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区政府各部门和全区各乡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19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59622324-8366,地址:崇明区城桥镇人民路68号,邮政编码:20215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崇明区人民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为提高行政透明度,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和国资监管领域信息公开的一系列制度。二是整合公开渠道。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信等多个平台,发布政策文件和解读信息,组织开展公众参与活动。三是动态扩展主动公开范围。深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公开内容。
(一)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动政府信息公开贯穿政府行使权力全流程和提供服务全过程,实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
1.推进决策公开
制定本区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根据决策进度公示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将意见收集、采纳情况、较为集中意见未予采纳原因等信息向社会公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并公布了《上海市崇明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试行)》《上海市崇明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规定(试行)》《上海市崇明区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规定(试行)》等制度文件,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
选取医疗卫生和食品安全等领域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议题,邀请利益相关方、人大代表、相关领域专家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参与会议讨论。定期发布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全年共发布19期,及时向社会公布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决策进度和结果。
2.推进执行公开
着力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参照市级公开平台开设公开专栏,建立工作协调和信息报送机制,组织项目承办单位梳理相关信息数据。公开“崇明县第三人民医院迁建工程”等10个区级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招投标、土地征收、设计变更等八个类别的信息,累计发布86条。在公共场所通过电子屏公示项目进展情况,主动接受外界监督,推动建设项目按时完工。
细化财政信息公开。政府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公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绩效评价管理情况和预决算信息同步公开,并选择5个重点项目公开具体的绩效评价报告。
分类开展社会保障政策宣传。针对无账户人员推广全民参保计划。利用崇明报、崇明电视台、乡镇广播、电子屏多种方式,全方位开展宣传活动,力争做到参保全覆盖。通过协办员核对查清贫困人员的基本情况,上门进行一对一宣传,实现贫困人员城乡居保应保尽保。加大《工伤保险条例》宣传力度,深入建筑施工现场,对用人单位和企业职工开展工伤保险集中宣传培训,增强了企业职工的参保维权意识。
设立“双随机一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城管、文化、农业农村、环保、卫生检查、劳动保障等9个执法领域的随机抽查信息。公开发布随机抽查单位、时间、结果和检查人员等信息,累计发布信息31条。
3.推进管理公开
聚焦本轮机构改革,及时发布涉改部门的机构职能、内设科室,同步更新各单位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落实新修订《条例》要求,统一重新发布全区政府信息公开责任部门的信息公开指南,对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补正期限等相关规定进行修订。
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落实土地征收信息公开工作。依托村委会公告栏等平台,向被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利人宣传征地拆迁政策,及时公布具体征收项目相关方案,通过崇明区门户网站定期公开本区征地信息及相关法律法规。2019年共制作发布拟征地告知书18件、征收土地公告25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6件及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2件。
加大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力度。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辐射安全许可证审批过程;主动发布本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空气质量指数、首要污染物情况和空气重污染预警情况。
完善国资监管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并公布《崇明区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明确11家区属国有企业监管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立“国资国企”专栏,公开发布国有企业基本信息、国有企业人事任免、国有资产经营情况及其他请示批复信息,全年公开信息45条。
持续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工作,优化双公示信息分类检索功能,年内公布行政许可信息272968条,行政处罚信息3309条。
4.推进服务公开
推动市场主体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的办事服务事项通过“一网通办”总门户,进行集成式、一站式公开。各单位依据权责清单确定办事服务事项,按照统一要求对已经公布的办事指南进行梳理并更新,公开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设定依据等方面的变动情况。通过微信推送、发放宣传小册子等线下线上多种方式普及“随申办”APP,推广“电子亮证”便民措施,宣传简化政务服务办事流程的各项举措,通过公开信息有效衔接行政服务中心办事窗口与网上办事大厅,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办理结果“一网通查”。
