示教育、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灾害救援等领域信息。教育领域公开《黄浦区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三年工作方案》、《黄浦区教育人才培养和激励行动计划》、《黄浦区推进创新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等重要政策文件,做好教育工作要点、督导整改工作、绩效考核工作情况等信息的公开。就业创业领域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黄浦区首席技师选拔资助工作的通知》、《黄浦区充分就业社区评估指标(试行)》、《黄浦区“老字号·新活力”创新创业行动专项补贴实施细则》、《黄浦区对口援助稳定就业岗位补贴办法》等政策文件,公布就业专项资金审核、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区培训费补贴情况公示、黄浦区农民工培训费补贴情况公示等信息。发布补办出生证明、犬科门诊等基础医疗等便民服务信息;公开长者照护之家一览表、居家养老、儿童关爱保障、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公示等服务信息;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可供应房源信息、准入标准和分配、供应结果及供后管理等信息进行公示。按月公布黄浦区环境质量月报、药品零售企业行政检查信息及食品安全监督抽查信息。
(二)依法合规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2019年,区政府创新工作方法,多策并举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能,依申请公开服务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办理全程接受监督,除线上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外,窗口、信件(邮箱仅接受咨询)等线下渠道收到的申请,自收到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录入全市统一工作平台,依申请办理全程有迹可循,确保程序合法。完善申请办理方式,主动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通过了解需求,提升答复精准度,同时做好疑问解答和便民指引,切实保障申请人知情权,避免后续纷争。开展各部门依申请内部审核程序标准化建设,制定内部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内部科室审核职责及办理时限,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规范化水平。加强与上级指导部门、行政复议机关和法院的沟通协调,对疑难问题加强理论研究和案例分析,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机制。
持续完善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定期梳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及时转换公开属性,将适宜公开的、申请集中的信息在“依申请转主动公开信息”栏目向社会公开,通过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推动主动公开不断完善,进一步增加政府透明度。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黄浦区行政机关公文公开发布工作规范》等文件,制定内部工作程序指引,明确公文起草、合法性审查、保密审查、公开属性审查、意见征集(政府内部和社会公众)、集体决策、文件签发备案、文件属性转换等制度及办理时限要求,避免流程缺失,确保程序合法。印发《2019年黄浦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从六大方面确定了39项重点任务,明确全区政务公开任务,并逐项明确牵头部门、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确保每项工作可量化、可监督、可考核,将公开落在实处。
(四)促进公开平台融合联动发展
夯实“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强化网站建设管理,加强网站日常监测和常态化监管,每月开展一次检查,提醒部门及时更新,减少空栏目、死栏目;在“一区一网”改造基础上,继续强化网站功能建设,及时增设、迁移涉及机构改革部门的栏目。加强政民互动版块建设,畅通优化网民留言咨询渠道,提倡部门、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参与“在线访谈”与网民直接对话,切实提升在线互动平台的开放性、实用性。规范、完善政务公开版块的栏目设置、内容建设及更新频率。以专题形式集中展示工作重点及亮点,新设“政府开放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对本区首届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以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所取得的成果归集展示。增设“区属国企”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栏目。2019年,“上海黄浦”门户网“政务公开”新增信息6630条,“黄浦要闻(含图片新闻)”新增1493条,开展在线访谈6次。
做好政府公报编辑发行工作。按季度编发黄浦区人民政府公报,除收录区政府发文外,还收录区委、区政府联合发文和部分政策解读材料。做好纸质版公报免费发放的同时,适应信息传播特点,同步做好政府公报数字化工作,方便公众网上查阅和手机阅读,充分发挥政府公报标准文本的指导和服务作用。
进一步理顺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推动各类政务新媒体互联互通、整体发声、协同联动,打造以“上海黄浦”为龙头的区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日常管理责任,做好安全防护和内容保障。对于社会和媒体广泛关注的政务舆情,及时通过重要政务新媒体传递政府声音,消除公众疑虑,正确引导舆论。强化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等融合发展,“阿拉黄浦”融媒体客户端上线,实现数据同源、信息共享、服务同根,形成信息传播和公共服务合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经常性培训机制,将政务公开列入区级机关各级干部任职培训课程体系,提倡各单位将政务公开纳入部门学习内容,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多次组织全区性政务公开专题培训或综合业务培训,实现对政务公开分管领导、业务科长及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全覆盖。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分值权重不低于4%。开展政务公开年中督查,切实落实年度工作目标。开展第三方机构专项评估,将评估结果及时反馈各单位并要求落实整改,将其中基础工作部分和各部门即知即改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细化考核评估指标,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基础工作、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及特色亮点等情况开展全面评估,评估方案、评估指标和评估结果均向社会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1 | 21 | 106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122 | 29 | 9324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2772 | 559 | 70166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264 | 124 | 2485 |
