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小企业减负,加大职工大重病保障力度实施细则出炉

发布日期:202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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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本区出台了《普陀区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共抗疫情共渡难关的十二条措施》,区总工会积极参与政策研究,把“加大职工大重病保障力度,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职工互助保障重大疾病范畴,予以相应给付”的内容列入了本区措施中。

  《普陀区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共抗疫情共渡难关的十二条措施》——加大职工大重病保障力度实施细则

  一、措施内容

  “加大职工大重病保障力度,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职工互助保障重大疾病范畴。”

  二、实施主体

  区总工会

  三、支持内容

  1、支持对象

  普陀区中小企业,参加以下四大种类职工互助保障计划:

  1.1上海工会职工互助保障重大疾病保障计划;

  1.2上海工会会员专享基本保障(含重大疾病);

  1.3上海工会灵活就业会员专享基本保障(含重大疾病);

  1.4普陀工会职工互助保障重大疾病保障计划。

  2、支持方式与标准

  中小企业参保上述四大种类职工互助保障计划,感染新冠肺炎职工根据参保种类可获得1-10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障金。

  3、申请流程

  鉴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特殊性,患病职工的保障金给付申请工作采取“先给付、后审核”的方式,以确保互助保障金及时发放。

  在收到参保单位的情况说明后,市、区工会分别确认给付,将保障金直接划入参保职工的上海工会会员服务卡(或上海银行卡),有关病史核实置后处理。

  申请受理部门:普陀区总工会职工援助服务中心服务大厅互助保障窗口,受理部门地址:普陀区兰溪路182号10楼。

  4、申报材料

  有效参保的中小企业职工被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后,参保中小企业提供盖有公章的情况说明,内容应包括:

  参保单位名称、参保编码、确诊职工姓名、确诊职工身份证号、确诊医院名称和确诊时间、确诊职工身份证和上海工会会员服务卡(或上海银行卡)复印件。

  四、咨询电话

  32250855,5266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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