推进教育服务信息公开。对中小幼各学段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招生计划、划区范围、招生办法、收费标准、推荐生名单等信息全面予以公开。以表格形式详细公开各类学校办学规模与设施、各类教职工人数、师生比、中高级职称数量和比例、教师学历结构等信息,方便公众获取和比对信息。做好区内教育机构查询服务,开设义务教育常见问题解答栏目,为群众查询教学信息提供便利。
推动崇明区养老服务平台上线,通过平台发布《崇明区养老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崇明区养老服务“三项补贴”实施办法》等政策文件,通过平台市民可以就近获得各类养老服务资源,了解崇明养老服务工作最新动态。
加大就业扶持专项政策措施公开力度。通过政务微信推送《崇明区2018—2021年促进就业扶持政策》《关于加强本区农民技能提升培训的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每月对职业培训、个人跨区就业、园区稳岗、创业带动等各类补贴结果在门户网站进行集中公示。举办“春风行动”、“启航计划”、春季人力资源招聘会等多场招聘会,发布就业岗位,宣传就业政策,促进各类群体就业。
5.推进结果公开
区门户网站设置“统计月报”专栏,每月向公众发布《崇明统计月报》,设置“统计管理”专栏,发布《崇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以及《崇明统计年鉴》,并做好公报统计数据的解读,提升统计信息的知晓率和利用率。
全面推进市、区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公开年度建议提案总体办理情况,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意见原则上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区级机关全年公开涉及重大工程、社会保障等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办理复文186件。试点推进乡镇人大代表意见办理结果公开,各乡镇共公开乡镇人大代表意见36件。
依托有线电视村居信息化平台,建立乡镇政务公开专栏,农村居民可以通过有线电视查看本乡镇社会救助、涉农补贴等资金发放结果,全年共计发布乡镇、村居补贴发放相关信息两百多条。
6.加强解读回应
贯彻落实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工作要求,针对规范性文件、规划计划和补贴扶持措施等政策文件,制作并公开政策解读信息24条。针对社会热点问题,统筹有关单位集中开展解读,协调政务新媒体滚动发布。综合运用多种数字化、可视化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材料利用效率。全年制作多媒体解读材料17条,多样化解读比例达到71%。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落实新修订《条例》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通过信函提出以及当面提出的申请在规定时间内一并录入政务公开工作平台,所有申请通过平台设置的标准办理程序统一办理。
2019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申请251件,答复260件,其中上年结转10件,结转到下年度办理1件。申请数量较去年显著增加,主要有以下两点原因:一是第三方测评机构对本区各乡镇和区政府各部门提出大量测试申请。二是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启用后,市民提交申请便利性提高。
已答复的260件申请中,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的为120件,占比46.15%;不予公开16件,占6.2%;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86件,占33%;不予处理4件,占1.5%;其他处理34件,占13.1%。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8件,行政诉讼10件,没有被人民法院纠错的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公文数据的收集分析,全面掌握各部门公文制发情况,运用数据化手段提升公开工作实效。将本区门户网站和协同办公平台的数据和市政务公开工作平台进行对接,对各单位公文备案数据和实际公开数据进行统计和比对。
完善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将相关要求纳入政务公开专项考核。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公文制发全过程,切实提高公文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率。2019年,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共制发公文5668件,其中主动公开3549件,占比62.61%;依申请公开1461件,占比25.78%。
落实上海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成果,形成《崇明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方案》,围绕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医疗卫生、涉农补贴、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八个领域,组织相关区政府部门发布了公开事项标准化目录,发布标准化案例。
(四)平台建设
2019年,“上海崇明”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共10232条,其中区政府及区政府办公室文件122件,人事任免及非常设机构信息81条,区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信息8429条。对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板块进行改版。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的新要求更新栏目设置,完善“五公开”内容,增设“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等重点领域公开栏目。落实网站集约化工作要求,规范区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的政务公开栏目设置,补齐法定公开栏目,同步更新相关内容。升级政务信息搜索引擎,优化搜索功能,方便网民查询和获取政务信息。按照全市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的相关要求,将“一网通办”集成到区门户网站首页,提供一网式服务。
