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9-04
按照《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和《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死亡注销办法》(沪绿容规〔2018〕4号)的规定,经核实鉴定,1株古树已死亡,予以注销。
现予公告。
附件:古树死亡注销目录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0年8月17日
附件
古树死亡注销目录
(2020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