| 行政强制 | 46 | -16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0 | 4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653 | 48632.67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453 | 48 | 1 | 6 | 1 | 5 | 1514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77 | 2 | 0 | 0 | 0 | 0 | 179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760 | 16 | 0 | 0 | 0 | 1 | 777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31 | 1 | 0 | 0 | 0 | 0 | 32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7 | 0 | 0 | 0 | 0 | 0 | 7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8 | 0 | 0 | 0 | 0 | 0 | 8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1 | 1 | 0 | 0 | 0 | 0 | 12 |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45 | 17 | 1 | 2 | 0 | 2 | 267 |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1 | 0 | 0 | 4 | 0 | 0 | 25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6 | 1 | 0 | 0 | 0 | 0 | 17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 2.重复申请 | 41 | 0 | 0 | 0 | 0 | 0 | 41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359 | 14 | 0 | 0 | 1 | 1 | 375 | ||
| (七)总计 | 1519 | 50 | 1 | 6 | 1 | 4 | 1581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11 | 0 | 0 | 0 | 0 | 1 | 112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22 | 0 | 5 | 11 | 38 | 133 | 0 | 0 | 7 | 140 | 11 | 0 | 0 | 5 | 16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黄浦区二元结构明显,老旧房屋多,旧改任务重,约七成申请与旧改相关,且其中相当一部分属于历史信息。由于年代较远,旧改政策几经调整,经办企业和工作人员多次变迁,再加上部分申请人习惯抄写文件条款来申请获取相关信息,导致申请指向不明、资料查找难、事实调查难。除此之外,近两年来抱团申请的情况不断出现,面对此类时间跨度长、资料难以查找、情况复杂的案件,如何在第一时间准确理解申请人意图、梳理出线索,并做出准确答复,对办理人员的业务素养、工作态度均有较大挑战。面对问题,黄浦区不断加大征收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提升依申请服务实效,努力破解依申请公开难题。
首先,加强主动公开。严格依法做好征收领域各项公开公示工作的同时,强化征收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培养,拓展征收信息公开平台,除“上海黄浦”门户网、征收基地外,鼓励各职能部门、事务所广泛采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广为百姓接受的方式,对征收全过程产生的事关百姓利益的信息进行公开。持续推进依申请转主动公开工作。将申请人较为关切的文件转为主动公开,使申请人能更便捷、高效的获取政府信息,减少集体大批量重复申请。
其次,在依申请办理中加强政策解答及释疑工作。通过电话、当面沟通等方式,与申请人加强沟通,帮助申请人理解旧改政策、厘清申请思路,方便申请人更好更快地获取所需。即使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提供完全一致的信息,也通过“便民告知”等方式,提供与申请内容相关或有利于申请人了解其所申请领域工作情况的信息,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
最后,加强各部门依申请办理工作的沟通交流。当申请涉及其他部门、多部门工作职能的,尽量通过行政机关内部征询意见的方式明确答复口径,向申请人提供相关信息,避免申请人申请无门,提升申请人体验度、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强化行政决策全流程公开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清单式管理,发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对决策目录中事项,做好决策信息(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信息)和决策结果(文件或审批结果)信息的公开工作。建立“重大决策”栏目集中展示决策目录及目录中事项决策结果。强化决策前的公众参与,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等重大决策事项草案公开征集社会公众意见,并明确未经公众意见征集的不得进入决策程序或发文。设立“草案征集”栏目集中开展网上征集,并及时公开意见征集情况。全年有28件草案上网征集公众意见。除决策草案开展公众意见征集外,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2019年区政府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10个常务会议议题,分别涉及房屋征收、经济发展、重大活动和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立项等。公开决策后评估情况信息,对外发布27个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报告。重大行政决策全流程闭环公开初具雏形。
推进行政权力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
机构改革后及时调整公布各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修订更新各类办事指南。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移动版“店小二”主题服务正式上线,并进驻随身办“市民云”APP及“上海黄浦”微信公众号;依托知识库,开发企业设立引导服务,提供办事场景定位、申请材料瘦身、企业开办指引等功能,实现企业设立1次入网、选3步、办结次日即收获开门5件套的“135”轻松办理模式。建立全区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保障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合理。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栏目,集中公开《黄浦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9年版)》及各执法部门组织的双随机检查方案及检查结果。建立“建议提案办理”栏目,及时公开市、区年度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和市、区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办理复文全部对外公开。
推进解读回应,拓展公众参与
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要求,综合运用新闻发布、视频访谈、在线问答、图文解读等多元方式,以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政策文件的可读性、直观性。积极利用新媒体资源,灵活解读手段,精确推送,有效送达,提升解读实效。在全市率先对区2018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进行图文解读,并通过“上海黄浦”微信公众号推送。对“区长与人大代表面对面”进行全程直播。区政府举办首届“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围绕“看民生”、“聊发展”、“享未来”三个主题,通过现场参观、政策发布、成果展示、意见征集、区长及部门主要负责人与市民代表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全方位推进公开,切实提升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的实效性。
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2019年,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区政府顺利完成试点领域及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标准化规范化目录编制工作。过程中,涉及部门结合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和行政服务事项清单梳理,对工作流程中产生的信息,以信息名称、公开属性、不予公开依据/理由、公开方式、公开时限与公开渠道等内容为要素,编制形成目录,统一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栏目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