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通过“上海崇明”微信公众号、“上海崇明”微博,以公开政务、服务民生、提供资讯、凝聚民心为宗旨,权威发布重要政务信息,拓展便民办事功能,及时应对重要舆情,积极引导舆论。“上海崇明”微信公众号年内发布信息近2300篇,“上海崇明”微博年内发布信息3000余条。2019年9月,“上海崇明”APP客户端改版上线,集融媒内容、新闻专题、网络视听、政务信息、市民服务、自媒入驻、网络直播、用户互动等功能于一体,开创了“新闻服务政务服务民生服务”运行新模式。
做好政府公报工作。全年共编发公报4期,刊登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发文共103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要求,把政策性文件的解读材料编入政府公报,拓展政府公报公开范围。政府公报发放到公共图书馆、档案馆、邮局等公共场所供公众免费取阅。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开展专项工作督查。分批召开专题会议,对各单位的政务公开网页进行现场检查,对照公开工作优秀案例和法律法规要求,发现问题,查找差距。对问题突出的单位进行约谈,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
二是引入第三方测评。委托第三方研究机构对本区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估。针对重大决策预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等十五个方面公开重点工作,精心设计评估方案,就区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政务公开情况开展全方位测评。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组织开展了全区范围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将政务公开纳入2019年区公务员初任培训。利用新修订《条例》颁布到实施的时间差,通过集中培训、个别指导多种方式帮助重点区域、重点部门熟悉新法规条文,强化实际运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 规章 | 0 | 0 | 0 | |
| 规范性文件 | 3 | 3 | 82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许可 | 251 | 45 | 272968 |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92 | 83 | 1063 |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 行政处罚 | 2980 | 151 | 3309 | |
| 行政强制 | 121 | 3 | 687 |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6 | -1 |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 政府集中采购 | 1498 | 251985618.2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 申请人情况 |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33 | 9 | 2 | 4 | 3 | 0 | 251 |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00 | 5 | 1 | 3 | 1 | 0 | 110 |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3 | 0 | 0 | 0 | 0 | 0 | 3 |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4 | 0 | 0 | 0 | 0 | 0 | 4 |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7 | 1 | 0 | 1 | 1 | 0 | 6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3 | 0 | 1 | 0 | 0 | 0 | 14 |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1 | 0 | 0 | 0 | 1 | 0 | 12 |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1 | 0 | 0 | 0 | 0 | 1 | |
| 2.重复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六)其他处理 | 32 | 2 | 0 | 0 | 0 | 0 | 34 | ||
| (七)总计 | 242 | 9 | 2 | 4 | 3 | 0 | 260 |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 1 | 3 | 2 | 2 | 8 | 5 | 0 | 0 | 0 | 5 | 5 | 0 | 0 | 0 | 5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2019年本区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对照国务院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的工作要求和其他单位的先进做法,本区政务公开工作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公开工作主动作为的积极性还需进一步提升,公开意识有待继续增强。二是特色工作亮点不够,标准化规范化等试点工作成效不显著。三是公众参与政府决策和获取信息的渠道比较单一,公开平台建设有待增强。今年本区将坚持稳中有进的工作基调,以更有力的举措从以下三个方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服务质量。增设线下公开场所,集中提供申请受理、意见收集反馈、公众参与事项咨询等服务,提高咨询和申请的现场办结比例。二是进一步加大解读回应力度。采取视频、图表多种形式,提高解读效率。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充分利用网站、政务微信等公开平台进行权威发布,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理性应对突发事件。三是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范围。选取公众关注度高的重点工作,扩大公众代表邀请范围,采取现场参观、列席会议、问卷调查、召开听证会等多种方式,引导公众参与政府决策,进一步发挥政务公开在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方面的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