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林业主管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城市治理风险防控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城区周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通知》(林防发〔2020〕108号)精神,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特别是“元旦”“春节”和“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结合本市实际,现就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森林防灭火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城市治理风险防控和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李强书记和龚正市长对城市安全风险治理也作了重要批示,要求强化安全意识,压实各方责任,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落实好防范安全风险的各项举措,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区、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指示批示上来,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政治意识,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层层抓好责任落实。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厌战情绪,采取强有力措施,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和短板,把森林防火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抓出成效,确保今冬明春本市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森林资源的安全。
二、加强管理,严控野外火源。上海是一个超大型城市,城中有林、林中有房、林中有人,节假日期间在林中旅游的人员也急剧增多,野外火源管理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各区、各单位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划定责任区、明确责任人,严格执行野外火源管理。要加大巡查工作力度,及时组织开展隐患排查,特别是要加强对城区周边居民区、重要场所和设施(如加油站、学校、医院、博物馆等)50米范围内的林缘等关键部位的隐患排查和整改活动,切实消除隐患漏洞,确保林火不入城、家火不入林。
一是对国家级森林公园、大型生态片林、黄浦江水源涵养林、外环林带和沿海防护林等重点有林区域,要严防死守、重点防范。二是加强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等重要时间节点野外用火的管理,实行重点把守、严格管制,杜绝在林地内的用火行为,确保不留死角、不出漏洞。
三、严阵以待,做好预警处置。各区、各单位要建立完善森林火险应急响应机制和应对措施,积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开展森林防火微型消防站建设,着力提升森林防火队伍应急响应能力。要加大监测力度,实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遇到森林火灾,森林防火相关责任单位要立即进入战备状态,全力做好森林火灾应对工作,做到快速反应、科学应对。
四、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在重要时间节点期间,各区、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分级报告制度。请各区、各单位将“元旦”、“春节”和“清明”等重要时间节点期间的值班名单提前两天报送我局林业处。
五、加强宣传,增强防火意识。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好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进一步提升全民防火意识。让全社会了解森林资源和生态建设成果的来之不易,让市民更加珍惜爱护生态环境。重点开展科学安全扑火常识和紧急避险技能等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学生懂得森林防火法规和安全避险常识。
特此通知。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0年12月25日